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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着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重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再反复地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了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说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做了一个书橱,它真的非常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着,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一二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它有很多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上,全部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些。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钱,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地在亲戚朋友间有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那时候,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地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的。那是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着,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直到关伯伯送我了《发明与革新的技巧》我才知道了是什么一回事。
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父亲,人们都说他是爱书成痴。为了报答这份知遇之恩,我决计倾尽毕生的精力,去实现自己光宗耀祖的梦想。我像堂吉诃德一样拿着长矛,成为象牙塔基的铺路石。也许这些所做的努力,都言不由衷的表达出对父亲的敬畏,父亲格外偏爱我,我也深深地爱着父亲。
就这样父亲对我精神世界的关爱让我感知了生之乐趣。也对我一次次的超越,以致成为博士和大学教授亦或杰出的青年女科学家。
而邺已走到琼瑶桥段不可自拔的年月,我却不明白这些苦痛竟成为以后最美好的回忆。
在一次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在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地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地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至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地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领悟和宁静。我心里,悄悄地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以后即便在黑色七月风卷残云般吞噬之下,也仍然坚持这个习惯。
我的形象思维很发达,有时感情丰沛的小说直教我落泪。
《书剑恩仇录》中生生死死,打打杀杀的披肝沥胆让人荡气回肠。
终于,我在这个夏天拿到了录取通知书,我长长叹了口气,掩卷长思,把书打在皮箱里,一起上大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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