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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章 哥谭音乐节二(第1页)

《哥谭之王》这首歌讲述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但要说起来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一个黑帮老头因为气不过和其他黑帮产生的矛盾,觉得自己宝刀未老,放着安稳的退休日子不过,非要去和人家真刀实枪的干仗,结果挨了黑枪,死在了街边。

按理来说,这种剧情在匪帮说唱当中是不会有市场的,因为绝大多数文明人听说唱,根本就不是为了找共鸣,他们是喜欢说唱当中的那些暴力元素。

就像有些人看武侠是因为觉得江湖道义、快意恩仇非常解气,就好像看完之后自己就能像那些大侠一样劫富济贫,能够部分地消解掉他们在现实当中受上司压榨的怨气。

说唱也是同理,听着说唱就好像自己已经拿枪轰碎了那些和自己过不去的人的脑门儿,所以哪怕是较为偏向于抒情类的说唱,也一定有攻击性的部分,当然,说唱者的主视角一定是最后的赢家,其他人全是垃圾。

可哥谭小子写的这个故事实在是有点太不爽了,主角本身就是个老头,还被人给打败了,而且还是自找的,全篇就只是一个将死之人的幻想而已,暴力元素都很隐晦,精神错乱桥段过多,实在是没有什么爽点。

但这首歌的旋律相当抓耳,听起来带有浓郁的哥特风格,好像永远笼罩着一层湿漉漉的迷雾,让人分不清梦境与现实的区别。

后半段的鼓点极致强劲,配合上歌词对于画面描述的连续闪烁,再加上哥谭小子那愤怒的语调和精致的词脚押韵,哪怕听不懂内容,也是一首只要听到了,就几乎不会滑过去的好歌。

第一步把听众留下了,听众听着听着就会觉得,这内容的故事怎么听着有点不对呢?

大家以前虽然知道哥谭烂,但是并不知道哥谭有多烂以及到底是怎么烂的,但是这首歌当中,前半部分极为写实的描绘了底层的生活状况,让大家认识到这座城市到底烂的有多离谱。

后半部分则更为深刻一些,抛开那些像精神病犯病了似的幻想情节,更现实的是,针对于黑帮体系弊病的那些抨击句句在理。

这同样让人意识到,哥谭当中那些自黑帮鼎盛年代走来的老人到底是如何看待这一体系的,他们一点都不激情澎湃,没有叫嚷着要突突掉谁,只是充满悲观和绝望。

这种浓厚的悲剧主义色彩几乎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可在人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切就又都变了,新时代到来了。

虽然没有具体说哪里变好了,但是通过那些看似是抱怨的话也能看出,黑帮的体系正在被逐渐取代,底层人有更多的正事可干了。

充满希望的画面描述与之前的压抑和黑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就在听众们暗爽的时候,老头死了,他没来得及享受半点新时代的好处,就这么死在了黎明前一分钟里。

而最劲爆的是,就在他死后,哥谭重见光明。

这么多的欲扬先抑欲抑先扬,大起大落,绝望又希望,希望又绝望,听的人像是在坐过山车。

而一曲终了,几乎所有听过这歌的人都沉默了,感觉自己的大脑好像被狠狠的碾过了一遍。

而再听第二遍尤其是仔细的去看歌词,就能抓住很多细节,这里面充斥着大量的对于社会制度的暗喻,悲剧之下又隐含着过量的愤怒。

当一座城市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悲剧,那些被秩序表象所粉饰的隐藏于火山之下的熔浆从来没有熄灭,他们曾有多压抑,如今就能爆发出多少震撼人心的愤怒。

这座城市就像一个可笑的笑话,黑暗又压抑,荒诞又离奇,就像一整个活着的悲剧。

可哥谭小子故事当中的主角在一生中见到了无数的悲剧后,仍然选择用鲜血书写自己的愤怒,他没必要去,但他必须得去,因为这是无数同他一样的人,用生命清除了最后的阻碍后,留给他所发的最后一枪。

这告诉所有人,若要向这黑暗世界一夜又一夜的冷雨进行抗争,就绝不能融入疯狂,因为仍有勇士在凭胸中一口热气挨到一个又一个天明。

而这张专辑就像是这座疯狂之城最黑暗的一夜,雨停之后,战胜命运的胜利者对着照在他身上的晨光发出的第一声咆哮。

这个世界上最容易迸发的热情是革命热情,最难以浇熄的热血是革命热血,哥谭的一切都具有惊人的革命性。

好消息是,他们成功了,他们还活着。

于幸存者而言,当他们将自己在无数个夜晚积累的愤怒,和他们重见光明之后那难以言喻的感动和欣喜全部倾注至歌曲中时,自然就形成没有任何人能超越的艺术。

这艺术深深地震撼了世界。

万人迷小漂亮又被盯上了[无限]  背叛偏执太子后  我在哥谭嘎嘎乱杀[综英美]  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末世]  甘为公主裙下臣  抗战:我平安县军阀!全军德系!  鬼仆使用指南  结连理  太子又梦见我在现代富可敌国  装女陪玩后我钓的cp在一宿舍[电竞]  大唐:父亲您不造反,我造反!  我团宠小师妹嚣张点怎么了姬无双诛颜  纸人老公回魂了  成为龙傲天的作精女友后  装Beta后我迎娶了顶A元帅  在八零年代搞钱  马甲是卡面来打  穿书后我成了女主她后妈  被读心后嫁给了心机男  被穿书女配交换人生后[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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