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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之日(四)
人历2004年
“淮姐,不好意思,让你专门跑一趟。”戴胜将断成两截的狗夹丢在摩托车上,无奈地笑笑。
直到如今,我仍没有习惯自己体内正居住着神明的事实,单一淮字便能勾起我遥远的回忆。当年我从楼顶跃下,坠落时,身体里飞出了蝴蝶,那些蝴蝶巴掌大小,长着深紫色的丝绒质地的翅膀,光照在上面,反射出绚丽的星流。一个虚幻的女声在我脑中响起,如同千万人共同低语,她说,我救了你的命,你的身体归我了。虚幻之声消散,我的背后展开一对蝶翼,轻柔的力击散狂风,将我拉回楼顶。
“淮姐?”戴胜见我愣神,手在我眼前挥了挥,说道。
我和那位神明同名,戴胜虽是我的旧友,但我知道,他是在和我体内的名为淮逝的神明说话,并不是在对我讲话。我拍了拍自己的头,示意淮逝开口回应。
“狗夹都断了?”淮逝瞥了眼摩托车上附着锈的生铁狗夹,道。
“太壮了这狗,狗夹都夹不全脖子。”戴盛抬起胳膊,赫然可见一道使皮肉绽开的口子从肘到腕,伤口底部薄薄的还在流动的血下依稀可见些白:“没注意,让它划了一牙子。”
“去把你那三轮车骑过来。”淮逝看着焊在摩托车后座旁的两个铁笼子,说:“你这笼子怎么装得下?”
“成。”戴盛说:“幸苦哥了哈,让狗肉口下留点情行不,这大热天,死狗拉到馆子里肉都快臭了。”
“行。”淮逝说。
“我叫他们留条腿子,晚上送你家去给狗肉尝尝味道,这狗的味道肯定好。”
“快去吧。”淮逝不耐烦地摆摆手,推开铁门进入院子。
“得嘞得嘞,就在一进门左转那个屋子里。”戴胜边将方才用嘴从衣服撕下来的布条缠住胳膊,边跨上摩托。
淮逝刚进院便闻狗吠,那吠声确实不同,中气十足,一般狗叫不出这种声音,她笑了笑,推门入屋。
屋内狼藉一片,血腥浓厚,卖主夫妇战战兢兢地站在墙角,一条肩高接近半米,浑身腱子肉的短毛黄狗站在翻倒于地的电视上,不懂行的人也看得出黄狗眼中的凶戾,一看便知这狗是敢咬人的,它舌头耷着,从中淌出的血红涎水在半空中微微摇晃,浅黄短毛上的一条条血迹仍保留着片刻前初临时的飞溅状。黄狗死死盯着卖主夫妇,正午的阳光被窗户上浑浊的玻璃滤成闷热的色泽,打在黄狗眼中,使其上的红显得有些浑沌,让人分不清是疯狂和怒火的颜色,还是不知来源的血液,它的眼眶湿润,眼角也有着如同泪渍一样未干的水痕。
“这狗养的挺好,确定要卖?”淮逝问:“我来办,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确定,价都谈好了。”
“好。”淮逝打开屋门,唤道:“狗肉,来活了,这回收着点儿。”
门外进来一条红狼,肩高一米又半,体长两米有余,直耳尖吻,粗腿长尾,双眼漆黑无白,蓬松的纯色硬毛随其步伐摇动,一股更浓更腥臭的血味也随之逸散屋中。狼和狗之间原本模糊的界限于此景下被红狼凶厉的气势瞬间打破,若说黄狗一看就敢咬人,那红狼一看就会吃人。红狼与淮逝一同进入我的生活,至今也有五六年了,我对红狼的恐惧丝毫没有衰减,它这体格比老虎还壮,气场也比老虎更凶悍。
卖家女主人见狗肉进来,手连带其中紧攥的菜刀都在颤抖,黄狗浑身一颤,从电视上摔下来,方才高高翘起的尾巴现已由臀部夹紧,耸着耳朵晃着脑袋讨好般低声嘶鸣。狗肉缓步走至黄狗面前,在其眼睛处嗅了嗅。黄狗缩成一团,卧在墙角,身体抖得像筛糠,被狗肉轻轻地嗅两下便吓得失了禁,一股骚臭随尿液从其臀部的毛发中渗出来,流成长长一条深黄的小溪。
黄狗在狗肉转头要走之时猛然暴起,直朝它脖颈扑咬而去。
