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2章说服天狐女
这一日,赵爽与血魄仙子进入了万宝大会负责招待高阶修士的迎仙宫。
刚一进入迎仙宫便接到了万骨真人的邀请。
赵爽与这万骨真人交情不错,算是“狐朋狗友”。
毕竟,二人都精通双修之术,只不过,这万骨真人更多的是采补,而赵爽只是双修而已。
但还是有不少共同话语的,尤其是万骨真人直接将最美一位侍妾送给了他。
不对,应该是天狐族合体期女子,如此好事,赵爽自然不可能错过。
因此,在与万骨真人闲谈了几句之后,便将天狐女带回了自己的寝殿之中。
血魄仙子定睛一看,就看出来了天狐女的情况。
“这位仙子,应该是天狐族修士吧?”
“姐姐,慧眼如炬小妹佩服,不知姐姐有什么指教。若是没有的话,小妹先与赵兄一同修炼了。”
天狐女娇笑一声,毫不在意道。
“好,那就麻烦妹妹好好侍奉夫君了,妾身还有些事情,就先行告辞了。”
血魄仙子对于这个早已见怪不怪了,毕竟,在许家时,更加荒唐的事情,赵爽都有有过,更不要说眼前一幕了。
若不是与天狐女不认识,不然的话,血魄仙子不介意三人一同修炼。
这个血魄仙子在许家时,便经历过不止一次,早已习惯。
根本不会在意!
“那姐姐慢走,小妹与赵兄就送了。”天狐女对于血魄仙子的态度,也是颇为惊讶却也没有多说什么。
而对于天狐女的话,血魄仙子只是淡淡看了一眼赵爽,便不再多说什么直接离开了。
见状,赵爽便二话不说直接将天狐女抱起,朝着自己房间而去。
足足十多日,在天狐女苦苦求饶在之下,方才结束这一次修炼。
天狐女也彻底被赵爽说服了,成了众多侍妾之中的一员。
而这一日,整个迎仙宫生“地震”,附近方圆千里之内摇摇欲坠,引得大半迎仙宫的修士,都纷纷离开朝着引如此大动静而去。
赵爽与天狐女自然也不会例外,一人一妖刚一落到了迎仙宫附近的一座山峰之上,只见远处的山脉之间,一块微微凸起,不知有多宽广的黑色大地映入眼帘,
并且,正缓缓向迎仙宫靠近。
而刚才的地震,都来自于黑色大地。
而这块能够移动的黑色大地,仿佛干旱异常,表面裂开无数条口子,形成互相交织的一道道奇深沟槽。
同时,在这块大地中心处,竟然修建有一座宏伟高大的黑色城堡,在城堡四周站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色甲士。
他们一动不动,手持各种长戈,巨斧,神色冰冷异常。
而在城堡的上方,则有千余名骑着蓝色巨狼的另外一种甲士,在空中盘旋飞舞着。
正是负责迎仙宫的雷卫,确切的说应该是玄武霸皇的雷卫,都是没有灵根的炼体士,之所以会让这些炼体士当做甲士,主要还是提高炼体士的地位。
毕竟,没有灵根不是修仙者,在这灵界实在太难了。而整个人族八九的人,都是毫无灵根之人,
真千金靠日抛金手指系统赢麻了 杜林日记 投喂妖怪,专业对口 朝朝辞暮里的暗恋 燃烬沉夜[刑侦] 病娇影帝怀里的小撩精又美又飒 魅魔脚踏两条船后翻车了[穿书] 绿茶女配不想宫斗只想吃饭 引韶光[双重生] AI男友变糙汉,吻到小可怜孕吐 被竹马王夫背叛之后[女尊] 末世重生:她的金手指闪闪发光 魂穿末世后我靠异能续命 皇家童养媳 心意予你 在远古做猫猫 一朵蒲公英飘过末世 魔女小姐,该清理词条了 暗恋她的第十年[gb] 霍格沃滋:开局满级不可饶恕咒
妹妹逃婚后,被流放了六年的安斯艾尔作为帝国硕果仅存的Omega被勒令替她前往联盟联姻。而对象正是当年把自己送上审判庭的联盟上将李登殊。人生体验从我的妹妹要嫁给我那一生之敌变成了我要替我妹妹嫁给一生之敌,一时竟说不出哪种更操蛋一点。毁灭吧,赶紧的。魔蝎小说...
这是一本纯粹但是又带着爽点的宝可梦同人,你们想看的元素这里全部都有。这个世界真的有神,唐星就是因为一句玩笑话被热心的大神带到了宝可梦的世界游戏我擅长,目标是带着游戏中那些战斗过的伙伴去称霸全联盟。裂空坐帝牙卢卡帕路奇犽骑拉帝纳捷克罗姆和莱希拉姆六大神龙齐出谁与争锋。但是成功的道路有诀窍却是没有捷径,成为...
云凝烟穿越了,被迫做了下乡知青,临走前搬空黑心姑姑家的所有家当。只是这个长相英俊的糙汉如狼似虎的眼神看的她心慌慌,大哥,你能别这样看我吗?我不想谈恋爱啊霍君山发现小知青在躲着自己,他心一横,设计让小知青主动投怀送抱,他抱着瑟瑟发抖的小知青恶狠狠吓退群狼,小知青却抱着他不撒手了,以为自己计谋得逞,却不知自...
地下世界,自四王时代起,群雄割据,十二神将,十大杀手,威震四海。四大王者销声匿迹,地下世界再度烽烟四起。恰在此时,一个神秘青年,重返家乡,当起了一个小小保镖。书名和内容没多少关系,这是一个有都市,有玄幻,有言情,还有棉花糖的故事。...
貌美狠毒世家贵女清冷克制腹黑公子程九鸢从出生就过得顺风顺水,富可敌国的外祖,手握实权的爹,外加一个储君未婚夫,足够她在京都横行一世。直至婚约被夺她被逼和亲敌国,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她才知这一切皆是所谓亲人和良人的算计。对不起妹妹,只有夺了你的命格,拯救了女二,我才能完成任务。对不起,孤不能娶一个和过亲的女人...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