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海最后去当兵,并不是心甘情愿的,他最后能去当兵,很大程度是把当兵注入了许多理想色彩。
父亲因为有了林的经验教训之后,对海的何去何从一点儿也没有难为海。海那时候想的是读大学中文系。因为上了中文系,他读小说和闲书就显得名正言顺了。从小受母亲的熏陶,海渐渐地热爱文学了。海从上初中开始,便开始写日记了。到了高中的时候就开始写一些诗歌、散文投寄给报刊杂志。那时的报纸杂志办得都很红火,不管发表什么,都有几十万人在看一本杂志。海的作家梦就是从那时开始萌发的,海投稿的结果是,大部分都是泥牛入海,偶尔的也能接到编辑部的退稿信,信的格式和口气都是相同的,冷若冰霜的同时,又把人拒之千里之外。好在海在高中毕业那一年,终于有一首小诗在这个城市的报纸上发表了,发表在最后一页的屁股上。这是海最大的收获,这种收获,张狂得海几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拿着那张报纸,翻过来掉过去地看。白天举手投足,已经把自己当成个诗人了,甚至走在大街上也觉得自己是个名人,仿佛所有人都能认出他,或者能叫出他的名字,那些日子,海一直处于浑身发热的状态。
海的这种伟大成就最先告诉的自然是母亲,母亲拿着那张发表有海的作品的报纸,她的双手在颤抖,她一遍遍地说:我儿子行了,我儿子是个诗人了。
晶看了那张报纸的时候,显得很冷静,她很深刻地望了一眼海,哼了哼,结果什么也没说。海就一副很失望的样子,拉着晶,非让晶对这首诗发表一些感想。晶没什么感想,只是说:这也算是诗?要这样的诗能发表我一天能写出十首。
海不理会晶的话,他认为晶这是吃不到葡萄说酸话,自然不把晶的话放在心里。海在心里千遍万遍地鼓励着自己说:这个作家我是当定了。
父亲是最后一个知道海发表诗的。海发表诗的时候,根本没告诉父亲,一是没敢,他怕父亲骂他不务正业;第二个原因是他觉得说了也是白说,因为父亲根本不懂。于是,父亲是最后知道的。
父亲先是觉得这几日家里有一种氛围不对劲,母亲和海两个拿着一张报纸嘀嘀咕咕指指点点的,父亲以为那报纸上有什么重大新闻了呢,比如打仗或备战,他认为一家人都在隐瞒着他什么。直到海去上学,母亲外出买菜,父亲才得着机会,溜进海的房间,在桌子上轻而易举地发现了那张报纸。父亲以一个老军人的机敏,三两把便把报纸抓在手里,又以更加迅捷的速度溜回到自己的房间,戴上老花镜,从报纸上的第一个字看起,一直看到最后一页,也没有发现一句新鲜东西。有许多新闻他都从广播和电视里知道了,就这么一张报纸又有什么新鲜的呢?他认为这是母亲和海两人合起来在逗自己玩。父亲生气了,把那张报纸揉巴揉巴扔到了废纸篓里。
晚上的时候,海回来了。父亲没有料到的是,海一回来便开始找那张报纸,饭也顾不得吃了,楼上楼下地上蹿下跳。后来母亲知道那张报纸不见了,放下筷子,饭也不吃了,和海同心协力地一起寻找那张报纸。
父亲这时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那张揉成一团的报纸拿回来拍着桌子说:你们就找这个?
母亲和海发现了那张报纸,这才长吁一口气。母亲对父亲轻视海的做法很不满意,展开报纸冲父亲说: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是咱们儿子写的诗,都发表了,容易吗?
父亲这才看见了海的诗。上午的时候。他也看了,不过看得是一目十行,没什么记忆。这回听说是海写的,就很认真地看,看了半晌也没看出什么名堂,父亲就说:净扯犊子。然后把报纸平铺在桌子上,拿出个火柴盒冲着那几行诗比画,比画来比画去父亲得出一个结论:你这报屁股的东西,还没有火柴盒大,也就是一个闷屁。
父亲被自己的比喻逗笑了,笑得呵呵的。父亲这种比喻和笑让海的自尊心大受打击,海脸红脖子粗地扯过报纸回自己的房间去了。母亲不干了,白着脸和父亲吵了起来。
母亲说:你这老东西,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父亲还没弄明白这又是哪片云彩下雨了,一脸无辜地问:咋的了?又想跟我整景是不是?
母亲觉得说什么都是废话。最后说一句:你可以无视海的存在,但你不能侮辱他的人格。
这句话让父亲听来,无疑是上纲上线,把问题严重化了,也扩大化了。父亲满脸不解地说:人格,啥人格?他净干一些扯犊子的事我还没说他呢,倒弄我一身不是了。
母亲不再理父亲了,她一头钻进海的房间,母子俩互相安慰去了。客厅里扔下父亲一个人,他看完了电视新闻,又看完了天气预报,就觉得没事可干了,倒背着手,一遍遍地在客厅里散步,一边散步一边望着海的房间,最后“哼”一声,上楼去了。
海从那时起,就把自己当成个文人看了,穿着打扮也向三十年代的文人靠拢,经常弄个白围脖什么的围在脖子上,留一种长发,一说话还一甩一甩的。他的大部分心思都用在写那些不着调的诗,这是父亲的话。海有时还读些数理化什么的,渐渐地就把那事淡漠了。
母亲经常把海和当年的枫进行比较,母亲总说:她在海的身上又看到了当年枫的影子。母亲的初恋对母亲来说,太深刻了。深刻得她这一生一世都忘不掉了。母亲怀着这种心态关心着海,也鼓励着海,这就给海以后的命运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
母亲是这样鼓励海的:儿子,当个作家多高尚啊,那么多人读你的书,幸福啊。儿子,你以后就当个作家得了,以后也写一本《红楼梦》什么的。
海在母亲的眼里无疑成为了一种美好的化身,一半是枫,一半是自己没有实现的那份梦想。惟一的是,母亲忽略了海在这个社会上独立客观的存在。
就这样,海高中毕业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高考竞争是异常残酷的。结果便可想而知了,海高考落榜了。
这回父亲没有干预海的前途。当兵、上大学,完全随母亲一手操办。或许是海早已决定了自己的命运。海梦想着考上大学的中文系,结果是,海的高考的分数离录取分数线相差几十分的距离。残酷的现实,让海和母亲都张大了嘴巴。两个人无所适从,他们把自己关在海的房间里,搂抱在一起,痛哭失声。
父亲知道这一结果后,显得很冷静,冷静背后还有一些兴奋的成分,然后他就一遍遍地说:咋样?咋样?哼,我早就料到了。整天价扯犊子,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咋样?
