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四章活捉了十只小熊(第1页)

第二十四章活捉了十只小熊

福列斯特兄弟的毒药在一个礼拜内就毒死了三十只狼。只有一、两打左右机警的狼避开了毒饵。贝尼同意用陷阱和枪这两种合法手段去协助消灭它们。这一群狼闯荡的范围很广,却从来不曾在同一个地点重复杀死家畜两次。有一夜它们侵入了福列斯特家的畜栏。小牛们哞哞惊叫,福列斯特兄弟顿时冲了出来。他们发现母牛们在抵抗狼群的侵袭。它们围成一个圈子,把那些小牛藏在中心,把角放低了抵御着。一只小牛的咽喉被撕裂了,死于非命。还有两只被齐屁股咬去了尾巴。福列斯特兄弟打死了这一群中的六只狼。第二天,他们又下了毒饵,可是狼群并没有回来。他们自家的两只猎狗却找到毒饵吃了下去。惨遭横死。福列斯特兄弟们只得欣然同意,用比较缓和的办法,去追猎残存的狼。

一天黄昏,勃克跑来请贝尼参加他们第二天破晓时分的狩猎。就在福列斯特岛地西面的一个水潭边,他们曾听到那群狼在那儿嗥叫。在洪水后面接踵而来的是长期的干旱,高处的水都干涸了。沼泽、洼地、池塘和溪涧都恢复了往常的水量。残存的猎物,可想而知,都纷纷到那些著名的水潭边去饮水。狼群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常常在那儿出没。因此,这一次狩猎可以一举两得。运气好时,非但可以杀死残存的狼,而且可以轻而易举地猎获其它野兽。兽瘟似乎已经过去了。鹿肉和熊肉又恢复了它们的诱惑力。贝尼很感激地接受了他们的邀请。福列斯特家人手多,不论是什么样的狩猎根本不需要外来的力量。这正是由于他们的慷慨,才派遣勃克到巴克斯特岛地来。裘弟明白这一点。但他更明白另一点:他爸爸关于猎物种种行径的知识总是很受欢迎的。

贝尼说:“在这儿宿夜吧,勃克,我们破晓时就出发。”

“不,要是我在睡觉前不回家,他们会以为不打猎而不作准备了。”

于是双方同意,在破晓前一个钟头左右,贝尼到那大路和上他们家去的小路的交叉点上去等他们。裘弟拉着他爸爸的衣袖。

贝尼说:“我能不能将我的孩子和狗带去?”

“狗,我们是欢迎的,因为奈尔和毕昆都已毒死了。我们没有想到你的孩子,不过,只要你能告诉他不要扰乱打猎”

“我会叮嘱他的。”

勃克骑马走了。贝尼准备好弹药,又把枪上了油。巴克斯特全家很早就上了床。

正当裘弟睡得最香的时候,他觉得贝尼俯身摇醒了他。天还没有亮。他们起身一向很早,但往常早起时,东方至少有一线微光;这次起来,外面的天色却像柏油般黑。树上的枝叶,仍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一霎时,他不禁对昨晚的急切心情感到后悔;接着,他想到即将来临的狩猎,兴奋的情绪顿时使他感到通体温暖,他终于在寒冷的空气中从床上一跃而起。在他穿衬衣和裤子时,他的光脚就在那温暖而又柔软的鹿皮毯上滑来滑去。他匆匆赶到厨房里。

炉灶中的火在哗剥爆响。他妈妈正把一盘面饼放进荷兰灶里去烘。她在她那法兰绒长睡衣外面,披上了贝尼那件旧的出猎外衣。她的灰白头发编成两条长辫,垂在肩上。他跑到她身边唤她,将鼻子直擦到她那穿着法兰绒衣服的胸怀里去。他觉得她又庞大、又暖和、又柔软,于是他把双手插到她背后外衣和睡衣中间去取暖。她忍受一会儿,然后推开了他。

“我从来不曾碰到过一位有这种娃娃行径的猎人,”她说。“如果早餐迟了,你们的约会也会延误的。”

