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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回马枪(第2页)

没有源源不断的支援,这些人顶不了太久,如果后退,一旦军队的人插手,前期的努力和付出就白费了,他们杀的,果实是他们的,如果军队插手,他们可不管你们前期做了多少努力,直接就包圆了,他们并不清楚后面发生了什么事,却知道情况有些不妙。

坚守城门的力量由两部分组成,主力军是军队,警察是辅助,毕竟排查通缉犯、检查身份证这种事情不可能让军队来做,城门口的警察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虽然他们很想参与追捕通缉犯的行列,但是守着城门的任务更加重要,不过,消息却在第一时间反馈回去了。

论抓人,佣兵绝对比不过警察。

在一个转折处,高速奔跑的刘危安突然停下来了,说停就停,没有一点缓冲,深深地洗了一口气,然后吐出来,呼吸已经变得均匀起来,把背上的尸体丢掉,不丢掉也没什么用了,都打烂了,腰间的肉都不见了,就剩下一根脊椎骨摇摇晃晃,上面很多撞击的裂缝,几截肠子已经冰冷,冲鼻的气味让人呕吐。

前面是一条数百米的笔直通道,追兵就在身后,冲进去的话,连遮挡的地方都没有,面对数十挺机枪,超人都会被打成筛子,他还不是超人呢。

必须想办法!

脚步声迅速靠近,大约分成三个阶梯,最前面是几个实力最厉害的人,脚步轻微,紧紧咬着他的屁股,第二阶段是那些实力强悍但是脚力稍微慢一点的人,最后就是大部队,用句话来形容就是想喝汤捡便宜的人,这部分的人最多,也许杀伤力不强,但是坏事的能力不必任何人差。

走屋顶!

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他思考,其实就是两条路,路面和房屋,他没长翅膀,飞不上天,也不是穿山甲下不了地,只能走常规路线。

“人呢?”杨铁城看向最先到达的乐小天。

“没看见。”乐小天是佣兵团里面的奇葩,他出道之后,跟过13支佣兵团,每进入一个佣兵团,那个佣兵团在不久之后就挂了,连续挂了13个佣兵团之后,再也没有那个佣兵团敢于吸纳此人了,哪怕他轻功卓绝,久而久之,他就只能一个人混了,不过,在如今这个混乱的世界里面,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所以,他混沌很不好,从他那杆破枪很久没有更新就能看出来。

枪是吃饭的家伙,不加以保护,死的快。

第三个赶到的是矮矮胖胖的老者,和杨铁城其实也就前后脚,脸上肉嘟嘟,慈眉善目,拿着一根烟枪,从外表上看,他不像凶狠的佣兵,更像一个邻家的老爷爷。不过,在佣兵界里面待久了的人都知道胖虎的能量,号称佣兵界的不倒翁,曾经协助过警察抓捕过一位星际大盗,威名赫赫,只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佣兵团四分五裂,实力大跌,没多久又是丧尸又是怪物的,世界大乱,胖虎的队伍越来越少,最后只能跟三流佣兵团混在一起了,不过即使如此,也没人敢小视他。

“胖爷怎么看?”乐小天虚心请教,事实上,乐小天个人修养很好,不粗口,不酗酒,温文尔雅,这一点,也可以说是佣兵界里面的另类。

“房顶。”胖虎只看了一眼长长的通道就断定道。

“胖爷是如何看出来的?”杨铁城有些犹豫,微弱的光线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阻碍,地上的尸体他早就看见了,但是这不能成为刘危安上房顶的证据。

“你们看这里!”胖虎用烟枪指着墙壁上一个很不明显的白印,这是两层建筑,差不多六米高的墙壁,在距离地面三米的位置,一个只有指头大小的白点,很淡,特别是在风雨侵蚀下,就更加模糊了。

杨铁城刚想说凭一个白印如何证明是脚印,马上就在对面的墙壁上,距离地面大约五米的地方看到了第二个白印,刚好在一条直线上,脑海里面自然而然浮现这么一副场景,刘危安起跳三米多,在墙壁上第一次借力,然后在对面的墙壁上第二次借力,接着翻上房屋逃走。

他嘿的一声,以同样的方式冲上房屋,在顶上又发现了痕迹,那是一个淡淡的手印,抬起头,看见乐小天已经冲了过去,乐小天在速度上确实快他三分,接着身边多了一个人,是胖虎。老家伙,他心中暗暗心惊,三百多斤的重量,落地无声,光凭这一点,就能证明他不简单。

屋顶上视野开阔,他环牧四顾,并没有发现刘危安,不过,只要是人,就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乐小天在追踪术上造诣高深,跟着他走就没错,不过才走了几百米,他就感觉不对劲,怎么是往回走?他不认为刘危安这么愚蠢,这个时候还想着出城,即使傻子也知道,这个时候城门必然重兵把守,最佳的做法就是钻入城内,随便找个臭水沟一钻,就没人能够找到了。

难道乐小天故意的?这个想法刚刚升起,就听见一声响亮的枪响,打破了黑夜的安宁,他一下就分辨出来了,是通缉犯那把大功率的狙击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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