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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女人的尸体被掩埋在溪边,这里溪水潺潺,她生前虽从未真正拥有过自由和安宁,希望这永不停步的流水,能为她带去自由的往生。

林昭昭将一捧坟前的泥土装入自己随身的锦囊,送给了小女孩,她跟林昭昭走了,不知何时才能再回到这里,这一捧土,就代替她的母亲,永远地陪在她的身边吧。

直到将女孩带上了马车,看着她进了一些食水,林昭昭才开口问她,如今几岁,叫什么名字。

「我今年十一岁了,从前的主人叫我及牙,是小鸟的意思,所有家生的小奴隶,都叫这个名字。」

「你可有姓氏?」

女孩摇了摇头,家生的奴隶,名字都是主人起的,她的父母和她一样,都是主人随口使唤,不配拥有一个自己的名字,更没有可以传承下去的姓氏。

「虽然在北境,他们会叫我桃花,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名叫林昭昭,如果你愿意,你可以选择我的姓氏,你记住,你从来不是一只家养的小鸟,你是一只老鹰,总有一日要自由翱翔在天际,对那些要伤害你的人,你就会露出自己的爪牙。在骧国,我们把老鹰叫做鸢,林鸢这个名字,你喜不喜欢?」

林鸢,从今天开始,她有了自己的名字:「我喜欢,我是林鸢,师父,我是林鸢。」

或许她现在衣衫褴褛,她的手被林间的树枝和碎石磨出一道道血痕,但是也从今天开始,她不再是一个奴隶,虽然不知道明天的路会通向哪里,但她第一次触到了自由的边缘,像人一样地活着,从拥有名字这一刻开始,对她来说就不再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林姑娘,前面就是蒙巴都的城门了,城门外有个客栈,你们先在客栈中休整,等我先进城里联络好了木材的买家,再来接你们进城。」

如今林鸢的样子,少不了要受守卫的盘查询问,徐冲这么安排自然更加稳妥,林昭昭用手帕擦去了林鸢脸上的痕迹,又用自己一张披肩将她裹了起来,与她一道进了客栈。

第66章

「这是我估摸着她的身量买来的两身衣裳,林姑娘,你拿进去给她试一试,若是不合身我再拿着给她换去。」或许是刚刚死里逃生的缘故,如今林鸢除了林昭昭,并不愿意跟旁人说话,尤其是男子,徐冲体谅孩子的不容易,也没有进屋打扰。

「小姑娘如今叫做林鸢,徐冲大哥,我替孩子多谢你。」

徐冲连忙摆了摆手:「不过两身衣裳,不值什么,只是这里毕竟是北境,还得委屈林鸢姑娘先扮作你身边的奴隶,等到你带她回了南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嗯,我明白的。」林昭昭虽然不愿林鸢再受奴隶之苦,但他们如今也是身不由己,林鸢这孩子从小过惯了苦日子,同她说的时候,她没有一丝不满,懂事的样子,让林昭昭看着更加心疼。

客栈准备了热水,供她们洗漱使用,林昭昭亲手洗净了林鸢的头发,为她换上干净的衣服,站在镜前的时候,林鸢颇有些不好意思,她瘦得过分,这些衣服还是不太合身,林昭昭摸了摸她的头:「等我们进了城,再给你买一身新的。」

林鸢虽然出身在北境,却说得一口流利的骧国语言,路上问过,她说骧国的奴隶,哪怕住在北戎人的屋檐下,却从未放弃过怀念故土,一代代的骧国遗民,都把骧国的语言传给了后人。

「这衣裳已经很好了,在北境,很少有奴隶能穿上合身的衣服。」

林鸢说得不错,徐冲也提醒过林昭昭,在北境,她必须收敛自己对林鸢的呵护,让她看起来像一个普通奴隶,只有这样,她才能顺利地完成自己在北境的使命,平安地将林鸢带回南骧,如今一时的忍耐,是为了来日能给林鸢更好的生活。

「好吧,那你可要多吃一点饭,长出肉来,这衣服不就合身了。」

林鸢看着林昭昭,笑了一笑,这是她大难不死后露出的第一个笑容,虽然瘦小,可她模样清秀,笑起来很好看。

「师父,你是不是南骧人?」

林昭昭一愣,她的身份这一路都没有被识破,却让林鸢看穿:「你为何会做出如此猜测?」

「妈妈从小就说,我们在南方的同胞,总有一天会重返北境,将我们从这个地方救出去,我长这么大,从没有一个人向我伸出援手,即便是骧国奴隶,我不怪他们,大家都活得艰难,可你不仅救了我,还杀了北戎人,我想了想,你一定是来自南骧。」

林昭昭不愿瞒她:「不错,我是从南骧过来的,不过这次北上,我有自己的使命,很抱歉,我没办法救下所有的骧国奴隶。」

「没关系,只要你们还没有把我们忘记就好。」

林鸢的小手握在林昭昭的手上,林昭昭郑重地将另一只手也放了上去:「我不会忘记,还有很多的南骧人,他们都没有忘记,有朝一日,我们的大军一定会挥师北上,让你们回家。」

「桃花。」房门被敲响,是徐冲的声音,他来给两位姑娘送晚饭,顺便交代明日的行程,他已经联系好了木材的买家,是蒙巴都的一个贵族,巡卫蒙巴都的城防队副统领,为了在院子里加盖一座亭子,买下了徐冲的木料。

这么短的时间内要伪造路引并不容易,这次进蒙巴都,林昭昭用的是桃花的身份,为了掩人耳目,如今徐冲已经改了口。

「我打听过了,这个副统领虽然官职不高,却娶了巴图部赫兰王的女儿做妻子,冰爻花生长的那片林子,作为这个郡主的陪嫁,如今归他所有,我把木材卖给他,再找个机会看能不能将冰爻花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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