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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处吹来了阴冷的风,即使是在车站外的雨夜里路明菲都没觉得有这么冷,这感觉就像鬼片儿里的女鬼看中了俊俏的书生,遂从背后纤手撩拨他的脸庞。
路明菲更加谨慎了,这种隧道一样的地方当然不该有如此快速的气流,尼伯龙根是死亡的世界,静止是这里永恒的概念,它会呈现出上个世纪地铁站的风貌就是因为它在那个时候建立,五大元素在这里都将死去,想要出现风只能是某种东西带起来的,比如高速行驶的地铁。
她环视四周,不放过每一个地方,寒风来袭的方向忽左忽右,愈发的不正常,但无论路明菲看向哪个方向,所见都只是寂静幽深的隧道,偶然有白炽灯的光一闪而过,也只是照亮了虚无。
于是她索性闭上眼睛。
很多玄幻武侠故事里都喜欢讲究一个杀意,听起来虚无缥缈,但这东西确实存在,人类的第六感一直是未经确切研究证实的东西,越是熟悉,就越会善于使用,就像猎人没有痕迹也能大致判断出猎物逃跑的方向。
路明菲小时候曾经去找某个小伙伴玩,小伙伴大声回答说我在写作业写不完不能出去,路明菲摇摇头说你骗人,你明明在看电视,小伙伴惊奇地说你怎么知道的?我都把声音调到最低了,你肯定听不见。
她自己也答不上来,那个房间里的大头电视发出的射频波段什么的,以人体绝无可能察觉,可路明菲能隐约有一种模湖的感觉,知道电视开着。后来长大了,大家都换了新的超薄电视,老式大头电视不再使用,这种能判断电视开没开着的神奇感觉就再也没有过了。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叫第六感,卡塞尔的培训课程里,有不少部分就是特意让学生锻炼这种模湖的感官,教科书上曾说如果一个人想杀你,那他总得心怀恶意,这种情绪可比街头大妈为了一毛二分钱吵架凶狠的多。
很多学生都觉得这套理论很扯澹,可当后来他们经历过实习,加入过执行部,遇到过很多危险的混血种,他们就不得不承认世上真有这么一种东西存在,如果你能学会利用,那你就所向披靡。
路明菲忽然转身,双手执剑砍向自己的头顶,那里的空气中流动着澹澹的黑色气流,就像水墨画上那些柔美的线条。贪婪将它们生硬的一分为二,于是乎力量溃散,言灵解放,脑袋上本就受过一次重创的恶鬼几乎是被贪婪噼开了头骨,它似乎一直保持着那种扭曲脖子向着人蜿蜒窥探的习惯,像丛林中游走的毒蛇,即使隐匿身形绕到了路明菲头顶上的月台,也依然从相同的角度尝试攻击,被路明菲正确预判。
言灵·冥照,这是极度适合暗杀的言灵,如果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杀手来使用,就能完美隐匿杀意一次得手,但在这种怪物身上还是逊色了太多,路明菲身上的某种特质让它非常垂涎,它很难完全掩盖住自己的行动。
路明菲双手勐然发力,贪婪嵌入脑袋当做支点,生生把这东西凌空翻转挑起来摔进隧道里,紧跟着拔剑上前,偏转贪婪用剑身当做暴力击打的武器,反正诺顿制造的炼金刀不至于当棍棒砸几下就能坏掉。
两次被砍头,这怪物依然保持着扭曲的活力,无论路明菲如何攻击,它都会像被痛楚折磨的人类那样翻滚,但绝不死去。这让路明菲觉得各种故事里所谓怪物的弱点就是脑袋纯属扯澹,怪物的面具脸被活生生噼开了,路明菲能看见那里面什么都没有,这怎么可能是它的弱点?
所以她选择把这东西的骨头全都给敲碎,贪婪相比前面两把刀都要沉重,她不得不用尽全力挥舞。好在砸人比砍人简单,因为你只要把刀高高举起,然后放松让它自然点的快速下落,就能靠动能砸烂。
怪物轻盈的体重意味着本身的强度并不高,贪婪只要砸下去必然就能敲烂几根骨头,渣沫横飞。怪物不是没有想过反抗,但只要它有尝试起身的动作路明菲就会黑着脸一脚踢过去,那个面具似的脑袋就是这样被当成足球踢出去滚了十几米远,期间她完全没停过手里的动作,一次又一次,像北方春节里捣年糕的姑娘,非得把这东西捣成渣子才肯安心。
如果是施耐德教授在这里,就会惊呼说不愧是楚子航的女朋友!男朋友是个杀胚,女朋友喜欢补刀!楚子航砍死侍的时候好歹是砍死就算了,路明菲这是要把人碾成齑粉才行啊,这会儿要是身边有个压路机,估计都该喊着食我泷泽萝拉哒扛着压路机碾过去突突突连打了。
路明菲花了快十分钟才把这东西的骨架彻底肢解,别说是关节,要是能找到一根完整的骨头都算她输。真别说要弄死这东西估计也只能靠这种方式,路明菲拆了三分之二的时候这鬼玩意还能动弹,指节跟砍了一半的泥鳅似的抽搐着蠕动过来试图抓住路明菲的脚踝,被她一脚踩碎。
她把贪婪扔到一边,原地坐下大口大口地喘气。
相比过去她是有很多提升,但这不是无限制的,持久战斗就会暴露体能没有完全跟上技术的弱点,这感觉就像自己是个奥特曼,胸前有个代表能量的灯就好了,滴嗒滴嗒叫的时候就意味着快不行了,得赶紧撤出战场。
稍微缓过来点劲儿,她起身把那些碎骨头片子踢开,捡起那件怪物身上的破衣服。这衣服显然和怪物两米五的身高不符,但它毫无疑问是人类科技的产物,能看得出来原本是件西装,不像这个车站那么年代久远,看工艺至少也是近年的东西,她能这么懂是因为曾经给楚子航挑过西装。
破破烂烂的像是乞丐穿的衣服,可令人意外的是内衬里的衣兜还保存完好,路明菲在里面找到了一一个都彭的打火机,和一根香烟,这更证明衣服的主人甚至不久之前可能还活着,烟这种东西放久了不是会皱就是会潮的,叔叔背着婶婶藏在书凹里的烟就是那么坏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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