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操妻妾众多,子女也众多,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共有女公子六名,其中长女已经许嫁给夏侯惇长子夏侯楙了,于是即将次女曹宪送入宫中,给刘协为贵人,并且有极大的可能性,过个一年半载的便扶正为皇后。⊥頂點小說,
原本历史上,曹操同时把三个闺女都送给了刘协,除曹宪外还有曹节和曹华,最后当上皇后的是曹节。不过在这条时间线上,伏后废得早,曹操献女也提前了,曹节和曹华的年纪都还太小,故此只能曹宪一人进宫。
对于此事,是勋是明确表示反对的,他认为老曹完全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是啊,国丈谁都想当,为的是利用国戚的身份把握权柄,问题老曹你已经大权在握了好吧,还需要牺牲闺女的幸福去捞这个虚名吗?但是没有办法,后汉例以外戚为大将军掌控内朝,已成传统,哪怕曹操也跳脱不出这个窠臼去,总觉得我要不做国戚,这权势就缺一角,不够圆满……
是勋忍不住要想,倘若易地而处,我是绝对舍不得把是雪、是云她们送出去当政治筹码的。不过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曹操才是老板,我只是打工仔——政治真特么是黑暗而无耻的玩意儿!
董昭、华歆、郗虑等人如同苍蝇见了臭肉一般,立刻闻腥而动,为了把曹氏女拱上皇后宝座和给曹操封公建国而全面活跃起来。前一事还需要时间来酝酿和发酵,后一事却马上可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啦。不过对于究竟把曹操封在何地,封地多大为好。这票家伙还必须要听取曹家核心人物的意见。于是董昭就去找了曹德恳谈。郗虑仗着大师兄的身份,亲自登门来向是勋求问。
是勋假模假式地避嫌:“此大事也,勋安得与闻?”可是随即就一转折:“未知当道诸公何所议也?兄可透露一二否?”我不好主动开口啊,但你们究竟是啥打算,有啥计划呢?说出来我倒可以给点儿意见。
其实是勋的真实想法,早就通过荀攸向荀彧转达过了,荀文若虽已辞职归隐,在朝中仍有极大的影响力。在这件事上也早就做了一定安排。所以郗虑提出来的计划,倒是挺合乎是勋的心意——
计划把曹操封在中州之地,当然啦,河南不能给——雒阳本为东汉朝的都城,而许都说白了只是临时性陪都而已,并不是说就把雒阳给彻底放弃了——那么司隶校尉部也就光剩下了河东、河内和弘农三个郡啦。原本历史上给了曹操十个郡,建起一个超级大公国来,这回因为是勋的谋划、荀彧的杯葛,不可能给那么多了,但三个还是嫌太少。怕曹操不满意。
因此再在周边找一圈儿,打算加上荆州的南阳和豫州的颍川。给曹操五个郡。国都么,就定在河东的安邑——当年天子逃出长安,在前往雒阳途中为李、郭兵马所追,被迫渡过黄河,就曾经在安邑落过脚,这地方有历史纪念意义啊,正好以酬曹操的大功。
是勋点点头,心说合适。他不想让曹操再都邺城,就是因为那地方相对偏远,不便于征伐西蜀和东吴,换到安邑,近了就不止一星半点儿啦。当然最佳位置是弘农,终究在黄河以南,比河北的安邑交通更为顺畅,但弘农距离雒阳太近了,估计刘协断然不肯答应。
安邑那地方不错,当年自己也曾经担任过河东太守,跟安邑住过不短的一段时间,这要是曹操把大本营搬去安邑,自己便可故地重游也……
可是突然间一愣神儿,心说不好,这真要是舍了邺城而都安邑,那就不可能再叫“魏”啦!我靠难道汉朝之后要接别的朝代……
虽说国名之类只是枝节小事,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郗虑啊:“国以何名?”郗鸿豫回答说:“乃有三选。”
第一个备选,是叫“晋国”,因为春秋时代晋国的核心区域就在河东,晋都一为翼,二为绛(新田),都在安邑的北方。
是勋心说完,汉朝直接接晋朝了……希望不会再产生东晋和西晋的区别……
第二个备选,是叫“唐国”,相传唐尧建都平阳,也在河东郡内,而且晋国最初的藩号就叫做唐。
是勋心说好嘛,这一杆子又打出四百多年去……也好,那我就想尽办法,让那大唐盛世提前几百年出现在东亚大地上吧。
第三个备选,郗虑说了:“为魏也,魏都安邑。”
啊呦,这个好!是勋忍不住就一挑眉毛啊。曹魏之所以名魏,是因为曹操都邺,而邺城属于魏郡,自己一时头脑发昏,就没想到隔着千里之外,河东之地同样也可以叫魏啊。当初韩、赵、魏三家分晋,魏的第一座都城就是安邑,后来被秦所逼,才迁到河南的大梁——我早该想到的呀!
