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4章
说完,林晓将一杯二两半的白酒干掉。
周玉和夏曼丽也跟着喝了下去。
“林晓,这次,可是多亏了曼丽,事情基本都是曼丽在跑,你可不能亏待了曼丽。”周玉道。
“放心吧周姐,亏待了谁也不会亏待了你们,我和杨总已经商量过了,这次,你和曼丽,每人十万奖金。”
“啪!”
夏曼丽端着杯子还没坐下,听到十万块奖金的时候,手一抖,杯子落在一个盘子的边沿上。
林晓笑着将杯子拿起来,用餐巾纸擦了擦杯子,又递给夏曼丽,“本来,这件事打算下周一开会的时候说的,但我从周姐的话里听出,曼丽你最近的状况似乎不是很好,就先把这个消息告诉你了。”
“林总,这太多了。”夏曼丽想过,这个月可能拿到两千,甚至三千的工资,可是,就连五千都没敢想过,何况是十万?这已经超出她的想象力。
要知道,在给周玉当秘书的时候,她一个月工资和补助什么的加起来才348块钱!一年也才四千出头,想赚到十万,需要二十五年不吃不喝!
林晓笑道:“这是你和周姐应得的!因为你们给我创造的价值,要远超十万。”
“林总,我敬你一杯。”
夏曼丽说着,给自己和林晓都倒满一杯,然后,张了张嘴,她想说的话太多,可一时间却不知道说什么,然后,一仰头,将一杯酒都喝了下去。
一杯酒喝完,夏曼丽感觉自己身上的压力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份压力,从上高中懂事起,就一直压在她身上。
家里举全家之力供她读书,学习成绩比她还好一些的大弟主动辍学,把机会让给了她。
那个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必须把书读好,将来回馈家人。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工作三年,十年来,她一刻都不敢懈怠,恋爱也不敢谈,因为一旦结婚,男方肯定不会允许她照顾娘家这边太多。
很快,夏曼丽就喝醉了,周玉将夏曼丽扶到炕上躺着。
周玉刚一回来,就被林晓给搂着。
“别,曼丽还在呢!”
“怕什么,她都喝醉了。”
周玉抵抗了一会儿,就在林晓的攻势下败下阵来。
林晓迫不及待的抱着周玉来到炕上。
这几天,可把他给憋坏了,蒋欣已经在躲着他,实在躲不过了,就把苏韵和王若英叫上,她就算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当着苏韵和王若英对蒋欣做什么啊!
第二天下午六点多,在周玉和夏曼丽的强烈抗一下,三人才从炕上下来。
昨天,夏曼丽从身后抱住了他。
林晓也没多想,既然夏曼丽主动,他没理由拒绝。
一直到凌晨一点多,三人才抱在一起睡下。
早晨起来,三人开始晨练,晨练完,三人随便吃了点桌子上的熟食,又每个人吃了个苹果后,林晓去了公司,她们两个一直躺在炕上,实在是起不来。
直到中午才好点,可林晓这个牲畜,刚下班又来了......
邂逅女帝,我成了万古剑尊 师娘,请自重 穆臻修仙 颠颠,团宠萌宝有神龙咔卡乱杀 无限之旅:我在失乐园证道 从吞噬开始攀科技 暗幕如牢 守墓五百年,出山就把冰山女神惹哭了 一胎双宝,流放路上跟亲爹相聚了 兵临城下之召唤名将 被贬后,皇帝马甲曝光 凡人:我一剑斩魂,修三千大道 活在等她的日子里 偷窥天机镇开封 揉碎深情 四合院:你居然给贾家下春药 七零:被赶出家门后我转头嫁军官 散修娶妻 区小队那些年 四人一狗走西游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