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时摸出藏在靴筒里的匕首,朝着土坑走近两步,发现把沙土砸出一个坑的东西,原来是一个人头。
秦时一瞬间心跳加速,他抬起头朝四处张望。
周围没有人,没有脚印,甚至没有活物出没的声音。秦时心中最初的那种“被什么人扔过来”的猜想也是不成立的,因为土坑周围的血迹分布均匀,更像是……从天上垂直掉下来的。
秦时走过去将人头拨动了一下,露出了他的脸,他似乎还带着茫然无助的表情,一双大睁着的眼睛里满是惊恐的神色。
这人秦时还记得,就是他昨日刚刚被关进院子的时候,跟他要了一个烧饼的男人。他记得这人怀里还抱着一个瘦弱的男孩子,也不知道孩子怎么样了。
秦时胸口发闷,推着一旁的沙土将人头掩埋了起来,免得血腥味儿再引来什么意想不到的麻烦。
秦时心里已经有了六七分的把握,袭击他们的敌人应该是来自半空中,唯有这一种可能性才能解释为什么贺知年等人的消失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以及这个人头诡异的出场。
会是鹰吗?
秦时以前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草原上厉害的鹰可以抓起整只的牛羊,带到半空中去。而且除了猛禽之外,昌马城据说还有妖怪出没。
看着昌马城如今破败的样子,秦时觉得这里有妖怪的说法可能性还更高一些。而且这妖怪是禽类的话,恰好可以解释脚印走到半路上突然消失的现象。
秦时正盘算着,心中突然生出一丝警觉来,身体先于理智做出反应,立刻扑倒在地。
一阵疾风从脑后掠过,秦时一抬头,就见几滴黑漆漆的粘液啪嗒啪嗒滴在他前方不远处的沙地上。
秦时闻到了一种呛人的腥臭味儿。
而在他视线的不远处,半塌的土墙上方,分明有什么东西刚刚跃了过去。这东西动作太快,秦时完全没有看清楚,唯一的印象就是它形体比较大,至少也跟他在电视里曾经看过的巨鹰相差不多。
至于是不是禽类,秦时没看清,倒是不好肯定了。
秦时刚要从地上爬起来,就听到一阵翅膀扇动的声音,原来那个窜过了墙头的东西又从墙头上窜了出来。
秦时瞳孔一缩,背后瞬间冒出冷汗——这东西就是奔着他来的,只不过他反应太快,才导致它失手。
这一次他看清楚了,这确实是一头巨禽。
它的身高在两米左右,浑身上下除了脖颈和翅尖是深灰色,其余地方皆是浅灰色。身材壮硕,胸腹之间鼓鼓囊囊,像是吃的太饱,将肚子都撑起来了。两只鸟爪粗壮有力,张开的翅膀也充满了逼人的力量感。一双金色的圆眼,杀气腾腾地盯着面前唯一的猎物。
巨鸟在墙头站定,双眼盯着秦时,身形在一下极短暂的停顿之后,便极为迅猛地俯冲过来。
土墙并不高,街巷之间的距离对巨鸟来说过于狭窄了。但即便如此,巨鸟的尖嘴和有力的爪子也让秦时难以招架。而且巨鸟时不时就要展开翅膀,它的翅膀一撑开,秦时的视线就完全被挡住了,根本看不清楚周围的环境。
秦时艰难地躲开了巨鸟的一对爪子,迅速向后退。没料到他身后是一段坍塌的只剩下墙基的矮墙。后退中的秦时小腿被它一绊,整个人从矮墙上栽了过去。
巨鸟动作也快,秦时的后背尚未落地,两边肩膀已经被巨鸟抓住。一眨眼的功夫,将他带上了半空。
秦时懵了一下,哪怕手里还握着匕首,身体也丝毫不敢乱动了,生怕这大鸟一个没抓稳,再把他从半空中给扔下去,就像之前他看到的那颗人头似的。
他两边肩膀都落在鸟爪之中,视线正好对着它的肚子。
不管是哪一种禽类,腹部的羽毛都会细软一些,这个不知名的大鸟显然也符合这一条规律。但看的久了,秦时就觉得它的肚子鼓起的轮廓不大对劲,不像是一顿吃多了,把胃给顶出来了,更像是它的胸腹部长了一个袋鼠那样的育儿袋,而这个育儿袋里还装着什么东西。
