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5章(第1页)

第95章

小狐狸最爱吃的东西舍不得吃做的精致送来给他,这哪里还是喜欢不喜欢吃甜食的事情,这是他的爱妾的心呢。

而且凤明弦与景玉不同,景玉王妃素来勤快做个针线不足为奇,凤明弦却是一贯的惫懒,她这般用心亲手做的甜食,意义更加非凡。

李窈烟只觉得本来被两个孩子哄的开心了些的王爷忽然沉下了脸,却不明白哪里让王爷不快了。

她变本加厉的冷笑,脱口而出道,“原以为妹妹伺候王爷的差事一直做得不错,没想到竟然连这点事儿都不知道,谈何照顾王爷。”

凤明弦眸光轻敛,眼底已经浮起了薄薄一条水线,楚楚可怜的站着。

萧御看着心疼,轻咳了声,“难得弦儿下厨,拿来尝尝吧。”

李窈烟撇嘴想拦着,萧御却拈起了一块儿,吃了下去。

“不错。”

抬眼,他眸底的嘉赏不言而喻。

他并不愿在李窈烟面前和凤氏多么亲密,那是他的私事。

他私下里如何,和李窈烟无关,在她面前,他永远是王爷,这个王府的主人,就够了。

李窈烟心中醋意更深,瞥了一眼凤明弦,“点心不甜腻王爷倒还可以入口,这糖渍的蜜饯倒是可惜了。”

“这蜜饯酸甜口的,也不是特别甜腻。”

萧御心念一动,“本王记得你平日很爱吃酸。”

李窈烟小脸羞红,“是啊,酸黄瓜、醋溜白菜、酸菜、臣妾都爱吃的。”

凤明弦顺水推舟道,“若是姐姐不嫌弃,这些糖渍蜜饯便送给姐姐吧?”

萧御巴不得早点打发了李窈烟回去,“窈烟若是喜欢,这些蜜饯爷便赏给窈烟了。”

李窈烟满脸羞臊的看了一眼萧御,心中暗夸凤明弦识时务,“倒也可以尝尝。”

她瞥了一眼凤明弦,“有劳妹妹了。”

萧御将二人你来我往看的清楚。

毕竟做点心这事儿说到头也就是伺候人,如今凤明弦与李窈烟同为庶妃,本不该被这样使唤伺候的,但是李窈烟委实难缠,凤明弦就伏低做小的让着李窈烟。

李窈烟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而凤明弦也没表现出半分为难。

他心中,自然更觉得凤明弦乖巧识大体。

午膳用罢了,萧御明面上打发二人回去了,实则在午休后,便去了皎月阁。

萧御过去的时候,凤明弦正在屋子里和小红翻着花样子商量着新得的料子怎么做衣裳呢。

“分来分去好看的颜色都被挑完了,就剩下这老气的湖蓝色了!怎么想都做不出好看的样来!”小红轻声叹气,“主子,你把最好看的烟霞色给了李庶妃,也没见着她念你一句好。”

凤明弦的嗓音一贯撩人好听,“湖蓝色也好看呀,我就喜欢湖蓝的......”

萧御心中更疼惜。

烟霞色娇嫩,李庶妃本就年长萧御四五岁,如今已经三十了,竟然与一个十四五的妃嫔这般争夺这娇嫩颜色,实在不像了!

“爷来了!”凤明弦看到萧御,满眸笑意,几步过去,粗粗行了一礼,便娇娇俏俏的拉着了萧御往屋子里扯,“爷您快来!”

这儿没外人了,她总算露出了点儿活泼的样子来。

大明天下(修改版)  催眠助理(李志峰的催眠后宫)  娱乐之我是大渣男  我脑中有好感度系统  不当主母炮灰,我另谋高枝嫁千岁  无限穿越之后宫  异界猎妈人  综漫:上了妈妈之后一起穿越诸天  私密医生  1960,从饥荒年开始发家致富  擒仙记  莲花楼:同你新生  玄妻出摊人夫赚翻  母姐在上,我在下  姐姐给我口交好不好  挥剑诗篇  电影世界我为王  睁眼和公主共枕  国王游戏  你的皇位fine,下一秒mine  

热门小说推荐
[综武侠]狗一刀

[综武侠]狗一刀

狗一刀被狗捡来养大,所以她姓狗。又成日里背着一把刀,因此名一刀。别人为了钱杀人,她为了钱生孩子。狗一刀自在活了二十五年,谁知道自家房东竟然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黑竹竿,临死前硬要塞给狗一刀十万两银票。只有一个要求,让她找人生个孩子。狗一刀二话不说立刻许诺,生个孩子跟你姓都行!然而狗一刀没籍帖,压根没有媒婆愿意搭理她。王半仙给她掐指一算,狗一刀便听话的拿着罗盘一路向东,去找她命定的大好姻缘。罗盘指向县吏家的小少爷。小少爷悄悄红了脸。狗一刀表示王半仙说了,她借种的男人风流倜傥人中龙凤,婉拒了哈。罗盘指向了一个菊花脸的老头。狗一刀抬走,下一个。罗盘指向楚香帅轻摇折扇,好一幅风流倜傥的俏模样。狗一刀上魅药!香帅婉拒了哈。魔蝎小说...

般若花开情根净

般若花开情根净

(女主痛失后醒觉,释怀所有,心死情灭,戒情绪断情根,心住于空门。)叶弥若曾是玄天宗最受人艳羡的大小姐。她不仅拥有玄天宗内所有人的宠爱,还是自己的师父父母兄长们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自从她那三哥从凡俗界带回来一个跟她同岁的小孤女后她的世界,变了。她的母亲陷入昏迷,父亲师父不信她,哥哥逐渐厌弃她,师姐们小伙伴...

明末最强走私犯

明末最强走私犯

李宇无意间获得了穿越明末的能力,本来就想着把明朝的一些古董拿回来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想到见到明末官吏腐败,鞑子入侵,民不聊生的惨状,被迫亮起屠刀,守护河山。最终可谓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