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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王子(第1页)

摘下软皮内衬被汗液浸得发酸的胸铠,朗涅·阿勒曼迫不及待的拧开了酒囊的木塞,每天套着几十公斤重的精铁板甲骑马五六个小时,睡潮乎乎的毛毡,只有靠着美酒带来的醉意,才能让他忘记征途中的劳累疲乏。酒是从精灵村落中缴获的,甜熟的谷物发酵后,加入了茴香、肉桂、甘草、丁香等佐料,在舍伦的王都凌山城,朗涅·阿勒曼喝不到这么地道的精灵美酒,但他依旧满腹牢骚,作为国王的四子,他没有继承王位的野心,可舒适的生活是必须的。“要么随便娶个封臣的女儿,烂在山沟中的木寨里;要么陪着风号堡侯爵的公主去前线,证明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说这句话的人是一位国王,也是一位父亲。朗涅·阿勒曼本想以辅佐王兄的名义留守王都,他的理智终究还是为他选了一条看似光明的前景,毕竟父亲总不会让他去送死吧。刚想在晚餐前躺下小憩一会儿,营帐外一阵哄闹争吵的人声传来,夹杂着剑拍盾牌的乱响,起初朗涅听到这些声音时,都会紧张的握住剑柄,现在他已经习惯了,一定又是因为俘虏的事情,王族军与佣兵们都吃过了鞭子,还是有色胆包天的人冒头。“这群狗娘养的是不是精力旺盛得过头了,闹得最厉害的那个,今晚我要杀一儆百。”一边咒骂着,一边重新套好盔甲,朗涅走出了营帐。在王子到达现场时,已经有人先他一步平息了喧嚷的人群。“这个问题是出战前就商定好的,俘虏是要交给奴隶商人的去发卖,得到的钱,包括你们佣兵在内,人人都有份,所以谁也别想提前占什么便宜,我们要保证每个俘虏都能卖个好价钱。”一名体型玲珑娇小,全身穿着白钢板甲的女骑士站在人群中间,面对着鼓噪佣兵,背后是看守俘虏的王族军。纵使在森林中跋涉多日,女骑士的衣甲依旧擦得鲜亮,她没戴头盔,长长的栗色发辫盘在脑后,护脖外围着一条蓝色短巾,英姿飒爽。朗涅按住了在前面开路的扈从肩膀,示意他不要高声喊出王子的名号,没有那条青苍色的亮缎披风和拿着王室大麾的掌旗官,此刻他看起来不过是个衣甲精良的骑士。给自己找了个稍高的位置,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女骑士那边,王子混在人群中没人注意到。“你他妈是谁,老子现在火烧火燎的,一个娘们懂什么,既然人人有份,老子现在出钱买还不行么?”为首的佣兵敞开手捧着的皮袋,里面有许多饰物,看那花草树木的图案,做工充斥着精灵细巧的风格,只有他们喜欢在一块金银上挥霍漫长的时光,可惜有些沾染了暗红的血迹,部分镂空的雕花挤压得变了形。“这位是伍尔芙·风号堡爵士,王族骑兵的营团指挥官,平民,注意你的言辞。”一名王族军卫士上前说到,几名后续赶过来的骑兵愤愤不平地抽出了剑。女骑士不以为意的摆摆手,制止了双方进一步的摩擦。今晚骑兵营的驻扎地紧靠着一片佣兵营地,来到这里是为了主持对一个精灵村落的围攻,那些来自鎏金联邦的佣兵不熟悉她很正常。“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出钱买,那买回去以后呢,你们忙着寻欢作乐,能保证不会有俘虏逃走泄露军情么,诸位,我们四周随时可能潜伏着敌人,等待着我们漏出破绽,取走我们的性命。”王族军的骑兵们纷纷附和称是,作为舍伦国王重金笼络的常备武力,他们打心眼里就瞧不起那些佣兵,女骑士对佣兵们加强军纪上的管束,无疑深得王族军的赞同,没有谁愿意跟一群组织散乱的乌合之众同一战线。“哼,我们佣兵过的本就是刀头舔血的生活,不趁机享受一下,等到临死前可就晚了,一个凭借家世受人吹捧的小姑娘,也配来教训我。”佣兵仗着身高体壮向前挤去,他对自己的身手很有自信,女骑士手中没有兵刃,隔着厚甲奈何不了他。佣兵走出两步,女骑士突然冲过来,他蔑笑着伸出双臂抵挡,谁知女骑士一矮身撞进了佣兵的两手范围内,抬起手肘重重的顶在他的下颚上,佣兵瞬间被打得眼冒金星,接着一阵天旋地转,女骑士一个背摔,将佣兵掼在了满是烂泥的地上。这灵活干脆的身手一时让闹事的佣兵们为之失声。“你不在乎自己的命,请不要拖累其他人。”