就听郗虑问:“宏辅以为何名为佳?”
是勋心说这仨都是朝代名,听上去都挺不错,问题我先入为主,还是觉得魏字最妙。可是因何而妙呢?总得说出个理由来,否则不好糊弄郗鸿豫。低头沉吟少顷,突然间福至心灵,压低声音问道:“乃有一谶,未识兄知之否?”
郗虑一皱眉头,心说你是宏辅怎么突然想起来跟我研究谶言了?别说古派一向不重谶谣,郑门更目其为伪学,就你历年来在太学讲课,或者论文著述,也都把谶谣给贬得一文不值啊,怎么今天突然转性了?嗯,是宏辅非妄人也,相信必有道理,我不妨听上一听——“何谶耶?”
“《春秋谶》有云:‘代汉者,当涂高。’”
此言一出,郗鸿豫就觉得身上一凉,随即冒出了满头的冷汗。赶紧左右瞧瞧。似乎确无旁人在场。这才略略松一口气。虽说他早就有曹氏代汉的心理准备了,而且正为了这个远景而暗中努力,可即便在是勋面前,也是从来不敢明宣于口的呀。猛然听着这么一句,当场脑袋就蒙了,不禁结结巴巴地就问:“何谓也?”你管我听过没听过呢,你既然提出来了,一定有解啊。赶紧趁着没人告诉我吧。
是勋把脑袋凑得更近,声音压得更低,一字一顿地说道:“前汉末乃传此语,公孙述以为当应己身也。或闻袁公路亦云合其字……”
这则谶谣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汉末期(《太平御览》载武帝时已有此语,恐为假造)。第一个把这则谶谣搬上台面,认为是在说自己的,乃割据蜀中的公孙述,理由很绕,说“涂高”是大舜的姓氏。大舜是黄帝子孙,而黄帝氏公孙……这是把“当”字给撇了。意为:代替汉朝的,应该是涂高一族的公孙氏。
第二个提出这碴儿的是袁术,有两种说法,一说“涂”通“途”,那么当然就合了他的字“公路”。另种说法同样绕,说老袁家乃春秋时代陈国大夫辕涛涂之后裔,不但有“涂”,而且辕可应“高”——不过要照这么说起来,恐怕他哥袁绍更合适代汉……
在原本的历史上,袁公路就这么着胡解了一番谶言,然后公然在淮南称起帝来。在这条时间线上,没等袁术称帝,曹操就把他给捏掉了,所以是勋只能说“或闻”——我听说过有这么一回事儿,是真是假,不敢保证。
公孙述最终未能代汉,被光武帝给捏了,袁术更不用提,可见他们都是胡解,谶谣的真意既非公孙,也非袁也。那么真实含义究竟是啥呢?是勋随即就掀开了谜底:“当途高者,非魏阙而何?”
