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徐冥轩对伊祚莎带来的宠物小女孩很在意,当然这不是因为他喜欢小萝莉,而是因为那个小女孩他认识。
她就是之前融入他血液中的钱倩茜。
小时候在钱倩茜欺负诸葛欣雁的时候,徐冥轩就认得她了,所以她小时候的样子他还是记得的。
徐冥轩感到很惊奇,没想到他穿越之后连带把钱倩茜也带过来了,而且他变小之后钱倩茜也变小了,这莫非是连带效应?还是老天觉得让他一个人在这里受罪不过瘾,再把仇人也一并带过来,有时间还欺负欺负他?
话说,这个钱倩茜有没有失去力量啊?这是个值得在意的问题。要是她的力量还在,那就是很恐怖的事情了,也许连娜拉莉都很难保得住他。
不过徐冥轩觉得钱倩茜应该也失去所有力量了,要不然她怎么可能会甘心给人家当宠物,或许早就跑掉了,说不定跑掉之前还会大闹一场,哪里会老老实实待在伊祚莎身边。
想到这里,徐冥轩脑海中就涌出要好好欺负一下钱倩茜的想法了,之前她让他难受了这么久,差点痛死,现在她分离出来成为一个弱弱的小女孩,真是不好好“招待”一下她都觉得亏了。
而徐冥轩瞪着钱倩茜的时候,钱倩茜也认出徐冥轩来了,毕竟徐冥轩的模样真是太好记了,一见到他小时候就能记到老,现在变回小时候了,钱倩茜自然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我说这么会来到这个鬼地方,原来是你搞的鬼!”钱倩茜怒瞪着徐冥轩,一副张牙舞爪的可爱模样,“你给我等着,我会找人来打死你的!”
说完话后她就躲到伊祚莎身后了,摆出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来。
看来她也知道变成这样弱弱的小女孩后不是徐冥轩的对手,所以必须找外援才行,以她这么可爱的模样,要是主人看到她受委屈了,肯定会为她出气的,所以她才会摆出委屈的模样来。
钱倩茜扯了扯伊祚莎衣服,指了指徐冥轩,然后露出害怕的模样,眼中还瞬间涌出了泪水,看起来可怜极了。
伊祚莎看来也很在意钱倩茜,立即顺着目光看了过来,眼中已经有些冰冷了。
徐冥轩嘴角抽了抽,很无语。
明明是她的错好吧,还不依不饶对付他,天理何在?
不过现在也可以肯定了,伊祚莎是听不懂钱倩茜的话的,要不然她就不会只以动作示意了,而是直接带着哭腔说出来了。
果然能听懂人类的话的物种只有娜拉莉而已,这倒是个好消息,也许他可以通过娜拉莉来达到某种目的。
“咦,怎么了?”娜拉莉看到钱倩茜这幅模样,又看看徐冥轩,一副很疑惑的样子。
徐冥轩还没说话,伊祚莎就指着徐冥轩开口道:“这小畜生欺负了我的宠物,表妹,你得好好惩罚他,不然让我来惩罚他也行。”
“啊,有吗,什么时候的事?”娜拉莉一脸不知所措。
“什么时候的事我不知道,不过你也看到了,我的宠物看到你的宠物后怕得不行,都吓哭了,肯定是你的宠物不知道什么时候欺负我的宠物了,我不能让我的宠物白白受欺负。”
“可是,轩轩他一直都在陪着我啊,不管是出去还是待在家里,他都是跟我在一起的,我也没看到她欺负过谁呀。”
野玫瑰 我是反派素未谋面的父亲 说好的主角受的修罗场呢[穿书] 嫁给仙尊后我真香了 东汉末年烽火路 我死后帝君火葬场了 警校垫底的我攻略了警校组第一 我是被抱错的那个崽(快穿) 折青梅 精灵学院的兽人教官 这一刀下去你恐怕会丧偶 乔岁有座山 从衡山名宿开始笑傲武侠 重生之康熙荣妃 治愈系女主角她又死了 美女校花无敌神尊 披着陀总壳子的我在柯学世界搞直播 灌篮之小田龙政 隐痛 每天都被酒厂同事嫌弃
关于穿越爷,你失踪的未婚妻回来了女主身穿透视有空间大阴阳师(一招将敌人灵魂打出体外,一个响指将敌人肉身烧成灰烬),超级强悍…不看风水不算命,爱看热闹,喜欢示敌以弱,扮猪吃虎…怕麻烦,常女扮男装…男主侯爷,男美人鱼,专情犟种(不要你觉得只要我觉得),超级难骗…不念权不慕势,敢爱敢恨…认定女主就是失踪已久的未婚妻,甭管你怎么骗,我都智商在线,会反应过来的…阅读提示1本文是异世穿越,身穿,没有大家所熟知的儒释道,也不是大家所熟知的盗墓捉鬼女主。女主是轮回之身,有前世的空间在手,但因为没有记忆,进不去仁慈但不圣母,对害过自己的,要杀但不滥杀。喜欢男主,但碍于男主有未婚妻,果断斩断情丝跑的远远的。却阴差阳错找回了部分身份。2当你以为这是一篇古代文,你发现它与星际接轨当你以为这是一篇后宅捉鬼文,你发现女主好像有点厉害过头了当你以为这是一篇宫斗宅斗文,你发现它好像是一篇游记3本文世界观完全架空,女主非万能,有个人喜好。适合年龄比较大书荒的朋友阅读。真实的穿越,就是会遇到许多问题的,不过是见招拆招,随遇而安罢了。...
...
...
一无是处的中年人在一场交通事故中穿越重生到学生时代,所有的遗憾,所有的错过,都有了新的可能,是继续沿着前世的轨迹前行,还是重新走出自己的道路,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金手指…一切都在书中,请大家慢慢寻找...
关于三国我成了张角接班人林玄穿越三国乱世,意外加入太平道。黄巾注定覆灭?平民难以出头?我成为下任天师,黄巾席卷天下!...
她是新世纪的特种兵女队长,因为任务穿越到了70年代,他是大院里的红三代,洁身自好,遇到女生都是躲着走,当他们相遇,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