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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书成
在徐保儿的督促之下,大概一个时辰之后。老工匠捧着一个托盘。红木托盘之上,有一层绸缎。绸缎上并排放着十根金笔。
是真的金笔。
整个笔杆与笔帽都是金银错的工艺。何夕拿来一根,很压手,大概有一两百克,虽然金色不纯,至于价值,已经不是何夕可以估量的了。何夕没有见过如此大的金件。更不要说,这一下子有十根。
何夕一时间,有些失神。
他这一段时间,虽然一直住在乾清宫中,身处大明最核心区域。但是何夕却没有太多的感觉。无他,朱元璋的生活朴素。朱元璋的乾清宫,不过是房子大一些而已。吃的东西,也是粗茶淡饭。最多的时候,也不过四菜一汤。比后世的工作餐强不到哪里。
倒不是说御厨不行。大明刚刚开国。谁也不敢糊弄朱元璋。大明的御厨还行。但是缺少后世很多调味品。在何夕吃了也觉得平平。
何夕根本没有感受到,大明王朝权力与财富。甚至有一种还在现代的错觉。
而今日,何夕忽然才意识到,他是在什么地方。十根金笔,即便不是纯金的。在后世,也是何夕要辛苦工作好几年才能赚到的。而今却是他开口,就到了他手中。
诚然,现代的科技与后世不能比,但并不代表,大明顶级权贵与后世的小老百姓的享受是真的一样。
此刻,何夕心中发生了什么改变。只是这改变一时间也说不清楚。
“大人,先试试笔吧。”徐保儿赔笑道。
何夕说道:“好。”
随即拿起一根金笔,吸好墨水,开始写字。果然金笔头又软又耐磨,何夕写字很顺手。何夕说道:“不错。”
老工匠立即说道:“大人,这笔因为墨水的原因。每人吸入墨水之中,如果不写,必须立即清洗干净。所以,备下十根。让何大人备用。”
何夕被这奢侈,不知道如何面对,看着金晃晃的金笔,小心翼翼拿了起来,说道:“好,多谢你了。”他心中暗道:“这个是黄金啊。”
他这一辈子都没有想过,用黄金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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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银作局的工匠,几乎是等于大明工匠最高水准了,但造出来的钢笔,不,现在应该叫做金笔,依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什么塞墨,漏墨等等。简直是层出不穷。
此刻的何夕才知道,为什么要一下子造十支笔。
因为在出了问题的事情下,可以轮换,甚至有几个专门大匠,等着给何夕修笔。
事实证明,权力的好处。让人无法想象。就这样,虽然工艺不足,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在大量资源堆砌之下,何夕在用笔上并没有遇见什么问题。毕竟有问题,只需给外面的侍卫。再取一根用便是了。
而且经过这么多天的磨合,这金笔也是越造越好了。而且何夕也不知道,银作局为他造了多少笔,用了多少金银。反正这金笔用得越来越顺手了。据说连墨都是专门研制的。
其中花了多少人力物力,何夕都不敢去计算了。
就在也大概半个月。何夕终于用二十多万字的篇幅,将六百年的历史,与科技缘起,发展,作用。重要人物都写了下来。不过,何夕也留了一个心眼,六百年历史,写到了清朝灭亡。至于后面的都没有写。
是的。对于民-主共和,共产-主义。何夕也不知道该怎么给朱元璋说,他担心这些无君无父的话,讲给最独裁的皇帝听,是会葬送自己的小命。
只能留白。拖延一二。
这样的工作量,不知不觉之间,何夕读书时候手指上的老茧,再次长了出来。
好在终于完工了。
这一日,何夕等朱元璋将上午的奏疏批阅完了。这才将两部书呈上。
朱元璋二话不说,推开手中的事情,细细看了起来。何夕只能站在一边等候。有些无聊的何夕无意将目光转到书案之上,他忽然看见一丝金光,定睛看过去,却发现了一支金笔。
与何夕看到的款式一模一样。
何夕心中暗道:“没有想到,朱元璋也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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