其实这话不是他说的,《三国志》中有记载,巴西有个儒门妖人叫周舒,被人问起这则谶谣,他直接回答说:“当涂高者,魏也。”后来蜀汉的投降派谯周又去问另一个儒门妖人杜琼,说周舒如此解谶,究竟是什么道理呢?杜琼答道:“魏,阙名也,当涂而高,圣人取类而言耳。”
魏这个字的本意,乃是宫门前的高台,又称“魏阙”,那么“当涂(途)高”,也就是说道路旁边儿高耸的建筑,当然是指魏阙啦——魏以代汉,明矣。而且杜琼还说:“古者名官职不言曹;始自汉已来,名官尽言曹,使言属曹,卒言侍曹,此殆天意也。”
曹魏代汉,此乃天意啊,这话出自一名蜀臣之口,实在有够搞笑的——蜀中土著之暗中反对刘备政权,到处拆墙角,由此可见一斑。
杜琼肯定是马后炮啦,是勋如今说出来,却可谓预言家——要不是跟郗虑铁磁,又是密谈,他还真不敢提这碴儿。不过这句话一说出口,郗鸿豫当即心下了然,于是微笑着拱手而别。
数日后,朝廷乃正式下诏,策封丞相曹操为魏公,使都安邑,给河东、弘农、河内、南阳、颍川五郡,建立魏国。曹操按惯例上表推辞,三辞三让,最后还是得意洋洋地接了下来。
于此同时,关于“代汉者,当涂高”的全新解释,也开始在朝野内外风传开来。当然啦,署名权不是是勋——他预先关照过郗虑了,千万别提是我解的,咱丢不起这个人……郗鸿豫同样不敢居功,干脆将此重任交付给了师弟刘琰。刘威硕此前党同崔琰,结果被迫弃官去给老师守了整三年的丧,回朝后也仅仅落了个闲职,早就连肠子都悔青了,好不容易得着这个重讨师门和曹操欢心的差事,那真是当仁不让啊——至于名声可能会臭……所谓“名利”,这顺序其实是错误的,但利之所在,名安足论耶?
曹操受封以后,乃命陈群先发安邑,去修缮城池,整备官署。直到年底,他才率领新辟的魏国百僚,大张仪仗,浩浩荡荡离开许都,前往河东而去。抵达安邑城下,陈长文率领僚属列道而迎,是勋随便拿眼睛一扫,突然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熟人,赶紧地跳下车来,前去见礼,并且问啊:“三兄缘何到此?”
那人非他,正乃是家老三是宽是叔勉是也。是宽见到是勋,拱手还礼:“某因陶孟章之荐,今乃仕魏为吏部侍郎矣。”
(但求好风起之卷十七终)(未完待续。。)
荒野独居:你管这个叫生存? 真实武力 弗兰克畅游星际争霸 无所谓,我是魔头 旅行青蛙:开局带回冰冻果实 天地悠悠之何求 天机神眼 天眼神医 农门婆婆她养崽有方 手术后,我的神医身份藏不住了 我有一本气运天书 太后不容易 骄阳 荒岛:我和女神从零开始 哎哟喂!包租婆她终于支棱起来了 声亦我所欲也 这个驸马不好当 升迁 幽林 熬死所有人,我终于无敌了
关于女尊一夫两侍我靠美食筑巅峰女尊文多男主女主不恋爱脑事业感情双线本书又名温馨提示本文是古代女尊世界美食经商文,不是大女主逆袭打脸爽文,整体风格是温馨平淡的哦,没有太多打脸情节,女主善于找靠山抱大腿。陈娇娇一觉睡醒后发现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没有宫寒,没有大姨妈,女人不用生子,女人可以当家做主考科举的女尊世界。同时这也是一本女主靠科举升官发财的科举文,自己是文中前期的炮灰垫脚石,为了改变家族命运,陈娇娇决定紧抱书中女主大腿,迎娶女主大龄未婚的哥哥,在女主发达前跟女主家打好关系。顺便准备开个小酒楼继续发扬现代美食,结果一不小心酒楼越开越大,从小小的清水县开到了府城,又从府城开到了天子脚下酒楼开腻了,顺便再开个美容店,结果美容院又一路做大开到了京城,然后王府世女成了陈娇娇的好友,还非要把自己暗恋的白月光塞给陈娇娇,王府小世子看上了陈娇娇,哭着闹着要去陈家做小侍。