她的口气是友善的。

裘弟帮她切熏肉片。她把它们用热水烫过后,在面浆中浸一下,接着放进长柄煎锅,把它们甩油炸成棕黄色。裘弟并不觉得饿,可是那炒栗子般的香味实在诱人。小旗从卧室里跑出来,也用鼻子唤着。

巴克斯特妈妈说:“趁你还没有忘记,先把小鹿喂饱了,拴到棚屋里去。你们走了,我可不能受它的罪。”

他把小旗领到外面。小鹿很灵活,很快地躲闪开去。他跟在它后面追,费了好大周折,才在黑暗中捉住它。他先把它拴住,然后喂它玉米糊和水。

他说:“你要乖乖的待在这儿。我回来就告诉你打狼的故事。”

小旗在他身后呦呦叫唤。如果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打猎,他宁愿和它一起留在家里。但是贝尼说过,他们是去消灭丛莽中最后一群狼;而裘弟自己这一生中也许再也碰不到这种机会了。当他来到屋里,贝尼已经挤完牛奶回来了。由于挤奶时间过早,奶汁不多。早餐已准备好,他们急急忙忙地吃了起来。巴克斯特妈妈不吃东西,忙碌地为他们装点心。贝尼坚持说,他们会回来用午餐的。

她说:“这种话你以前也说过,但结果总是捱到天黑以后,饿得肚子发痛才回家。”

裘弟说:“妈,你真好。”

“啊,当然罗。当有吃的时候,我总是好的。”

“是啊,我很愿意你把食物搞得很好,对别的事小气些也不要紧。”

“哦,我是小气的,真的吗?”

“那只限于极少、极少的几件事,”他安慰着她。

贝尼在厩舍里时,已经给凯撒备好了鞍子。现在那匹拴在门边的老马正在蹬着蹄子。它跟狗一样,也知道打猎。狗儿们早已摇着尾巴跑了过来,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一大盘掺上粗燕麦粉的肉汤,接着就跟在他们后面。贝尼将一捆绳子和几条鞍袋放到凯撒背上,然后翻身上马,把裘弟拉上去坐在他背后。巴克斯特妈妈把枪递给他们。

贝尼对裘弟说:“当心点,你怎么把枪东晃西荡的?如果把你爸打死了,以后你可真的要靠打猎过活了!”

天似乎真的就要破晓了。马蹄沉重地践踏着沙地。大路发出阵阵回响,不断地向他们后边闪去。同时又无声无息地在他们前面伸展。多奇怪呀,裘弟想,大多数动物都在晚上出来活动,太阳一露头它们就睡觉,可是晚上反而比白天安静。现在只有一只猫头鹰在叫唤,然而当它的叫声一停,他们就好象进入一种黑暗而又空虚的境界。交谈自然是用耳语。空气是寒冷的。他在兴奋中忘记穿上他那件破旧的短外套。他紧紧地偎着他爸爸的背。

“孩子,你没有穿外套吧。把我的给你好吗?”

他很想要,可是拒绝了。

“我不冷,”他说。

因为贝尼的背脊比他的还要瘦,没有穿外套是他自己的过失。

“你想我们会迟到吗,爸?”

“我想不会,也许等我们赶到那边,天还拖延着不亮哩。”

他们比福列斯特兄弟到得早。裘弟溜下马背,和列泼一起嬉耍,一面借此取暖,一面借此消遣。因为等人是最难受的事情。他开始担心福列斯特兄弟可能已经错过了他们。接着一阵得得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福列斯特兄弟已经赶到。六兄弟全来了。他们对巴克斯特父子略微说了几句欢迎的话。从西南方吹来的微风,对猎人很有利。如果他们不偶然碰上那只放哨警戒的狼,那就可以乘狼群不备发动突袭。当然最好是远射。勃克和贝尼并辔领头跑去。其余的人鱼贯地跟着前进。

