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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动手(第1页)

陈彻是何许人?

他在宛城的名气很盛,不仅文采斐然,做得锦绣文章,人品也一直为人称颂。

虽然在静园门口被慕婳反戈一击,然在宛城百姓对他仍然很看好,他就是寒门学子的榜样。

这份证据旁人拿出来,百姓会怀疑其用心。

陈四郎同慕婳之间的关系,没人会觉得他们私下串通一气。

那两首诗还在静园门口挂着,陈四郎的自尊骄傲不会对慕婳做出落井下石或是颠倒是非曲直的事,当然也不会再同羞辱他父母的慕婳有所牵扯。

胖妇人的指责引来宛城百姓阵阵哄笑。

“下贱胚子,你竟敢指责我们三小姐?”胖妇人一直把宛城当做乡下地方,不曾看起过宛城百姓,更没听过陈四郎的文名,“区区一个学子连秀才都不是,在京城举人遍地走,随便碰到一个举人都比你乡下小子有名有才。”

陈四郎面容冷峻,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人轻视,本不当生气,然慕婳就在永安侯府长大,这样的环境,慕婳那样的脾气,她又承受多少不为人知且无法言喻的心酸痛楚?

当然他绝不会同情慕婳。

“你是贵府三小姐的仆妇?”陈四郎恍然大悟一般,“一直侍奉三小姐?”

胖妇人以为陈彻迷途知返,自傲的说道:“承蒙三小姐不嫌,令我和我家丫头就近侍奉。我们三小姐多写的诗词多着呢,随便挑出一首来都是传世的诗词,比慕婳强多了。”

“观其仆便知其主的品行。”陈四郎抬起没有受伤的左手,不屑般指向胖妇人,“你刻薄无知,鄙俗卑劣,不忠不义,那位三小姐的品行值得推敲,还随便拿出一首都不比慕婳写在静园门口的诗词差?你当传世诗词是大白菜,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来。”

“不是所有高雅华丽的词句就是好诗,那首诗词……”

陈彻眸子深邃,有几分不甘,亦有几分佩服,“借古喻今,通俗易懂,激励人追寻先辈的脚步,鼓励后人超越前人……寓意非比寻常,最后一句点睛之笔,肯定会流芳千古。你我都化作尘土,不为人所知,最后这句依然会被后世人传颂。”

“这才是真正的传世名句,一生得一名句足以!”

倘若不是用在他身上,他想来会更欣赏一些。

那句话传世越久,他陈彻就会被后人反复提起,被钉在了耻辱柱上了。

他除了做出一番令人仰慕的成就外,别无他法。

总不能违心的否认那是一首好诗,贬低慕婳更是他不屑做的。

这几日他查明一些真相后,对慕婳仍然说不上喜欢,原谅她对自己父母,嫂子和弟妹的不敬。

“只要你们三小姐能做出这样一首词,我愿意当众向其道歉,收回我说她文采不如慕婳的话语。”

陈四郎掷地有声,铿锵有力,极富感染力。

一旁的闺秀们噗嗤笑出声,有活泼的女孩子高声道:“说得好!”

茶楼中,柳三郎扯动嘴角,“永安侯府上下都算上也说不过陈彻兄。”

收回文采不行,那对三小姐人品的非议,陈彻绝不会收回!

宛城百姓也不是傻子,看得出王管家夫妻是看不起他们的,自以为京城小姐就比宛城的女孩子高贵?

“三小姐根本就没拿出积蓄给慕小姐,你们这对狗奴才,竟然敢骗老子?!”

“对,原来他们是想让慕小姐替他们还钱?”

重回1988之IT女王  [清穿+红楼]林氏皇贵妃  我是苟子我还能苟[快穿]  当漫画主角发现自己是主角以后  全球都在荒岛求生  你是世间倾城色  留爱[百合]  君心燎月(重生)  殿下  全修真界都把我当团宠[穿书]  菟丝花进化指南  历经五代八大奇葩皇帝后  [综]我在本丸养崽崽  犹有春日  [综]大佬们都是我后台  [清穿+红楼]穿成林黛玉后,我果断女扮男装  [综]求你拒绝我的告白!  炽夏不落  心跳晨昏线  春日拂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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