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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1973年,原主嫁给孙建民已经五年了,除了偶尔回来探亲,孙建民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在部队建功立业,留下原主在家,照顾他体弱多病的老娘,还有三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可真是好算计啊。
他是救了原主的命没错,但他也确确实实毁了她的一生。
他不想娶,可以不娶,但他没有。
他不爱,他可以不碰,但两人生了个儿子,现在三岁了。
他有新欢,他可以早点离婚,但他什么也不说,让原主在乡下伺候他一家老小,自己却坐享齐人之福。
这会,估计孙建民与他后娶的妻子,俩人已经好上了,估计快结婚了。
而他对外的说法,却是早已与原主离了。
呵呵,离婚不离家是吧?
还是在原主啥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离的,该说不说,这个男人,当世陈世美。
前面五年,孙建民每个月都寄二十块钱回来给孙母。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农村人一年到头在地里,可能也才十几块钱,这每月二十块钱可不少了。
但上工还是得上工的,总不能全部用钱买粮,一家两个大人,四个孩子吃喝拉撒,二十块钱看上去很多,其实也不多,总得存点钱下来应急。
孙母每个月会分五块钱给原主,说是让她拿着自己花,但她每次让原主买东西,又不给钱,就是算着她钱花完了,才会给。
这样她既得了名声,又没损失钱财,还让原主觉得她通情达理。
却其实软刀子磨人,才最致命。
而和柳飘飘结婚后,孙建民寄回家的钱就更少了,变成了十块钱。
十块钱养四个孩子,也亏他良心不疼,就这,孙母照样分两块钱给原主。
你看,这婆婆多大方啊,让你想挑刺都挑不出来。
清沫回忆完剧情,倒头就继续睡了。
起什么起,踏马的,老娘罢工。
这破军嫂,谁爱做谁做吧,一点福没享到,尽是受苦了。
什么玩意,连长?
哦,不对,现在是副营长了,什么小垃圾。
哪个年代文里的男主,还不是个正营长起步了?立个功就是团长了。
这玩意爬了十几年,才到团级别,果然没有一点实力,全靠皱纹增长阅历。
就这?
清沫一觉还没睡醒,孙母的声音,就从门外响起:“妮儿,起来没?该上工了。”
“娘,今天不上了,我不舒服。”
门外的孙母听到这话,心里是有些不舒服的,这一天不上工,又得少赚多少工分啊。
不过她一向是个好婆婆形象,此刻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声音又温柔了几分:“不舒服啊,那你好好休息,我让大娃去给大队长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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