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五十七章 修补龙纹剑(第1页)

第二百五十七章

修补龙纹剑

黄鸟巢穴之内,元气如同江河一般澎湃而出,黄鸟飞上高空,不停的盘旋。

此刻一道道神光将整个巢穴都笼罩在内,那一株株灵药在迅速的枯萎,看的妖兽一阵心痛。

“我知道了,坏了,这黄鸟蛋怕是要孵出崽子了!”

妖兽捂着脑袋,一脸痛苦,显然对于这个结果失望到了极点。

楚轩露出期待之色,这黄鸟的后裔,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这漫光华散去,黄鸟俯冲而下,落入了巢穴之中,它羽翼一展,将孵化出的幼鸟保护在其中,对着楚轩露出了几丝敌意。

楚轩知道这幼鸟刚刚孵化出来,异常的脆弱,黄鸟露出敌意也是情有可原,他退开了几步,开始稳固自身修为。

三日之后,楚轩隐约之间闻到了一股肉香味,他双眸睁开,只见妖兽将楚轩的追魂刀偷了出来,此刻串着一块数十斤的蛇肉,正在火上炙烤。

当然普通的火是不行的,若非黑水玄蛇被三昧真火烧死,就算妖兽用自身的丹田之火,也没办法将这蛇肉烤熟。

一阵阵肉香味散开,楚轩精神大震,走到妖兽跟前,这妖兽猛然间跳起来,将那追魂刀收在了身后。

“长本事了啊!拿着我的追魂刀烤蛇肉,亏你想的出来!”楚轩冷笑道。

“子,虎爷这也是没办法了。”妖兽忍痛割爱,分给了楚轩数斤蛇肉,这才让楚轩消了怒气。

然而这股肉香同样吸引了黄鸟,只见那黄鸟的目光,落在了楚轩手中的蛇肉之上。

楚轩看了看黄鸟,咬了咬牙,将这蛇肉抛出,被黄鸟一口吞下,然而这点蛇肉根本就不够黄鸟塞牙缝的,看着黄鸟一脸的渴望之色,楚轩咬了咬牙,从妖兽的手里夺过追魂刀,重新取了数百斤的蛇肉,将追魂刀幻化到了一丈长短,以丹田之火将蛇肉烤熟,重新喂给了黄鸟。

这黄鸟吃完了蛇肉之后,露出几丝回味之色,竟然双翅一展,飞到那黑水玄蛇的尸首之前,大口一张之下,一道炙热的火焰,将这黑水玄蛇的大半蛇肉都烤熟。

而此刻那巢穴之中,正有着两个畏畏缩缩的东西,伸着脑袋打量着眼前的一牵

“黄鸟后裔!”楚轩如愿以偿的看到了幼鸟,但是只有两只,那巢穴之中,还有一枚蛋尚未孵化。

“佑老夫啊!”

妖兽盯着那枚尚未孵化的黄鸟蛋,道:“这里还有一个,咱们把它偷偷烤了吧!”

“你别想了,这黄鸟可不是黑水玄蛇那么好对付的,那三昧真火就可以把你烧的渣都不剩。”楚轩冷哼了一声,看着黄鸟将大半蛇肉吞下,心满意足的返回了巢穴。

黄鸟看了楚轩一眼,猛然间又吐出了一道虚影,这是一条迷你版的黑水玄蛇。

“黑水玄蛇的神魂!原来黄鸟没有将神魂吞噬。”

楚轩深吸了一口气,这神魂之物最难以吞噬,那黑水玄蛇修炼了上千年,神魂不知道坚韧到了何等地步,黄鸟忙着照顾幼崽,自然无暇吞噬掉黑水玄蛇的神魂,正好便宜了楚轩。

收起黑水玄蛇的神魂,楚轩盘膝而坐,脸色极为严肃,从储物戒指之中,将那龙纹剑取出。

幕夜过渡娇艳大佬只想协议生崽  仙帝重生:降维打击你们不过分吧  一条咸鱼罢了  魔法地牢冒险者  魂毒  被老婆捡回宗门之后  超神,王者之镜  七零:穿成炮灰把家卖了去下乡  仙灵妖神记  火影:我在木叶肝进度  凤星现,天下见  【综影视】晓楚的快乐打工生活  小福宝被偷人生后,成全京城团宠  末世修真:都市崛起  秦的国  我在星际召唤华夏老祖宗  痴傻三年,废婿梦中化龙  变成龙的我,今天该干什么  华夏:上下五千年  茶味恋爱日常  

热门小说推荐
[综武侠]狗一刀

[综武侠]狗一刀

狗一刀被狗捡来养大,所以她姓狗。又成日里背着一把刀,因此名一刀。别人为了钱杀人,她为了钱生孩子。狗一刀自在活了二十五年,谁知道自家房东竟然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黑竹竿,临死前硬要塞给狗一刀十万两银票。只有一个要求,让她找人生个孩子。狗一刀二话不说立刻许诺,生个孩子跟你姓都行!然而狗一刀没籍帖,压根没有媒婆愿意搭理她。王半仙给她掐指一算,狗一刀便听话的拿着罗盘一路向东,去找她命定的大好姻缘。罗盘指向县吏家的小少爷。小少爷悄悄红了脸。狗一刀表示王半仙说了,她借种的男人风流倜傥人中龙凤,婉拒了哈。罗盘指向了一个菊花脸的老头。狗一刀抬走,下一个。罗盘指向楚香帅轻摇折扇,好一幅风流倜傥的俏模样。狗一刀上魅药!香帅婉拒了哈。魔蝎小说...

般若花开情根净

般若花开情根净

(女主痛失后醒觉,释怀所有,心死情灭,戒情绪断情根,心住于空门。)叶弥若曾是玄天宗最受人艳羡的大小姐。她不仅拥有玄天宗内所有人的宠爱,还是自己的师父父母兄长们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自从她那三哥从凡俗界带回来一个跟她同岁的小孤女后她的世界,变了。她的母亲陷入昏迷,父亲师父不信她,哥哥逐渐厌弃她,师姐们小伙伴...

明末最强走私犯

明末最强走私犯

李宇无意间获得了穿越明末的能力,本来就想着把明朝的一些古董拿回来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想到见到明末官吏腐败,鞑子入侵,民不聊生的惨状,被迫亮起屠刀,守护河山。最终可谓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