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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十一岁时,身体长得结实起来。镇上孩子们玩的各种游戏都少不了他。
泅渡密西西比河啦,放学后在霍里德山打架啦,跟教师开玩笑啦,欺负一年级小学生啦,等等。
刚刚被人们的手触碰过的富饶秀丽的自然界的美景,使孩子的心灵从很小的时候就受到陶冶。
流经汉尼巴尔的壮丽的大河,两岸丘陵起伏,朝着远处的伊利瑙州的开阔地带奔腾而去。
马克·吐温永远忘不了在夸尔斯姨父农场里的愉快生活。他童年时代的每个夏天,几乎都是在那里度过的。
孩子们喜欢捕捉蜘蛛、青蛙、蜜蜂、田鼠、毛毛虫、昆虫等,帕翠姨妈从来不准带蛇来,即使是无毒的也不行。
然而,到了夏天,马克·吐温悄悄地把一条花纹蛇放到姨妈的针线篮筐,然后若无其事地站在那里,瞧着姨妈怎样走过去取篮筐,她一看到突然昂首伸舌的蛇,就大声惊叫,喊声传到四方。
为这事,姨妈总是要给马克·吐温揍一顿,但只是轻轻地拍打几下。
有一次,马克·吐温偷偷地走过来,用一根羽毛,仿照一条蛇滑行的动作,在她脖子上佛一拂,帕翠姨妈就会吓得直跳起来。
就是在农庄上,早晨也得去上那牢笼式的学校。
可是九个孩子一面穿衣服,一面乱扔枕头打闹,然后狼吞虎咽,时吃时停地饱餐一顿早点,马克·吐温觉得这样很有乐趣。
帕翠姨妈把孩子们像赶小鸡似地撵出家门之后,穿着斜纹布和印花布衣服的夸尔斯家的这些小家伙,便沿着树林里的羊肠小道,一路玩一路朝三英里外的乡村小学走去。
他们怜着午餐篮子,里面装着玉米面包、奶酪、冷鸡肉和馅饼,来到一所木头小房子,二十五名附近农庄的男女儿童,每个星期聚集在这里一两次,学习读书、写字和算术。
乡村小学放学放得早。所以马克·吐温和他的表兄弟们在回家的路上,还有充分的时间去钓鱼、游水、骑耕地的马,到田里摘西瓜吃。
离农场不远有一片树林,林中棲息着各种野鸡野鸭。孩子们夜晚去打猎,捕获貉和鼯鼠。对孩子们来说,具有吸引力的不仅是狩猎,四周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动物,活蹦乱跳,鸣叫喧闹,使他们感到快活极了。
在农场上有奶牛、马、鸡、狗、猫。黄颔蛇甚至爬到大路上晒太阳。
顽皮的孩子们对蝙蝠特别感兴趣,有时甚至将它们偷偷地塞进夸尔斯的妻子帕特姨妈的针线篮里。
有一次马克·吐温的母亲去掏儿子的口袋,哎呀,吓了一大跳,她摸到一只蝙蝠!她的脸部表情从来没有那样地显得滑稽可笑。
喜爱动物,这始终是马克·吐温的嗜好。在他的有着各种不同版本的《神秘的陌生人》一书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动物一点也不使他讨厌,只会给他带来快乐。他与动物打交道时,经常体验到这种情感。”
马克·吐温描述书中主人公的这番话,很可能正是出自他本人心灵深处的真情实感。
马克·吐温小时候,他家里喂养了十九只猫。他最爱谛听啄木鸟的啄木声,各种鸟儿的鸣啭。他后来这样写道:“森林里响彻鸟儿的歌声”
马克·吐温晚年时回忆起自己青少年时代的许多往事,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充满诗意的图画。在他的笔端下出现了一首首歌颂故乡的森林和草原的诗篇。
马克·吐温的艺术手法,与美国最伟大的诗人惠特曼有很多相似之处。
马克·吐温描写道:
“我怀念森里万籁俱寂,黎明降临时的庄穆气氛,泥土的气息,森林里花草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被雨水沐浴过的树叶闪闪烁烁,风吹动树叶,雨水发出一阵阵滴嗒声。野兽在草丛间出没,野鸡发出一声声求偶的鸣叫,远处传来啄木鸟的啄木声……我怀念大草原,它特有的沉寂与宁静。巨大的鹞鹰仿佛纹丝不动地悬挂在空中,它展开宽阔的翅膀,衬出了蔚兰色的天空。我看見紫红色的橡树,金黄色的胡桃树和黄栌树,它们给森林披上了秋装,宛如燃烧着一团团深红色的火焰。我听見脚底下的落叶籁籁作响,我看見缠绕在小树丛中的野葡萄,我记得它的味道和馨香。我还熟悉森林里胡桃核,灌木悬钩子果和柿子的味道。我感到,忽然地刮来一阵大风,吹得胡核像雨点似地落在我头上……我熟悉槭树的汁液的味道……”
农场里有一条小河,孩子们不顾父母的禁止,不顾惩罚的威吓,整个夏天都在小河里嬉游。
这是一条清彻見底的小河,“小河潺潺地流着,它沿着铺满卯石的河床绕过大块大块的岩石,从两岸浓密的树丛的阴影下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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