狗肉稍稍仰头便轻松躲过,顺势一口咬在黄狗脊背。狗肉的攻击看起来不快也不凶狠,但从黄狗喉咙里迸溅出的惨叫便可清晰地明白威力几何。黄狗后肢瞬间瘫痪,前肢虽仍在顽强地支撑,但已经难以维持站立,一屁股坐倒在地,连绵的惨叫声声更胜尖锐,它的脊柱被咬断了。
淮逝拎起黄狗的后颈,用力甩了甩,将其尾巴上沾着的粪便甩下来,推门离去。
狗肉仔细嗅过黄狗的眼睛,抬头看着淮逝。
“狗的也行吗?”淮逝皱眉。
狗肉不满地用头拱了拱淮逝,哼了一声。
“行行行,你这话说的,我啥时候看不起狗了?“淮逝利落地抠出黄狗的眼球,用指甲掐断连接的血管与神经,随手朝空中一抛,便消失无踪了。
片刻后,戴胜骑着电动三轮车来了,他将手指放在瘫在黄土中的黄狗鼻前,惊喜道:“真活着呢,谢谢哥哈!“
“谢狗肉吧,我没动手。“淮逝说。
“谢谢狗哥哈。“戴胜十分喜悦,下意识想伸手摸摸狗肉的脑袋,可却在看见其眼神时顿住,旋即悻悻地收回手,情不自禁朝狗肉鞠了一躬,说:“谢谢谢谢。”
“以后小心点,别这么冒失了。”淮逝瞄了一眼戴胜胳膊上的伤口,扭头离去。
戴胜看看黄狗,又看看胳膊上的血迹未干的伤痕,苦笑一下,打开三轮车车斗上用废旧弹簧床架焊成的铁笼,将它扔了进去,自语道:“嗐,这一口,让我白干好几天。”
“他没事吧?”我回头看了一眼戴胜,问道。
“你指什么?”淮逝说。
“伤。”我说。
“他不像你这么傻。”淮逝说:“他会去打狂犬疫苗的。”
父母于我幼年时离婚,母亲改嫁后搬去外省,父亲独自将我抚养长大。父亲的工作是倒卖狗,这是份苦差,他整日奔波在城与村镇间,低价收购饲主养废的大狗,而后在狗市以高价卖出。举个例子,村人养大狗多用于看家护院,所谓废,指的是狗失去了看家护院之能,具体表现为见谁都咬,不分生人与主人。这样的狗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留着不仅没用,还是安全隐患,这时父亲便登场了,主人以低价将狗售卖给他,但是他得亲手抓住狗。城里人饲养的宠物狗倒还好,娇生惯养,天天吃狗粮,也不运动,看着体格大,其实外强中干,手熟的父亲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将其制服。真正难处理的是村人养来看家护院的大狗,村人多拮据,自己尚且饥一顿饱一顿,更不必谈喂狗。村人白天将栓狗的粗铁链解开,放任大狗前去林间狩猎捕食,偶尔才投喂几个干瘪的馒头,晚上将狗拴在院内守夜。护院狗个个野性十足,身强力壮,经常出现两三个成年人都摁不住的情况。我十六岁那年,父亲积劳成疾住进医院,我没钱上学,加之常随父亲同去狩狗,积累了些经验,便自作主张地接替了父亲的生意,成为猎人。我不分昼夜地抓狗,仍只能做到如履薄冰的凑齐父亲的医药费,甚至偶尔吃顿好的都可能打破这脆弱的收支平衡。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狩猎生涯的第三年,我出现操作失误,胳膊被狗牙擦破了。我不停地给自己洗脑,迫使自己产生侥幸心理,只是破皮,血都没怎么流,没有大碍的。但事实证明骗自己没有任何意义,狂犬病发的那天,我才为时已晚地意识到,一切都完了。在被病痛与自责折磨数日后,我终于崩溃,辛苦三年的成果尽数付诸东流,连自己的命也保不住了,我这几年做牛做马,图啥呢?我坐在楼顶边沿,抽完用兜里仅剩的七块五毛钱买的香烟,跳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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