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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劝(第1页)

“——赵天赐,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说话的是代乐美,她刚才打开手机看了一下时间:00点44分,只见周围的人群渐渐散去,剩下的人已经屈指可数了,她莫名其妙地在脑海中想到了午夜凶铃,不由浑身战栗了一下。

过了许久,赵天赐才从漫长的回忆中回过神来,他看见代乐美正坐在他的对面,面露关心地看着自己,马上尴尬地笑道:

“呵呵,好啊,我送你。”

代乐美的家位于附近的一所住宅小区里,步行回去的话,大概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好吧!”

代乐美乖乖地点点头。

说完,他们马上站起身,付了饭钱之后,便手牵着手缓缓地走在马路上,像是在悠闲地散步。

自从赵天赐从韩国回到宣城,在他的母亲口中得知他的身世之谜以后,他就在努力地寻找那个给了他生命的男人,赵东升。

赵天赐不会承认赵东升就是他的父亲,因为他不配,一个为了自己的事业而抛妻弃子的男人,是没有资格做爸爸的。

虽然赵天赐痛恨那个男人,但是他答应过离世不久的母亲,一定要履行她的遗愿,找到赵东升,把那个翡翠项链交还给他,然后告诉他母亲要对他说的话。

其实,除了这件事情,赵天赐还想知道一个答案,那就是当年赵东升说了一句什么话,让他的母亲从此深深地爱上了他。

然而,赵天赐发现赵东升竟然销声匿迹了,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除了知道他在美国洛杉矶之外,赵天赐再也查不出任何其他的消息,这让他十分的沮丧。

不知不觉,赵天赐在宣城已经待了近两个月,他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了,而寻找赵东升的事情暂时也没有任何的进展。

因此,赵天赐打算在宣城的酒吧、夜店里寻找一份工作,那就是唱歌,除此之外,他也没有别的特长。

也就是在一个多月以前,赵天赐在天使城堡主题酒吧里认识了荷尔蒙摇滚乐队中的代乐美,那天晚上他坐在酒吧里的一个角落里,默默地听着代乐美的演唱,直到她演唱完毕之后,赵天赐的心里忽然萌生出了一种冲动,这种冲动好像就从他看到代乐美的第一眼起,从听到她唱的第一句歌词开始,就已经产生了……

从那晚起,赵天赐便喜欢上了代乐美,然后就主动地和她接触,一个月的时间匆匆地过去了,他们竟然喜欢上了彼此,真是难以置信。

不管怎么样,赵天赐最终因为遇到了代乐美,让他暂时忘却了他的身世,他的痛苦,和代乐美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感到非常的快乐。

为了让这种快乐延续下去,他选择了在荷尔蒙乐队成立五周年的时候,正式地加入这支乐队,成为他们的主唱,和他的女朋友代乐美一起唱歌。

很快,赵天赐把代乐美送到了小区的门口,他关心地看着代乐美,说道:

“代乐美,回去吧,记得早点睡觉!”

“恩,知道了,你也是!”

“明天见!”

“明天见!”

打完招呼后,赵天赐便转身离开了。

此时的月色虽然如此的凄凉,但是赵天赐的心里却是暖暖的,他脚步轻盈地走在了回去的路上……

第二天,吴摩西和赵天始比平常起的晚一点,他们没有去广明公园跑步,而是直接来到梦翔杂志社上班。

赵天始感觉今天非常的清醒,可能是昨晚喝醉了酒以后睡眠很好的缘故,脑海中的那些画面竟然都想不起来了,就好像得了暂时性失忆症,却让她感到浑身轻松自在许多。

吴摩西来到编辑部,特意往张腾腾的办公室瞄了一眼,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不知道她出差什么时候能够回来,难道真的像有些同事说的那样,永远不回来了吗?

呵呵,这显然不可能。

吴摩西淡然地笑了笑,便坐到了自己的办公桌旁,打开电脑,熟练地敲打着键盘,开始了紧张有序的工作。

“赵同学,我听说昨天是编辑部苏媚的生日,你和吴摩西陪她一起去酒吧过生日了对吧?”

说话的是摄影部的郝仁,他似乎并不急于和赵天始谈论工作上的事情。

“是啊,郝组长,你是怎么知道的?”

赵天始点了一下头,问道。

“呵呵,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对了赵同学,我不是说过咱们摄影部没有领导的嘛,别叫我郝组长,叫我郝大叔!”

静芳年  穿越诸天做土匪  恋墨如初  我在都市开仙门  极品医武  我的修仙无限模拟  彻元  登基日孕吐,全皇朝都在找孩子他爹  精灵:我真打不过宝可梦啊  恋综直播:热搜后假绿茶她身价爆涨千亿  师兄,我们两个真厉害  快穿之妖孽宿主别乱来  开局签到独孤九剑!  重生之我是弄潮儿  神秘复苏之诡郎  美漫悬赏令  全球进化,我养灵宠至荣誉  末世逃荒:我种田拯救了全世界  穿越S7,你管这叫辅助?  我在重点中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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