一片不像是晨曦的灰色东西,蠕动着穿过了树林。在破晓和日出之间有一段间歇。那是一种虚幻的境界。裘弟觉得他自己仿佛是在日夜之间的梦中行动,直到太阳出来,他才能真正清醒过来。早晨将是多雾的。那灰色的东西在雾里经久不散,好像不甘心消退。两者互相融合,共同联合起来抵抗着那要把它们撕成碎块的阳光。一行人马出了丛莽。进人一片开阔的有好几个栎树岛地的草原。一个猎物常去的水潭横在远处。这是一个清澈的深潭,潭水中大概含有一些什么成分,很合野兽的口味。潭的两面有沼泽地保护着,可以察觉迫近的危险,另外两面则是可供它们迅速退却的丛林。

即使狼群正在过来,它们现在也还没有到达这儿。勃克、雷姆和贝尼下了马,将狗拴在树上。一条黄丝带似的熹微晨光,低低地横在东方。秋雾悬浮在上面。地面上的东西,只有在几尺以内才能察觉它的形状。起先,那水潭周围似乎是荒凉无物的;接着,这儿那儿地绕着它周围,显露出物体的轮廓,它们好像是雾气凝成的,而且依旧显得又灰暗又稀薄。稍远处,一只公鹿的杈角在空中显现。雷姆本能地举起枪,接着又放下来。在目前,狼比鹿更重要。

挂机托管百万年,我是人族圣皇  山村狂医圣手  日轻:我的东京除灵日常  四合院之赤脚医生  邪神医婿  少女前线:141指挥官  星铁国运:从扮演景元元开始无敌  天机骰子  中外历史  厄难天书  假如星秀场在线  我和灵界那些事  男主绝嗣!不怕,宿主她好孕多胎  诡异你好:不是不怕,只是闷炸  斗破:开局绑定萧薰儿,十倍反馈  科技绝杀,有他在谁还能赢啊!  换亲后,病弱首辅把玄学娇妻缠疯了  高达SEED之最后的归宿  次元入侵现实  意外唐朝  

热门小说推荐
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

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

本书简介避雷点总结在第一章有话说,或者直接看文案最下方本文将于2023319日入v,感谢大家支持正版文案在被红发抛弃在音乐之岛的一年后,uta在海边捡到一个溺水者。溺水者20岁的年纪,身上穿的衣服像是几十年前的版型,搜出来的贝利硬币也是她从未见过的样式。照顾她的先生在见到男人长相后找出一张早已泛黄破损的悬赏令。黑炎格雷,恶魔果实能力者,四十年前当之无愧的海上霸主。可惜还未等到和海贼王交手,便失踪在如今被称为新世界的这片海域中。  黑炎格雷,黑炎果实能力者,黑炎海贼团船长,也是知晓剧情的带系统穿越者。别人穿越剧情开始,直接和主角对线。他穿越,穿越到主线开始的五十多年前,跟谁对线?连海贼王都还是无名小卒的时候。但总归是穿越了嘛。本着来都来了的想法,他开始变强买船招揽船员,去找现在还年轻的原著老一辈刷好感度。好感度刷完了,他在系统帮助下秘密找到天月时,让对方‘啪’的一下把自己送到未来。格雷啊主线,我来了!于是,在黑炎格雷神秘失踪的四十年后,一张从东海秘密传来的悬赏令震惊了海军高层和新世界。海军四巨头回忆起那位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跑去当了海贼的前海军天才。某老爹某大妈某海贼王副船长想起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连人带船带船员一起消失无踪的某人形天灾。某相对年龄尚小的红发啊,罗杰船长喝醉酒的时候和我们提起过,黑炎格雷,但这些完全不重要!为什么我女儿出现在他的悬赏令里啊! 避雷点1简介里,男主是带系统穿越者,知晓剧情,刚穿越那会儿针对性刷过主要角色(老一辈)的好感度,基本上海贼里老一辈的人都对他又爱又恨(无关爱情),未来剧情中会写一些回忆。2男主相当于某点已经功成名就的开挂男主,出场即满级(没人打得过),主要能力是黑色火焰,进而衍生其它能力。3是龙傲天男主功成名就环游世界的日常文,会养孩子,因为很有意思(主要是看过新剧场版,我实在太爱乌塔了,也爱asl)4男主无爱情线,有自己的船员(也就是说会有原创角色)5有的人会救,有的人不会救。6格雷会改变很多东西,他不只是会救人,他喜欢搞事也不甘于人下。原著剧情会改动很多很多,未来他甚至会和四皇都打一架,打赢了当唯一的海上皇帝。艾斯也可能会直接上黑炎的船,不会上白胡子的船,也不认白胡子当老爹。格雷是个很正统的,要干一番大事业的穿越者,而不是随波逐流,踩着剧情的节点把人救下来就行的工具人。他不在乎会不会让剧情脱离掌控,也不介意去抢别人的人。7暂时没想好,要是写到碰雷点,会补充。文案创建时间20221211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柚目有兮魔蝎小说...

