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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第1页)

路谣拖家带口的进京后,姜玉楼亲自去接他们一家子,然后带他们去了住所。

“还是这套房子,路大哥,你和嫂子要是觉得太小了,我还有一套更大的。”

路谣连忙拒绝,“不了玉楼,已经足够好了。”

一旁的嫂子也是不住地点头,眼睛不时在房间里来回扫视着,脸上的笑意完全藏不住。

满意,实在是太满意了。

一开始,她听丈夫说要搬家到燕京,工作也要调动到燕京时,她是拒绝的。

毕竟他们一家子在西安住了那么久,生活什么的也都熟悉了,社会关系也都在那里,骤然之间到一个陌生环境居住,谁能习惯。

而且吧,路谣之前工资是不少,可是他的钱自己都不够花。家里的一切开销都靠她这个女主人,去了新地方,工作怎么办。

好吧,就算路谣现在有钱了,可她也怕有个万一。

提起路谣的某些作为,琳达心里也有一肚子委屈。

从恋爱到婚姻,这不是仅仅的环境过渡而已,而是从一个熟悉的环境重新进入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

当进入到婚姻之后,不但需要夫妻二人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百般呵护,更需要夫妻之间相互信任、坦诚,用尽一生一世的厮守来供养这个家庭。婚姻就是生活,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锅碗瓢盆筷勺叉;就是夫妻双方都相互容忍彼此的坏习惯,就是床头打架床尾和,就是打呼噜放屁说梦话。

这就是婚姻,这就是生活,一个由一辈子也说不清,一辈子也数不清的一个个小事相互串联成的,相互交织的一团乱麻。夫妻双方可能用尽一生的呵护都不能把婚姻给经营好,更何况仅有琳达一人支撑起来的这一大家子。

她自觉为这个家付出的太多太多,路谣为这个家付出的太少太少,婚姻五年,除了有了女儿,对于家庭,路谣基本上什么也没有做。他专注于他的写作,专注于他的“功名”,把家庭中的一切甩给琳达。

在写作的过程中路谣形成了“早晨从中午开始”的习惯,他的早晨是中午,他往往在午饭前的一个小时起床,工作时间是下午到凌晨三四点。而妻子则是正常按时上班,孩子也是正常按时上学,这在路谣与妻子和孩子之间有了一个时间上的问题,也就是上午他在睡觉,而孩子与妻子正常的工作上班,他基本上见不到他们,他吃不了早饭,不能送孩子上学,甚至到了晚上,妻子根本等不到路谣。

这一切生活琐事,只有她一人默默在做,她按时上下班,接送孩子,管理孩子吃饭,监督孩子写作业等等,而路谣为了写书,把这些事情甩得一干二净。

当然,在琳达心里路谣也有体贴的那一面。

北方人爱吃面,南方人爱吃米。但对于出身贫寒家庭的北方人路谣来说,对饮食不敢有奢望,他也从来不讲究,能吃饱就是最大的幸福。而对于身为南方人的琳达在饮食上却很在意,她吃不惯陕北的饭,她喜欢吃米饭,路谣就让朋友从外地给他买大米。

如果仅是这样,琳达觉得自己还能忍受,但是路谣在生活上不讲究,甚至可以说是简朴,但抽烟就非常讲究。

打从在西安生活后,路谣抽烟的‘档次’就提高了,甚至提高到和他收入不相称的地步。他抽三四块钱一包的香烟,每天最少两包,一月光烟钱就得花掉两百块,而他每月的工资仅为五十多块,还不够抽烟。

就此,琳达多次建议他把烟的‘档次’降下来,至少做到量入为出。但丈夫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有时候说的急了还会吼她,让她非常难过。

琳达并不否认丈夫在文学上的天赋,他真的非常有才华,这也是身为高干子女的南方人琳达与出身贫寒的北方人路谣相知相爱,并且走向婚姻的原因。

但是,路谣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太不注重身体的健康,甚至可以说是以透支身体为代价。尤其是他在创作《人生》的时候,那个时候他的身体出了大问题,她都快担心死了。

还好,还好是姜玉楼将他从闭关创作的小县城揪去了燕京。

想到这里,琳达看了姜玉楼一眼,她特别感激这个有可能改变他们一家人命运的人。

此时,姜玉楼正拿着新买的玩具逗弄着小女娃,小女娃是路谣的女儿,如今才三岁,非常乖巧可爱。

姜玉楼越看越喜欢,语气里充满了羡慕,“以后我也要生个女儿。”

“女儿好,女儿省心,不像男孩子,太皮了,不好好管能上天。”路谣抱着女儿,一脸傻笑道。

“不过,玉楼你有女朋友吗?”

姜玉楼瞥了他一眼,不屑地说道:“瞧不起谁呢,我会没有女朋友?”

见他这么说,路谣心里突然闪出一道身影,那道身影他也认识,“是那个叫唐月雯的女娃吗?”

姜玉楼也没想着隐瞒,爽快地承认了。

“还真的是呀!”路谣有些惊讶。

“怎么,我配不上吗?”

“不是,挺好的,你们般配的很。”路谣吐出一个词来,“可谓男才女貌也。”

姜玉楼傻笑着问道:“哈哈,路大哥也是这么觉得的?”

“嗯,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等我们大学毕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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