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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
这里全乱套了。
“你自由了。”
有人在他身后说了这么一声,声音些许冰冷,甚至还带着一丝嘲弄的味道。
“谢谢……”
尼哈克下意识地回了这么一声,随后才意识到这不是他该说的话。
狠狠瞪了那个狱警一眼,他甩了下袖子,迎着街道迈了一步,却因为用后脑勺看路,撞到了一位手捧着一大摞纸的孩子。
“嘿!当心看着路,老头!”那孩子朝着他不满地嚷嚷了一声,却没和他纠缠。
时间就是金钱,有这废话的时间他不如多跑两趟,多赚几枚加仑。
然而尼哈克却不打算放过这家伙,只见他脸色胀红,伸手去揪那小鬼的脖子。
“你这家伙叫我什么……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管你是谁,你又不是那些铁人!”那孩子灵巧的躲过了他的手,嬉皮笑脸地说着,走之前还不忘朝他扮了个鬼脸。
见此小鬼无礼如此,尼哈克气的就想追上去教训他一顿,却又觉得自己动手太丢分,见那孩子越走越远,也只能骂了两句,顿足作罢。
“哪家的野狗,真是没有教养!”
看那小鬼的那身行头,衣服虽然旧了点,但还算整洁,想来应该是哪个落魄贵族家的孩子。袖子上打着补丁,如此不知体面,这家人生活一定很不如意吧,父亲一定是做体力劳动的粗人,母亲八成是得去卖的,搞不好还得吃几顿土。
幻想了一下那家伙可怜卑微的生活,尼哈克觉得顺气了些,似乎是赢了。
然而没等多久,他忽然又意识到了不对的地方。
不只是那孩子,甚至不只是一个两个,大街上所有人都穿着衣服。
哪怕是干粗活的劳工,也都穿着便宜的粗麻衬衫和淡蓝色的帆布裤。
而那些骑着两个轮子车的人,则更讲究一些,多穿着棉织的短袖衬衫和裤子,腰上系一条皮革束腰。
不只是男士,也有女士,而这也是令他最为震撼的地方。
虽然金加仑港的贫民们素来不知礼数,有什么穿什么,腰上围一圈窗帘也叫裙子,但对于能穿得起衣服的人来说,什么人能穿裤子,什么人不能穿,以及什么样的场合穿什么,是有一套200年来形成的不成文规矩的。
先前看那孩子穿着衣服,他还以为那家伙是那个落魄贵族家的孩子,毕竟贫民窟里的穷鬼大多只套件破布,就算有衣服也不可能给孩子穿。
然而现在看来,他的认知似乎出现了一些偏差。
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这条街上有衣服穿的“贵族”未免也太多了点。
这是金加仑港?
尼哈克整个人都懵了,眼睛瞪得老圆。
而就在这时,聒噪的声音和那嘈杂的信息也一并灌入了他的耳中,那嗡嗡不绝的声音,他只感觉脑袋像要炸掉。
“卖报卖报,新鲜出炉的报纸!金加仑港必吃的美食都在上面,还有废土上的新鲜事!”
“老面馍馍!好吃的馍馍!还有新鲜出炉的大肉包!”
“老板走哪里?一里地只要一加仑!”
“我蹬的快!老板坐我的车吧!”
“听说远征军打了胜仗,虽说是惨胜,死了1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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