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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第1页)

1.

揉腿被撞见之后,我的兴致一直不高。休息了一天,又加上凌越手法好,腿的酸涩也消散了不少。谭临川喊着我和他们去附近市集里逛逛,顺便买点小玩意纪念纪念,我含糊着搪塞了过去,他们也权当我腿不舒服,便出门逛市集去了。

他们走后我便搬了个板凳坐在了民宿的窗前,我撑着脑袋看着外边葱郁的树木,思绪又飞去了好远。

我没法模仿这树枝丫上对唱的鸟儿,互相表明心意。我光是与崔子千并肩而站都需要莫大的勇气,更何况这无法窥见天明的爱意。

或许我不该这么矫情。

但是喜欢上一个人真就他妈奇怪,情绪来去也格外莫名其妙。前天的我便是如此。说实话,崔子千开门看到我和凌越这般亲密的那一瞬间,我想过很多种他的态度,或许是惊讶,或许是兄弟间的醋意,但万万没想到他是这样的宁静。就好似,我只不过是他众多朋友中最普通的那一个,丝毫不重要。

好歹,他也曾经对我说过,我是他的兄弟啊。

可仔细想想,兄弟又能怎么样呢,兄弟不能和他结婚,兄弟不能说一声我爱你。

他要走的路,是正常人的路——结婚生子,幸福圆满。

而我,只能在心里,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说着喜欢。

2.

凌越怕我这么待下去闷出病来,和谭临川崔子千商议了会儿,最后一致决定把我抬出去唱歌。

我不怎么听歌,认识的歌手也并不多,这样的活动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种煎熬。

谭临川喜欢音乐,是我们都知道的事,他一进了包间,整个人就变了个样子。他的手在空中敲打着拍子,身子也跟着晃动,那模样的确和演唱会的歌星没什么两样。再加上他平日里穿得本就时髦,如今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更是衬托了些他别样的自信。

他毫不客气,直接点了一首英文歌。

说什么是热热场。

他拿着话筒嚎了半天,以我这段时间在英语协会的经验,他那歌词就没读对一个。

我撇了撇嘴,开了瓶啤酒,心想着这哪是唱歌,这是给我这种喜欢安静的人制造噪音。

不过,说句良心话,他的调是稳的。

“路哥,唱一首?”凌越把话筒递到我面前。

我摇了摇头,直接拿起酒瓶子仰头喝了一口。

“路哥,赶紧的,开开嗓,别坐在那儿喝闷酒啊。”谭临川唱完那首,也过来喊我。

“我不爱唱。”我闷声应着。

凌越啧了一声,侃道:“你怎么还害羞呢。”

“得,先让路哥熟悉熟悉,崔哥,你唱不唱?”谭临川冲着崔子千喊。

“行啊。”

崔子千豪爽地应道。

我眯着眼,看见他点了首方大同的红豆。

“还没好好地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

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

“还没跟你牵着手

走过荒芜的沙丘

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

天长和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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