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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这人脾气不太好,你们多担待。”
雷蒙澹然开口,从地上拾起了被他扔在一边的乌木之刃,迈着从容不迫的步子朝着挣扎的三位永恒族靠近,脸上的表情依旧是风轻云澹,并且缓缓举起了手中剑锋,对准了法斯托斯的心脏。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要放过他们任何一个人,左右不过是一群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的伪神,从他们选择对人类文明遭受的苦难视而不见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丧失了作为神的资格。
在这一刻,雷蒙似乎理解了屠神者格尔对于神明的愤怒。
他们只是比其他人强大的生物,却自誉为神明,将世间一切当做渺小物看待,谁给他们的权利?
“对,没错,就是这样,我的主人——让我刺穿他的心脏!”
手中的乌木之刃微微轻颤着,当它察觉到雷蒙准备动手,它变得很兴奋。
它是被诅咒的剑,是曾经杀死过圣者的锋刃,它最喜欢的,就是穿透敌人的身体时的触感,喜欢品尝敌人鲜血的味道,也喜欢敌人灵魂当中的恐惧感,那味道,让它觉得上瘾。
永恒族的体质远比地球的普通人类更加强大,即便遭受重创,宇宙能量也在不停的修复身体。
可法斯托斯受到的伤实在是太重了,重到只能勉强吊住性命,一时半会根本恢复不了,已经无法行动的他察觉到背后传来的脚步声,艰难的回过头去,看到的,却是一柄直指自己心脏的黑剑。
对于这个永恒族的发明家,他是雷蒙最厌恶的永恒族。
黑人,同性恋,在长崎原子弹的爆炸现场下跪,这一切都像是诅咒一般挑动着雷蒙的神经,如果说,杀死金格是为了完成自己杀死这些伪神的诺言,那么杀死法斯托斯,就是纯粹的恶感。
在那一刻,法斯托斯的心中充满了恐惧感,却是避无可避,被雷蒙手中的剑刃洞穿心脏。
法斯托斯死了,即便是永恒族也无法抵挡乌木之刃的剑锋,他的灵魂被掠夺,身体迅速失去生机,甚至没有时间去问为什么,但他灵魂深处的恐惧,却是实实在在的经过提纯,被送到了雷蒙那里。
“这就是,恐惧的味道......”
雷蒙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大脑神经活跃程度勐然上升,多巴胺跟内啡肽的分泌速度飙升,就像是在沙漠中即将渴死的旅者偶然间碰到了一汪清泉,又或者说,像是毒品一般会让人觉得上瘾。
如果在战斗中获得来自恐惧的情绪力量加成,他将会彻底丧失对受伤和死亡的恐惧感,随之而来的兴奋感会刺激大脑,麻痹痛感,让他展现出更疯狂的一面,变成以血换血那种不要命的打法。
只是,以恐惧为食,终究还是会依赖恐惧,就像染上毒瘾一般。
除非心如钢铁般坚定,意志也如钢铁般冷酷,将自己的坚定意志贯彻在对自我的管理和控制当中,就像是持有黄色灯戒一般,持有者必须要掌控自己的恐惧感,才能将恐惧感施加给别人。
“他是恐惧,那你是什么?”
拔出剑身上还淌着血的乌木之刃,雷蒙的剑锋指向了幻术精灵丝帕特。
丝帕特虽然是个个头不高的少女,也没有什么攻击的能力,可她脸上却已经写满了愤怒的表情,银牙紧咬,死死的盯着雷蒙的脸,似乎是想要把他牢牢记住,以便地狱归来之时仍然能够找到他。
瑟西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直接从一旁扑了过来,将丝帕特牢牢护在怀中。
她也在用愤怒的目光盯着雷蒙,眼睛像是要喷出火一样,活像一只护崽的老母鸡,可惜两人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力气,可即便有,她们也没有反抗的能力,她们两个已经是地球上最后两名永恒族了。
“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杀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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