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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这本书看成是“好莱坞三幕剧”。第七章写完,第一幕就算是正式完结了。
对标一下《进击的巨人》,大概就是写到了调查兵团死了一大半的人,抓住一个阿尼。
差不多就是这个阶段。
说实话,我挺喜欢《巨人》这本书的,因为这本书中的所有事无限趋近于真实。
凡人对抗巨人,就是要一片一片的死人。
到自后阿尔敏能够变身成超大巨人的时候,调查兵团几乎死绝。
这可太真实了!
年轻的时候我也曾经喜欢看那些秒天秒地的快节奏爽文,但是随着岁数的变化可能真的也是有点厌倦了。
很多书友在章说里提醒我,说“主角应该提一波了”,“主角太弱了”,“主角应该骑着利维坦踩平宇宙洪荒”。
这种书我实在是写不来,而且这种书起点多得是。
这个神,那个圣的,写的非常好,根本轮不到我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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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夫克拉夫特是天纵之资
“凡人无法直面神灵”
在时间,真神,自然面前,人类就是应该表现出人类应有的样子。
一个不怕死的调查员,深入调查某件事,当他见识到真神的面容。
最后疯了,死了。
这是最正常合理不过的事情。
我并不知道这个1980年生人(那个时候大清还没亡,亚瑟·摩根还是个孩子)
他开始写书的时候(1924年),已经34岁了(和我情况差不多)到了36岁的时候,写出了《克苏鲁的召唤》,以及一系列克苏鲁文学。
刊登在杂质上以后没人喜欢。9成的人表示看不懂,剩下的那1成表示故事性太差。
甚至还有超过五十名读者写信到杂志社请求主编开除这个不知所云的疯子。
为了生活,他只能给别人代笔,也就是给人当抢手。
这是不折不扣的行业底层人员。
像极了在起点签不了约,最后给工作室当抢手的底层写手。
然而即便如此,他的生活还是极度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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