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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绯其实有把那句话当成他随口说的一句,毕竟两人联系方式都没有,他也不知道她叫什么。
她只知道他叫黎羡南,其他的,好像一无所知——也不对,只有赵西政这个名字和这人的脸让她似曾相识,后来想了想,是京圈一出名的公子哥,常在娱乐新闻上看到。
如果是某些选择是一道隐形的门,叶绯这时还只是隐约的、因为长久以来的生活的压迫而隐隐地有了一些向往,可她那会还到底没有别人的勇气。
有那么一阵子,只当成了误入某个原本不属于她的房间而已。
就像这条街上的西郊檀宫和槐三胡同一样,一左一右,两条平行线。
可她那会对这个城市还知之甚少,不知道槐三胡同里住着的都是什么人,也不知道这条窄窄的胡同里又有怎样的天地。
那天后,叶绯的生活好像回归了正常。
她去公司打卡——公司是国内一家知名的文化公司,有很多个小组,分别负责不同的类别图书出版,叶绯所在的组负责青春小说,但是那年青春文学正兴起,很多家公司都开始大力发展,加之很多题材都有时效性,知名的作者永远不缺合作方找上门,叶绯的小组里的压力很大。
一些老编辑离职跳槽去了新公司,现在组里还有一些积攒的稿件,总编还在头疼怎么签一些知名作者的新书。
叶绯手里还是离职编辑留下的几本稿件,主编是个近四十的未婚女人,脾气挺差,多少有点公主病的意思,还是办公室的第一卷王,公司五点多下班,她主编八点不走,组里的其他人也不太好意思先走,偌大的公司里,就剩下了她们组走的最晚。
组里其他三个编辑白天没少吐槽,叶绯话不太多,她是读文学系的,找一份算是对口的工作其实已经很满足了。
尽管这份工作,好像与自己曾经憧憬的有些不同——原本以为是做喜欢的图书,其实并不是,遗留的稿件都很早期了,校对离职了,现在她们编辑还要负责校对,一遍遍地核查错字等,虽然说编辑也可以去看自己感兴趣的喜欢的故事,但是签不签的权利还是在主编那里。
叶绯白天忙工作,有时候加班到不早,回家之后还要忙着写自己的论文。
就这样忙了足足一周。
直到某个周五,叶绯从地铁上出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晚饭到现在也没吃,她也不打算吃了。
结果走到了槐三胡同口,看到了黑暗里停着的一辆车。
黑色的车子,在夜色下泛着淡淡的光,车边站着一个男人,依然是长款的风衣,只是颈间搭着一条围巾,围巾摆垂在身前,他正咬着烟,还没点呢,斜斜地靠在车上,长腿微曲,呼出去的气体变成白色的雾气弥散,好像又让她回到了那个缱绻的夜晚。
她脚步定在那,手里还抱着一摞书。
黎羡南的视线看过来,不知道他在这儿多久了。
他肯定是看到她了,他随手把烟扔进了驾驶座的窗户里。
“你怎么在这?”叶绯走过去站定,今天忘记带围巾,冷风吹得难受,声音都干涩了。
“这不是惦念着跟你吃顿饭,”黎羡南站直了身子,偏头问她,“吃过了吗?”
像是早就熟稔了,语气也仍旧平和,视线落在她的脸上,像是万分的真挚。
有鬼迷心窍吗?明明根本就不是一个道上的人。
说到底,也才是两人的第三次见面——她不太抵触。
不太抵触的原因又是什么?因为他淡漠疏离却又恰好的礼貌?还是因为什么?
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叶绯站在那儿,脑子里一股脑地闪过了很多东西。
但如果只在黑夜里看清一个角色,他会更引人吗?
黎羡南没动,还是站在那,目光征询地看着她。
他好像只是在一个平平无奇地深夜里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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