我为天道:打造混沌最强世界

我为天道:打造混沌最强世界

成为大千世界天道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秦御的回答是无力,是绝望的!麾下有着十万大罗金仙,金仙,太乙金仙数十亿,数之不尽的生灵。更是有着一次又一次打破桎梏,比之大罗金仙极限九重天,更要强悍千百倍的大罗金仙十二重天无敌存在。这种配置,在大千世界中当属无敌,本应当能镇压一切不服,横推一切。可让天绝望的,正是这些强悍到收束过去未来,跳出时空长河的大罗金仙。叛徒,全是叛徒!演员,全是演员!所有强者都背弃了生育供养他们的世界!长青仙界再也看不到一丝希望。只能等待被榨干所有养分,而后绝望的寂灭于混沌海。可就在秦御准备摆烂之际。祂身为穿越者的外挂到账了。意识深处有着一座造化之门。能根据祂自身强弱,渗透过来相当于万倍本源能量的造化之气。祂没有用来拯救尽是背叛,白眼狼的长青仙界。而是重开小号,打造出了一方混沌海中独一无二的世界!携无敌之势强势回归,将所有背叛埋葬…(本书有借鉴一定洪荒元素,但不是洪荒,请不要以洪荒为标准。)...

修船厂通古今,娇养的王爷登基了

修船厂通古今,娇养的王爷登基了

关于修船厂通古今,娇养的王爷登基了苏苏经营着父母遗留下的修船厂,却负债累累,入不敷出,正打算出售。谁知,修船厂来了一名自称王爷的不速之客,城池被困,战船被毁,要求修船,并给了十锭马蹄金。苏苏让王爷提走一艘改装成隐藏近防炮的小渔船,而那艘破烂的古船留了下来。经鉴定,古船和马蹄金皆为稀有之物,价值远超千万,从那以后,苏苏的生意就不只是修船厂了,一路赚钱,独美,什么真千金假千金,我日入斗金。古代王爷,一盏茶的功夫,敌国百艘船都被我们炸毁了。王爷,这是我们祖传的字画,请笑纳。王爷,这奶茶可真好喝。王爷,宫中娘娘们可喜欢面膜了。现代这是修船厂?这分明是博物馆!见过豪气的,没见过戴着古物当普通首饰的。多年以后,王爷八抬大轿聘礼足足,你帮我平定天下,这天下自有你一份,可愿做这王朝之主,与我护万千子民?苏苏莞尔一笑,看你表现,看我心情。...

重生我有矿

重生我有矿

一朝重生成了矿主,父母透水事故死亡,留下一座年产6万吨的小煤矿,且看主角如何利用系统获得巨额财富,开矿带领乡亲们起上致富之路魔蝎小说...

无限升级之最强武魂

无限升级之最强武魂

平凡学生楚炎,异世觉醒逆天武魂且看他如何一路逆袭邂逅仙姿美女,碾压九界天才。天才高手,在我面前,都是用来踩的。打爆一切不服者!狂虐各路高手!踏九宵破苍穹逆乾坤!祭炼神鼎丹方,踏武道巅峰!执掌万界,开创无上神通,成就一代传奇,傲视古今。这一世,我要不留遗憾!九天十地!唯我独尊!为所欲为!...

女总裁的神级保镖

女总裁的神级保镖

地下世界,自四王时代起,群雄割据,十二神将,十大杀手,威震四海。四大王者销声匿迹,地下世界再度烽烟四起。恰在此时,一个神秘青年,重返家乡,当起了一个小小保镖。书名和内容没多少关系,这是一个有都市,有玄幻,有言情,还有棉花糖的故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