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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来到了这个海边的人类聚落中。
刚一来到这里,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按照正常的命运,白银人类现在应该如同无知无觉的野兽一样匍匐着生活,做一群快快乐乐的懒狗,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然后等待着食物自己从大地上长出来。
这并非夸张。事实上,在苍茫大地上,其他散落着的白银人类无一不是这么生活的。因为众神已经给予了他们慷慨的恩赐,他们只需要这样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直到那终焉之日到来。
而发展文明,开启灵长之世的任务,会由普罗米修斯创造的新人类来完成。
这是命运既定的轨迹,也是曾被普罗米修斯预见的未来。
但是,这样的未来,却在这群小小的白银人类身上被打破了。
他们并没有束手等待神明的恩赐,而是点燃火种,顽强地开创了属于自己的未来。
他们已经学会了制造工具,烧制陶土,打磨石块,制造出各种各样的器具,以便日常生活中使用;
他们已经通晓了最基本的文字,逐渐学着用壁画记录下生活中的大事,甚至已经有了音乐和诗歌的雏形;
他们驯化动物,让狗来守家,以畜力代替人力耕种;将多余的食物收集起来,酿造起了葡萄酒,制作了肉干和果脯,作为节庆时的享受。
是的,节庆。
这群白银人类甚至已经有了节庆的概念,每当月圆之时,潮汐翻涌,男男女女们便会相聚在一起歌唱舞蹈,他们彼此亲吻搂抱,宣泄着原始的冲动。
白银人类并没有太多道德和伦理的约束,当他们相互看对了眼时,便会牵着手一同走进小树林里,一边享受着最为原始的欢愉,一边高声呼喊着阿瑞斯的名字。
他们认为繁衍是神圣的,而阿瑞斯作为将他们带出了黑暗的伟大贤者,为了表示对他的尊崇,白银人类们便将这一神圣的过程视作了对于这位全知贤者最诚挚的献祭和奉献。
因此,他们会在欢爱时呼喊他的名字。
“阿瑞斯!”
“阿瑞斯!”
“阿瑞斯!”
这可大大出乎了普罗米修斯的意料。
如今时代的众神,对于人类并不重视,他们只是将其当作了和自己有着相似形貌的野兽,而并不认为人类是足以和众神比肩的智慧生命。
阿瑞斯尽心尽力地教导、帮助人类,这种行为,放在众神的眼中,大概就类似于一个孩子在给自己的娃娃们精心打扮,和他们一起过家家。
然而在普罗米修斯看来却是不然。
他能明显看出,阿瑞斯对于这些人类,是真正倾注了心思和情感的,绝不是随便玩玩就算。
可他实在想不明白,除了和人类有着深厚渊源、命运交缠的自己,为什么还有神那么喜欢人类呢?
难道他也有天生爱人的能力?
等等!
普罗米修斯忽然想到自己梦中见到的那个可怕未来。
一开始,他并不认为那个屠戮众神的魔鬼会是阿瑞斯,即便宙斯之子,战争之神,这两点阿瑞斯全都对上了。
因为在他看来,阿瑞斯粗鲁野蛮,任性暴躁,丝毫没有作为神明的自觉,总是一味地想着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偏偏他还没什么力量可言。
而且预言从来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有时你所看到的未来,只是命运想让你看到的未来。
但阿瑞斯的改变,却让普罗米修斯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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