秦时一时间不能确定它肚子上那一个大约鹅蛋大小的、圆润的鼓起到底是一只幼鸟的身体,或者仅仅是一颗鸟蛋。
秦时的注意力很快又从大鸟的育儿袋上转移开了,因为他注意到了更加让他感到惊讶的事情:以他自己作为参照物,这只大鸟的体力也未免太好了。
巨鸟不但没有力气用尽的疲惫感,相反还十分的游刃有余,仿佛抓着的不是一个身高一米八二,体重将近六十多公斤的成年男人,而是一只普通的小猫小兔子。
秦时微微转头,眼角的余光扫见了下方掠过的一片废墟,层层叠叠堆积着的土墙、以及土墙之间纵横相连的街巷。
他意识到这只大鸟正抓着他往高处飞。它的目的地应当就是秦时曾猜测是神庙或者王宫的那幢建筑——在高处筑巢是很多猛禽的天性。
没猜错的话,它的巢应该就在那里。
炽焰流星 她怎么不要我 姜糖微微甜 [原神]我真的没想当恶女 在逃生游戏中放飞自我 肝成首富后我为海洋环保助力 成了血族万人迷! 成为首富女儿之后[娱乐圈] 穿成彩虹屁精后我翻车了 甩了金大腿之后[娱乐圈] 菲谢尔的伟大航路 我脑中有本生死薄 典狱长她只想咸鱼[星际] [娱乐圈]狗子总叼爱豆回家 有此山 两A匹配度100% 七十年代男知青 曾照云归 全校万人迷跟我好上了 圣僧圣僧我错了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干邑听说组织里烧钱整了个没屁用的实验成果,大伙齐骂什么玩意的那种。他一听就喜欢,特意跑去拿来玩。那个实验员说拿着这个,做一件小概率事件,你就会去一个平行世界。干邑很认真的听进去了,扭头就翻墙去了警校。魔蝎小说...
关于七零下乡后被退伍军痞娇宠入骨睁眼穿越到七零年下乡的火车上,唐亦甜感觉自己要完。就凭她现在的样貌,下乡后不定就被哪个二流子设计了去做媳妇。就在她惶惶不安的时候,脑海里出现一个声音。交易系统?金手指?那当然要绑定。新手抽奖,她运气爆棚(未必),抽到了空间和异能。唐亦甜不就是下乡吗?慌毛。下乡后的唐亦甜发现,交易系统可以聊天,她认识了好多异世界的小姐妹。末世的朱郝柒,兽世的林筱,清朝的阮灵儿。看她们努力在自己的世界,砥砺前行。只是她才刚下乡就被痞子缠上了。主要是这痞子身材太好,容貌太好,唐亦甜推拒着,推拒着,就给他做了媳妇。新知青下乡,秦志明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娇软的姑娘。长到二十年,他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心跳加快。娇软甜美的姑娘,这一身娇娇肉就该被人宠着,合该给他做媳妇。紧急避雷!系统也会辅助其他世界女主,所以文中也会穿插其他世界的故事线。介意,误入...
都市修仙至尊爽文!渡劫期大修士凌云魂穿都市,仙武同修,丹药炼器,画符,布阵无所不能,以无敌之姿逆天崛起,脚踩八方!...
关于三千收尸军,杀到天下尽归心穿越大乾成了最底层的收尸人,本想和美丽的嫂子,憨傻的弟弟好好过日子,却遇到北莽扣关,收完尸逃命跑路!遇到女将军问做我的幕僚,一起救民于水火!霸气老王爷问本王收你当义子,救国救民,来日承继本王之王位如何?江湖第一游侠问朝廷已无可救药,与我等一起反了,功成之日,许你裂土封王!李长明摇了摇头没兴趣,这些我都行,不信?我抢给你们看!...
关于天命剑仙我有一剑,无敌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