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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喧闹,来往之人络绎不绝,蜜酒的刺激性气味在燥热的空气中持续蔓延。它无情地击碎了食物的气味,成为了此间唯一的霸主——恰如此前的无数次宴会一样。
在狼群的酒桌上,蜜酒永远是主题。
诚然,各类美食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厨师们需要花费时间才能将它们从厨房内端出,而蜜酒却永远不缺。
每一个鲁斯之子都会学会酿酒,或早或晚,他们总得继承这门手艺。
他们会用厚实的木桶来酿造这种能当做毒药来使用的醇厚原浆,然后把它们扔进角落,自己偷喝,或是把它忘记,直到某次宴会开始。
卡里尔重重地放下他的酒杯,狼主布兰·血喉大笑着开始为他倒酒,漆黑刺鼻的酒液从那大得惊人的酒壶内潺潺流出,不一会便将酒杯彻底灌满。
卡里尔朝他点点头,在咆哮声、吠叫声以及连续不断的狂笑声中对他道了谢。
“多谢你,狼主。”
他没有喊叫,声音甚至一如往常的轻柔,落在血喉的耳中却非常清晰。
这位狼主咧嘴一笑,锤击着胸膛,大声咆哮了起来:“你喜欢蜜酒,这就够了,教官!”
实际上,恐怕不只是喜欢。
卡里尔微微一笑,仰起头,再次将蜜酒一饮而尽。这已经是他的第七十九杯蜜酒,就算对诸位狼主来说,这种酒量也是令人难以理解。
当然,对于狼群来说,他的表现将成为一个会永远流传下去的传奇故事。未来至少十个世纪以内,都会有狼在火堆旁讲起它,并提及卡里尔·洛哈尔斯的名字。
以这种方式被人记住,似乎倒也不坏。卡里尔略显愉快地想。
但是,有件事他却必须承认,他这辈子都没像今天这样喝过这么多酒。可是,就算他已经喝了这么多,他却还是没有体会到‘喝醉’的感觉。
狼群之所以将蜜酒视作珍贵的佳酿,就是因为它是少有的能让阿斯塔特感受到醉意的饮品。而它似乎对他无效,无论他喝下多少,都只能品尝出毒素、酒液以及钷素的味道。
它们拆开来看或许非常糟糕,不过合在一起却又意外地挺不错.
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
卡里尔呼出一口灼热的气流,将酒杯再度重重地放在了长桌之上。
十二位狼主开始为他大声喝彩,比约恩则更胜一筹,他一边欢呼,一边端着一个被剑斩开的木桶走到了他面前,并递来了一個厚重的巨大木勺。
此刻的孤狼须发皆张,眼睛瞪得非常之大,神色却是非常快乐的。
卡里尔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摇摇头,将勺子扔在桌上,单手将木桶抱起,仰起头,开始狂饮。
那木桶几乎将他的上本身完全遮蔽,点滴蜜酒顺着木桶边缘缓缓滴落,木桶却越扬越高。
狼主们高举右手,开始敲击桌面,并齐声呐喊为他喝彩,坐在末席的阿里曼低着头奋笔疾书,滴酒未沾。
足足五分钟后,木桶才落地。
卡里尔松开手,拍了拍胸膛。黑袍前端已经被酒水彻底濡湿,他的脸色却仍旧苍白,看不出任何醉意。
布兰·血喉兴奋地伸出双手,抓住他的肩膀,用芬里斯语高声呐喊了起来:“你还能接着喝吗?!”
“可以是可以”
“那就接着喝吧,教官!你的名字将在狼群中被传颂!”
“以这种方式?”
“难道不好吗?”血喉哈哈大笑着指向长桌末尾的阿里曼。“我们最伟大的诗人都已经开始写作了!你就瞧好吧,教官!”
卡里尔哑然失笑。
和这群人待在一起让他很放松,狼主们或多或少都知道他是谁,又或者他是什么‘东西’,但他们显然并不在意这些事。
所有的鲁斯之子都怀揣有一种非常朴素的理念,这种理念可以让他们无视人的身份,地位,力量等东西,让他们专注在‘人’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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