女骑士看着昏头昏脑爬不起来佣兵说到。“干得漂亮!”朗涅率先拍着手,大声叫好。“王子殿下来了……”有人认出了朗涅的身份,马上连声问候,让出了一条路。“我了解各位随军出战可能会有各种不适应的情况,可报酬从来没少过你们的,缴获的战利品塞满了你们的背囊,你们是怎么回报王室的呢,依照军法,今晚有些闹事的人理应绞死。”朗涅的话吓得部分佣兵面无血色,他停顿了片刻,不知是不是因为伍尔芙在场的缘故,朗涅改了主意,“然而让战士死于草绳是一种耻辱,我给你们个机会,领头闹事者鞭五十,明早公开行刑,其他人服劳役十日。”,!命王族军骑兵们恢复好营中的秩序,朗涅换上了一副笑颜,和声悦色的对女骑士说到。“伍尔芙小姐,辛苦了,我对行伍之事缺乏经验,多亏了有你。”“殿下,您过奖了。”女骑士忽的有些羞涩,朗涅王子从不掩饰对她的示好,无论在什么场合,也不会在意旁人的目光。有人大概会认为王子的行为有失王室体统,偏偏女骑士自己觉得很受用,她相信这是出于真情实感的。在充满艰途险阻的舍伦王国,国王的权利被天然的地理环境所割裂,封臣们被授予了伯爵之上相对独立的名位,筑堡称侯,领有一块块群山封闭成的地域,风号堡家族亦是如此。伍尔芙·风号堡是当代风号堡侯爵的唯一血脉,子嗣单薄的侯爵把全部的心血都灌注到女儿的身上,既传她文才武艺,又教她家计礼法,只盼她能承担起守护家业的重担,若是未来侯爵再添男丁,则能顺利的辅佐爵禄继承。风号堡侯爵时常在女儿面前唠叨,他们不同于毗邻奥冈德尔王国的北方领主,那些北方领主是迫于奥冈德尔王国的压力,托庇在阿勒曼王室之下。也不像觊觎圣精灵帝国国土的南方领主,那群色厉内荏的贵族只有团结在国王的周围,有了人多势众的感觉,才具备张牙舞爪的勇气。坐落在王国中部地带的风号堡有着不输于任何人的荣誉和骄傲。可惜的是随着伍尔芙的年岁渐长,她再无兄弟姐妹出生,诸侯们自此看到了兼并风号堡的契机,其中最有分量的联姻对象就是阿勒曼王室。出于对风号堡侯爵的尊重,国王没有咄咄逼人的直接派遣使者提亲,双方选择了事前制造接触的机会,好让两位新人及新人彼此有个印象。安排到同一骑兵营的伍尔芙·风号堡和朗涅·阿勒曼在这一默契下碰面了,王子作为名义上骑兵营的指挥官,侯爵公主充当实际执行军务的副手,或许他们真的很般配,相处得非常融洽。比起伍尔芙成为骑士后的声名远播,朗涅王子要黯然逊色了许多,女骑士过去只知道这位前面有两个哥哥可以承袭王位的小王子,深得国王疼爱,此行上了战场也是安排在局势不甚激烈的战线。等到见了面以后,朗涅王子的形象在伍尔芙的眼里具象了许多,他接受过王室全面的教育,各方面算不得突出,中上之姿是有的,看得出平日享受着优渥的生活,也能努力去适应辛苦的军旅生活,而且待人始终温文有礼,个性坦诚随和。伍尔芙觉得有了这样一位貌似“平庸”的王子做未婚夫很好,不像其他的追求者,有些人试图用种种浮夸的表演来吸引自己的注意;有些不是谄媚得过了分,就是像头十足的野兽。而朗涅王子能给她一种真实感,作为一个女人被意中人追求的真实感。朗涅送女骑士回到了她的营帐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抓到了精灵俘虏的时候,那些殊色的异族女人一时令他彻夜难眠,但与伍尔芙终日相伴,逐渐使他从不切实际的绮梦中苏醒过来。有什么样的佳人能比得上整个风号堡侯爵领呢,一想到将来王室族谱中,以他作为开端的阿勒曼-风号堡世系,王子将精灵美女通通抛在了脑后。朗涅看着伍尔芙线条柔顺的眼眉,淡淡的雀斑洒在女骑士的鼻梁上,征战的风霜使得她的皮肤略显粗糙,但仍然白皙红润,这朵端庄的剑兰让王子有些精神恍惚,兴许自己真的会爱上她。“不好意思,请原谅我的失态,伍尔芙小姐。”发现自己的注目让女骑士的脸上酡颜渐浓,朗涅王子信口找个了话头,为了在营帐外多站片刻。“给骑兵营做策应的佣兵小队里,有一支消失了你还记得么,我听说有人看到他们的成员在别的小队中出现了。”“是么,这种情况有些不寻常,我们要赶快查明。”一提到军务,伍尔芙立即进入到了指挥官角色。:()幽灵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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