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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考考你们
许欢这么展颜一笑,大家的氛围立马就轻松起来了。
这些人里,除了简晓彤,就数姜娜娜跟许欢熟悉了。所以,她就笑道:“待会儿你别浪费就是,不过,你这饭量,的确是有点儿夸张啊。”
对于许欢的饭量,简晓彤并不以为意,她素来知道许欢食量大。
当时两人在育才读高复班的时候,中午经常一起在学校食堂吃饭。
食堂卖米饭论两,蒸饭的工具,是一个长方形白铁皮容器。饭蒸熟后,炊事员事先划成一个个的长方块。大方块四两,中间再对半划一下,二两,再对半,一两。女生每次买米饭,通常二两,男生通常买四两,有些瘦弱些的男生,也会买三两。
许欢,每次得一个男生的量加一个女生的量,也就是买一个大方块,再买一个小方块,加起来六两才够吃。
眼下,他要吃两个巨无霸,对简晓彤而言,是再正常不过,一点儿都不稀奇。
见许欢还在那儿问姜娜娜:“两个巨无霸就很夸张了吗?”
简晓彤就白了他一眼:“‘酒壮英雄胆,饭撑傻瓜蛋’这话不是你自己经常说的吗?这么大个头的巨无霸,我一个都吃不了,你倒好,来俩!还不许别人觉得夸张?”
许欢道:“可这家洋店里,它没有酒啊,我倒很想‘英雄胆’一下,都没有机会。舒旭,下次咱们还是换个别的地吃饭吧,最起码,得有杯酒喝喝才行,这地方不实惠。”
提起到麦当劳来用餐,李晓珂显然是最踊跃的一个。此时听许欢这么说,她忍不住冷嘲道:“你可真是没品位,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叫山猪吃不了细糠,你就知道喝酒。还真是又能吃又能喝,真不怕别人说你是酒囊饭袋吗?”
李晓珂这个话,明显就有点儿刻薄了,简晓彤心里一阵紧张。
好在许欢并没跟李晓珂见气,还跟她一本正经地斗嘴玩:“我才不怕别人说呢。跟吃不饱相比,被人说一声酒囊饭袋有什么关系。姑娘啊,你是城里的千金小姐,不像我这种,种田的庄稼汉出身,你是没有挨过饿啊。”他那略略浮夸的语气,顿时把几个女生都逗笑了。
稍坐一会儿,每个人的餐盘就上来了,许欢拿起汉堡仔细端详了一下,笑道:“嗨,这玩意儿,不就是一肉夹馍吗?呵呵,米国肉夹馍,到这儿就宰咱们,居然要十来元,可以买五个肉夹馍了。”
其实,许欢说这话没别的意思,只是随意惯了,闲不住嘴,随口发了个感慨,他心里真没有想太多。但是,他这种自说自话的样子,却越发让李晓珂很有些看他不顺眼。
李晓珂觉得,这个人真是有点不识相,人家舒旭一番好心,花这么多钱,请大家吃麦当劳,这个许欢从一进来,就在那儿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现在,居然把汉堡说成肉夹馍,他这是故意拉低这顿饭的档次,分明是别有用心。
李晓珂的心里,就有些替舒旭打抱不平起来,于是,她说道:“许欢,说起来你这个人也没啥不好的,只可惜文化程度太低了。居然把汉堡包拿来跟肉夹馍类比。这是同样的东西吗?汉堡是英文Hamburger音译过来的,H-a-m-b-u-r-g-e-r,这叫外来音译词,明白吗。肉夹馍是方言,也就是土话。一个是面包,一个是馍,说白了就是馒头。这两个食品能相提并论吗?也不怕说出来让人笑话。”
李晓珂夹枪带棒的一番话,就让许欢品出了些不一样的味道,他不动声色地回了一句:“哦,原来这样。长见识了长见识了,这英文的文化,我倒是的确太低了。”
接着他话锋突然一转:“不过,你也不能说我文化程度低,如果说中文的文化,我却是很知道一些的,不见得比你们读过大学的差。”
同宿舍的余莉素来了解李晓珂的脾气,忙在桌下暗暗拉她,生怕她继续这样说下去,两人弄得呛起来。这个许欢,她感觉也不省油,再斗嘴下去,恐怕得把好好的气氛给破坏掉。
李晓珂却不理会余莉,继续不依不饶地对许欢道:“呵,这倒没看出来,那你且说点儿中文的文化给我们听听呀。”
许欢见李晓珂顺着他的话上套了,轻轻一笑:“那我考考你这个大学生,咱们还是说这肉夹馍吧,没办法,我只熟悉这种低端食品。你说这个肉夹馍,明明跟这个洋气的汉堡包一样,两片馍中间夹着肉,它为什么不叫馍夹肉呢?”
这个刁钻的问题,把李晓珂一下子问得呆住了,许欢又笑了笑,继续道:“上次,听你说你是杭城人,对吧?你们杭城有种出名的小吃,叫葱包桧,我恰好吃过,味道真的很不错。但明明也是葱和油条,被包在了里面,为什么它不叫桧包葱、或者什么饼包葱之类的呢?”
许欢这么一说,别说李晓珂了,在场的几个人都被问住了。
有许多约定俗成的东西,往往被人忽略了,以为原本就是这样的,但真有人一追根究底,就突然发现,对呀,这个事怎么是这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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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欢见几个人都愣怔住了,也不忙于解释,只是在那儿笑而不语。
简晓彤忍不住道:“哎呀,你就少在这儿卖关子了,快说来听听,脑子尽是这些古古怪怪的东西。”
“一点儿不古怪,这可是正经八百的汉语言文学。”
许欢笑着解释:“肉夹馍之所以叫‘肉夹馍’,而不是‘馍夹肉’,是古汉语的表达习惯,讲的是肉夹于馍中,这在语法上,叫做宾语前置,你们大学生,这个总应该知道的吧。后来,这种表达逐渐演变成口语,并省略了‘于’字。而且,以前物资匮乏,吃肉不容易,将肉放在前面,是为了突出这个食物最大的优点——有肉。所以,就成了我们现在所说的‘肉夹馍’。”
许欢见大家听得认真,顿了顿又道:“另外,还有种说法是认为,‘馍夹肉’听起来谐音‘没夹肉’,为了避免这种误会,人们就把肉前置,称之为‘肉夹馍’。至于葱包桧嘛,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葱是这种小吃的点睛之笔,葱包于‘桧’中嘛。”
李晓珂此时心里还有些不服气,眼珠一转说道:“那我们杭城的葱包桧,那葱明明是包在油条中,为啥叫‘桧’呢?”
许欢不假思索道:“因为油条最初就叫‘油炸桧’啊,当年秦桧害了岳飞,民间恨他,所以把面团捏成人形长条,隐喻是秦桧,然后放在油锅里炸。并且,把这种食品取名‘油炸桧’,以解其恨。这个典故,你们杭城人民应该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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