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啊!你的手怎么了?”
“切菜时不小心切到了。”
“让我看看。”
“没事,处理一下就好了,你快吃吧,菜要凉了。”
“那我等你一起。”
“真不用了,对了,我给你买了个热水袋,你晚上可以用来捂脚,采薇,陪着我创业,让你吃苦头了。”
“枫淇,你这么说就见外了。”
何枫淇竖竖手指头,逃了,跑了一半想起了一件事,折回来对沈采薇道:“我今天打扫卫生了。”
“老公,你太辛苦了,以后打扫卫生的事,等我放假休息了来做就可以了。”
“我不累,不过采薇,我把你的一样东西弄丢了。”
沈采薇笑眯眯地等着他说下去,连心理准备都不用准备,她在这家里哪有值钱的东西,最值钱的不就是她温柔体贴的老公何枫淇么。
“采薇,你会怪我吗?”
“什么啊,丢了就丢了吧,是什么?”
“你的耳钉,就你放在床头的那个,可能我擦柜子时不小心碰到垃圾桶里了,等扔完垃圾回来发现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
“是放在透明盒子里的那个?”
“是啊,对不起啊采薇,我本想去垃圾桶里翻的,但我去的时候,垃圾已经被拖走了。”
“不用,不用枫淇,没关系的”,沈采薇连连摆手,搞得好像是何枫淇现在马上要去翻找一样的,这大冷天的,她的丈夫怎能去那等肮脏的地方受委屈。
“那就好,你先吃。”何枫淇微微一上扬嘴角,彻底跑开了。
耳钉是被孟小萌拿走了,他们准备出发去他母亲那时,孟小萌坚持来一趟这里,检查他和沈采薇是否确实没肌肤之亲,何枫淇发毒誓她也不信,她就信自己的眼睛,还说女人天生在这方面洞察力灵敏,床单上一个褶皱都能看出名堂来。
相比之下,沈采薇哪能算是个女人,他和孟小萌在她房间里的那张床上滚过多少次床单了,她一次也没发现。
今天同是,按说他们可以在孟小萌住的房子里灵肉合一,但孟小萌不喜欢,她就喜欢沈采薇的床,就喜欢在快到达高潮时把沈采薇枕过的枕头垫在屁股底下,说这样才痛快,就喜欢沈采薇的东西,上次喜欢沈采薇的包,这次喜欢她的耳钉。
孟小萌非要拿走,何枫淇只能听之任之,再到沈采薇这撒谎圆谎,反正也不费事,方才撒谎时还有点心虚,毕竟现在心态变了,事实证明,心虚是虚惊一场,沈采薇还是那个沈采薇。
孟小萌每次提要求,喜欢挑在何枫淇加快速度,马上就要享受到最原始的快乐时,他不答应,她能马上跳下床,甩门而去,把男人失去理智的时分把握的死死的。孟小萌是绝对能干出绝事的,能被称作妖精的女人,仅有美貌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狼性思维,关键时刻“稳准狠”。
沈采薇长相普通,本就先天不足,思维能力就别提了,心里盛不下半件事,一眼望穿,和孟小萌的水准隔着好几座大山呢。
男人都有征服欲,越难征服的越喜欢,所以啊,越比较越觉得单调乏味的沈采薇差劲。何枫淇躲在卫生间里不出来,对沈采薇有过的那么一丁点的,比米粒还小的愧疚消失殆尽,从某种方面来说,他骗她是她的“福气”,他只骗钱,不骗色,落到别的男人手里的话,保准“人财两空”。
所以还为她做什么饭呢,真是自己为自己挖了个坑,何枫淇一拍大腿,作孽。
沈采薇拿起筷子,心里失落了几秒钟,何枫淇说的耳钉就是罗洛澄送的像银杏叶的那对,一直摆在床头是对自卑孤寂的自己的激励,每当看到这副耳钉,她就会想起那晚的舞会,会想着她也曾像公主一样,自信而光芒四射地在聚光灯下走了一遭。
她失落的不是丢掉了耳钉本身,而是依附在这副耳钉上的回忆价值,然而沈采薇很快调整了过来,何枫淇将她和别人作比较,她不比,她知足,在这锅乱炖里,她感动着被自我的感动,品味着自以为的岁月静好。
晚上,照例,何枫淇在客厅看电脑,她抱着热水袋当丈夫,睡不着,脑子里钻进杂七杂八的事。从何枫淇晚上主动做饭的甜滋滋,到想到公婆搬的不知去向的疑虑,再到联想起何枫淇的一些亲戚们。