陈娇娇能怎么办,只能含泪收下两个小侍了。这是一个现代美食博主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关于直播科普我捡斩魄刀,开局无敌林默穿越了。开局碰上幻想入侵现实,全球觉醒超凡。从此,这个世界便有了斩魄刀恶魔果实奥特曼变身器而这一切都与林默前世的动漫影视游戏等相符合。林默也因此激活幻想科普系统,成为一名科普主播。家人们,九条尾巴的狐狸叫九喇嘛,是个好用的查克拉充电宝。嗯?这根棒子?它是战之神杖,能够召唤战神阿瑞斯的神力。什么?你捡到一张卷轴?原来是骨王的超位魔法,坠落天空。喂,你们见过召唤暴风龙的史莱姆吗?宿傩,你眼睛这么多,你不中幻术谁中?!岛国我们大岛民族的超凡者去哪儿了?怎么可能才这几个!泡菜国龙国过亿的超凡者一定是偷我们的。鹰国林默才是世界不,是宇宙霸主。...
站在清城堡监狱城墙的望楼里,杨如日极目远眺,远处呼啸而过的北风,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正狂卷着大片儿的雪花,掠过茫茫大地。目光越过清浊湖广阔的冰面,在远处天地的尽头,连绵起伏的山脉巍然耸立,天地之间古老苍莽。几群荒原狼,在自由自在的奔跑,一边嚎叫着呼朋引伴,一边狂嗅空气里的味道,似乎是发现了什么。自由的空气,伴着沁凉...
云识是一只飘荡了两千多年的鬼,为了重塑本体,她与鬼差达成协议,去到三千小世界中感化各种即将黑化或已经黑化的反派。叮,吾乃沙雕系统250,录有史上最全沙雕语录,宿主对着反派每说一句就能加一分,感化反派沙雕必不可少哦。云识于是,第一个世界,成为魔界合欢宗的新任宗主,按照剧情她误将重伤的修仙界战神抓到自己的榻上。让她成为自己大功已成的第一个试验品。滋味,出奇的好。她捏着反派绯红的脸,对上她愤怒如烈火一般的眸子对,就是这样,记住我的脸,你是我第一个女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她一时忘了,她是只海马精,一个没控制住播了种在反派肚子里。一个月后,她巧妙地靠死遁进了凌器宗,还成为了她的徒弟。一年后,小海马们一个接着一个入水,反派疼地咬住了她的肩,满眼通红褚绾,我要杀了你!云识将她搂在怀里,抚着她的背发抖师尊,她早被你杀了。可后来,手脚动弹不得,她眼前漆黑一片,耳边传来阴翳至极的声音你这张脸我可是记得清楚得很呢,小徒弟。云识刚想破罐子破摔,一个滚烫的吻忽然落了下来。???魔蝎小说...
关于姑娘留步皓月当空,夜色朦胧,一身夜衣面色亦正亦邪的少年刺客于华灯初上的京城内肆意穿梭,起起落落间惊鸿一瞥睹见一抹艳红,少女肤若凝脂,一袭红衣更显娇艳不久,少年再次遇见她,轻声开口姑娘留步…本以为是巅峰,结果只是桃花的开始。(不是单女主,不喜请退0o)...
别人穿越都是姑娘十八一朵花,苏研穿越则是姑娘二十已成家,家里还聚齐了恶婆婆,绿茶表妹,刻薄小姑以及自私薄情丈夫四大天坑。这世道,这家庭,苏研一刻也待不了穿回去,必须穿回去,跳河穿回去结果河跳了,人差点嘎也没成功。好在和前夫离了婚又找了个小狼狗那就在古代好好过吧。苏研的职业规划1首先搞钱2其次搞钱3最后还是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