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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府接连出事,终于消停了几天,也不再有人来找胡渺渺的麻烦。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叶瑾依旧早出晚归,胡渺渺知道他快要上京赶考了,不敢去打扰他念书。
不过,在解开误会后,两人比以前更黏糊了,叶瑾更是夜夜缠欢,直让胡渺渺受不了,有时还会躲着他。
有时,两人也会在烛光下一起念书写字,日子似神仙快活。
只不过,天不遂人愿,叶瑾的夫子病得更重了,听说还咳血了。
其他学子为了考取功名,早早就另找夫子。
叶瑾虽然毒辣,但很敬重那位夫子,听说他的药还差一味药引,便二话不说就上山了。
他这一去,不知要多久才会回来。
胡渺渺心中不舍,便说什么也要跟过去,而且她是小狐狸成精,能嗅到上百年的人参味,也不算没用吧。
于是,在一个清晨,叶瑾背上背篓,和胡渺渺一起出门了。
群山苍翠,一条路直通山上。
胡渺渺看了看周围,好奇问:“这些人要去哪里?”
叶瑾说道:“山上有一灵音寺,听说求姻缘很灵验,香火一向不少。”
求姻缘?
听到这里,胡渺渺心动了,虽然并未开口,但她的所思所想又哪能瞒得过叶瑾呢。
叶瑾笑了笑,拉着她的小手就往山上走,“我们也去烧炷香吧。”
胡渺渺有些讶异,也有些羞愧,“可是,我们还要去找百年人参呢。”
“不急,夫子重要,你也很重要。”
或者说,她在自己的心中是最重要的,谁也比不过。
“如果我们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在山上挖到人参呢,这谁说得准。”
也是,在哪找人参也是找,如果运气好,一旁解手也能碰上一株呢。
将近正午,但阳光并不毒辣,山间凉风阵阵,也别有一番滋味。
叶瑾一直牵着她的手,不时让她喝口水,见她满脸通红,微微喘着粗气,顿时心疼极了。
“累不累,我背你上去吧。”
他们男俊女美,本就惹人注目,而叶瑾的体贴更是让路过的姑娘们都纷纷心动了。
胡渺渺感受到那些炙热的目光,双颊更红了,怯生生道:“不用了,我自己能走。”
倘若真让叶瑾背她上去,会更加难为情的。
叶瑾笑了笑,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用手帕为她拭去额头上的香汗,温柔得让人羡慕。
“哼,光天化日之下,有些人真是不知廉耻!”
忽然,一道声音从身后传来。
来人是一个富家小姐,长得一脸娇纵,在经过胡渺渺身边时,以鄙夷的眼神看了看她。
胡渺渺有些发懵,明明不认识对方,不明白她为何要这么说。
不过,她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会多想,当没听到就是了。
叶瑾面露不虞,淡淡道:“没事,一只苍蝇在嗡嗡叫罢了。”
“叶瑾,你明知我是沈家姑娘,还是你的表妹,你敢说我是苍蝇?”
她叫沈芳菲,是沈家的嫡女,也是老夫人娘家的姑娘,年方十六,正是大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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