常言说一个人在睡前考虑的问题,往往是他近期最在意的,沈采薇在意的全是以何枫淇为圆心的。曾听说他的舅舅和姑姑是住在市里的,她却从来没见过,何枫淇告诉她的也仅仅是“住在市里”,城市那么大,住在哪条街道、哪个小区呢,他没说过。
沈采薇仔细琢磨了一下,何枫淇家那边,她接触过的也只有公公婆婆和何枫明这对情侣,其他的亲戚连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对他们的家庭、职业等等详细情况更是一无所知。
咦,莫名觉得很神秘,走出房间想问问何枫淇,站在房间门口,见他正聚精会神地对着电脑噼里啪啦打字,像是在工作,沈采薇转念一想,算了,不愿再惹是生非了,她讨厌吵架和冷战。
她是要和何枫淇过一辈子,又不是和他的家人亲戚过,见不见的,多大事。都说从细节处看一个男人,枫淇能特地给她买个热水袋,说明是心疼她的,嗯,绝对是这样的,带着满满的自我安慰,她美美地入睡了,梦里又听见何枫淇在通电话,叽里呱啦的,不知在说什么。
但她太累了,睡死了,脚上烫了个大水泡,隔天,何枫淇为她做了一个偏方,把鸡蛋什么的打在油里熬成糊,然后抹在水泡上,可别说,还真起了作用。
沈采薇的心那个甜啊,甜到嗓子眼也齁。她忽然觉得不睡在一起又有什么,大事小事都能体现爱,又不是非得经历那点破事,又不是非得生孩子,两人相爱就行了,对不对。
就在这一瞬间,任督二脉彻底打开,仿佛一切全通了。
泽太子只想赚钱 镇海剑意 昭雪令 重返2005 肆零肆之地 超新星开局融合妖刀 我在古代当名师 不装了,我爹是天帝 一场奇怪的梦之双幽之战 我就是想穿越,怎么了! 港综我最秀 游戏王:我的回合制修仙之旅 都市:系统逼我花钱,我买下了一座城 斗罗之我打造了至高仙界 重生从闲鱼赢起 美食俘虏里的收藏家 玄幻:我在修仙世界开挂升级 琉璃心 诡异道主 那些年我去过的地方
无意间得到了一款游戏,里边的剧本精彩纷呈妖魔鬼怪怪异魔神让王昊走上了意想不到的道路。这是跨越维度的旅行,我们探索未知,却得到更多未知我们反抗恐惧,却得到更多恐惧。当人类在黑暗中迷失方向,我将成为他们的先驱,燃烧自己的心骨,照亮前进的道路!...
苏云锦走投无路时带着目的嫁给了乡下汉子杨川。杨川明知他耍了心眼,却毫不在意。他想,管他有什么目的,只要他苏云锦进了我杨家的门,那他就我杨川的人,我要疼他,也要爱他,更要敬他。苏云锦从前觉得自己没...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夭柳同人。坚定站小夭和相柳。太爱相柳了,相爱却不能相守。自我满足之作,会慢慢填完。魔蝎小说...
别人穿越都是姑娘十八一朵花,苏研穿越则是姑娘二十已成家,家里还聚齐了恶婆婆,绿茶表妹,刻薄小姑以及自私薄情丈夫四大天坑。这世道,这家庭,苏研一刻也待不了穿回去,必须穿回去,跳河穿回去结果河跳了,人差点嘎也没成功。好在和前夫离了婚又找了个小狼狗那就在古代好好过吧。苏研的职业规划1首先搞钱2其次搞钱3最后还是搞...
上一世被人骗财夺命,庄易一直到死前才知道他不是个废物,他是曾经辉煌过的召唤师家族嫡系,只是一直没有觉醒,也再也没有机会变强。重生回到十六岁,庄易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好祖传的玲珑盒尝试让自己觉醒,并且迈出召唤师最重要的第一步召唤本命兽。只是这个本命兽看起来怎么和大陆第一高手雷修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恩,一定是错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