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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旻颔首折服,岂知那丧公子话锋一转,冰冷的脸上竟有了一股强烈的愤恨之色:“只可惜人较之于树不知逊色多少!”
“人连树都不如?兄台何以有此一说?”裴旻满腹不解。
那公子道:“我之所以买下这所庄园,便是我喜欢这棵长生树。顶天立地是树的追求,无私奉献是树一生。人要食用他们的果实,树倾其所有毫无保留;人要树干建屋造房,树奉献出生命也毫无悭吝。树心为实,人心不测。世上之人,多为自私自利之徒,蝇营狗苟之辈,不足与树之蓬勃向上相提并论。”
裴旻愕然,却不能辩驳,他所遇之花面狐王、龟君、殊不赦等正是份属此类之人。
“遑论默默无闻之树,我看淼淼众人,连狗也多有不如。”黄袍公子语不惊人死不休。
“人不但不如树,还没有狗强?此话怎讲?”
裴旻此时与这黄袍公子熟稔了许多,见他频出惊人之论,虽对他的话语不尽赞同,但也想听他如何分说。
“你看我这只细犬怎么样?”丧公子反问裴旻。
裴旻这时方仔细留意蹲在丧公子身边的暗红色猎犬,只见那犬怕有五六十斤重,身躯细长成流线之型,全身肌肉十分发达,但从头部到身体及四肢却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显得细瘦高雅,头部的长度与脖子的长度几乎是一样修长。
相犬术中传闻的绝世细犬的标准:头如梭,腰如弓,尾似箭,四个蹄子一盘蒜。
今观丧公子身边之犬,此犬称之为“绝世细犬”已名副其实,再配上全身暗红色的短毛与一双玉石眼,那更是绝世细犬中的顶级物种,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小时候裴旻也喂养过几条心爱的土狗,那些土狗虽然可以看家护院,也很忠心,但它们常常是毛发蓬乱,不讲卫生,也禁不住肉食的诱惑,还经常与村中的野狗打得头破血流,筋断骨折。
但今日所见之细犬面对桌上如许美食,却并不像一般土狗只顾盯着主人的筷子,而是蹲坐在地,竖起双耳,眼神专注的看着前方,态度极其孤傲,与其主人之风度如出一辙。
裴旻打心眼儿里喜欢上了这条猎狗,便赞叹道:“真是难得一见的一条好犬!”
丧公子道:“此犬名为追风,是我从山东重金购得。追风是这个世界上最快的猎犬之一,它跑起来可如离弦之箭,速度飞快,耐力又极好。最重要的是,它很忠诚,不似人心,反复无常。”
说罢,丧公子轻抚追风之头,目光中极尽爱怜之色。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过能改,善莫大焉。兄台之言,未免过激了。”
裴旻如是说道,但语气诚恳,似乎不吐不快。
丧公子嗤之以鼻:“人心之黑暗,如无穷之深渊,比之蛇蝎也不为过!”
“君可知东吴周处乎?”裴旻忽心念一动,有意用从书上看过的一则典故相劝。
“我读书不多,裴兄有话但说无妨。”
“周处者,三国时吴国义兴阳羡人也。他年少之时,仗着自己是鄱阳太守周鲂之子,又溺于母爱,且不到二十就臂力过人,行事便蛮横强悍,纵情肆欲,为祸乡里。当地百姓将他与南山白额猛虎、长桥河中恶蛟并为当地三害。这时候的他也许正如兄台所言,不如树、不如犬。”
“不如树、不如犬之人何其之多。听裴兄之言尚有下文?”
“当然。可后来周处自知为人所厌,突然悔悟,只身入山射杀了那吊睛白额猛虎,又下河与那蛟龙搏斗,经三日三夜,在水中追逐数十里,终于斩杀了孽蛟。当地人以为他同蛟龙同归于尽,大家纷纷奔走相告,为三害尽除而庆贺,周处更加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是,从此痛改前非,认认真真拜文学家陆机、陆云等为师,终于修得才兼文武,忠信克己,直至战死沙场。真可谓浪子回头,志存义烈之人。”
裴旻缓了口气,看着那丧公子幽幽的双眼道:“所以,小可以为,人性本善,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则善莫大焉。”
丧公子身躯微微一震,似有所触动,但又复不为所动,他仍冷冰冰地问道:“裴兄的故事讲完了吧,依我看那些阳羡之人着实可恨,周处为他们上山下河,射虎杀蛟,几乎丢了性命,而他们却不问就里,弹冠相庆,如此行径,不说也罢。裴兄笑傲京城,见识必广,我倒也想向裴兄打听一人。”
裴旻见他对常人成见如此之深,其人必有一番坎坷的经历,此时也不便细问,便道:“请兄台示下,裴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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