无路可走的海和山穷水尽的母亲就眼巴巴地望着父亲。父亲知道他们要说什么话,父亲偏不说,他一定要让海和母亲把这话说出来。父亲经过几十年和母亲的磨合,他学聪明了。海目前真的无路可走了,摆在他面前的有三条路,一是学习,参加明年的高考,但海和母亲心里清楚,照这样的水平和基础别说复习一年,再学习两年也不一定能考上中文系。第一条路算是到此为止了。第二条路是待业,让海加入到待业大军中去,什么时候有工作那是不好说的,从梦想当作家到待业青年这种理想和现实到底有多远,母亲和海都说不清楚。第三条路就是步林和晶的后尘,当兵去。解放军这个大家庭是一所大学校,这是毛主席说过的话,现在仍然是真理。
海和母亲经过再三权衡觉得这是一条最好的出路。况且,那时海显得很冲动,他读了不少书,记住一句话:要想当一个作家,必须破万卷书,行万里路。破万卷书还有时间,行万里路就是走得越远越好。当兵就可以离开家门,走得远远的。海还认为,当个作家不一定要上大学,像高尔基那么大的文学大师,就没有上过大学,社会就是他很好的大学,海要向高尔基学习。
父亲看出了海和母亲要说什么,他们又一时难以启齿。父亲卖着关子说:你们有话就说,有屁快放,又不说又不放我可上楼睡觉去了。
说完还打了一个哈欠,真真假假地要往楼上走。
海终于憋不住了,红头涨脸地说:爸,我要当兵去。
父亲看了海一眼,又看了一眼,然后哈哈大笑道:果然被我猜中了。好!早知道今日,何必当初呢?
父亲说的后半句话就是指海点灯熬夜的那些日子。
父亲指着身后的全国地图说:你想去哪里当兵?
海这时冲动万分,他指着父亲身后的地图说:越远越好。
他一巴掌就拍到了新疆那个省份。
父亲说:新疆好!那是祖国的最前哨。就这么定了。
父亲似乎怕海反悔,马上抓起电话和新疆的战友联系,让他们想办法留一个征兵指标给海。那些日子,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了。
天旅之行 重生之都市狂仙秦轩穆雪儿 终极罪恶之完美犯罪 三国杀之重回巅峰 仙子谱 团宠小作精每天都在掉马甲 魔性魔道 我真不想当剑仙 圣师之路 玄幻之我能提取万物属性 欢喜神探 狼人杀之从预言家开始无敌 我就是恶魔 蓟叶本纪 我的八个姐姐国色天香 这个剧组看名字选演员 迟悟的心动 诛神天界 我有无限技能点 商韵
本书简介避雷点总结在第一章有话说,或者直接看文案最下方本文将于2023319日入v,感谢大家支持正版文案在被红发抛弃在音乐之岛的一年后,uta在海边捡到一个溺水者。溺水者20岁的年纪,身上穿的衣服像是几十年前的版型,搜出来的贝利硬币也是她从未见过的样式。照顾她的先生在见到男人长相后找出一张早已泛黄破损的悬赏令。黑炎格雷,恶魔果实能力者,四十年前当之无愧的海上霸主。可惜还未等到和海贼王交手,便失踪在如今被称为新世界的这片海域中。 黑炎格雷,黑炎果实能力者,黑炎海贼团船长,也是知晓剧情的带系统穿越者。别人穿越剧情开始,直接和主角对线。他穿越,穿越到主线开始的五十多年前,跟谁对线?连海贼王都还是无名小卒的时候。但总归是穿越了嘛。本着来都来了的想法,他开始变强买船招揽船员,去找现在还年轻的原著老一辈刷好感度。好感度刷完了,他在系统帮助下秘密找到天月时,让对方‘啪’的一下把自己送到未来。格雷啊主线,我来了!于是,在黑炎格雷神秘失踪的四十年后,一张从东海秘密传来的悬赏令震惊了海军高层和新世界。海军四巨头回忆起那位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跑去当了海贼的前海军天才。某老爹某大妈某海贼王副船长想起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连人带船带船员一起消失无踪的某人形天灾。某相对年龄尚小的红发啊,罗杰船长喝醉酒的时候和我们提起过,黑炎格雷,但这些完全不重要!为什么我女儿出现在他的悬赏令里啊! 避雷点1简介里,男主是带系统穿越者,知晓剧情,刚穿越那会儿针对性刷过主要角色(老一辈)的好感度,基本上海贼里老一辈的人都对他又爱又恨(无关爱情),未来剧情中会写一些回忆。2男主相当于某点已经功成名就的开挂男主,出场即满级(没人打得过),主要能力是黑色火焰,进而衍生其它能力。3是龙傲天男主功成名就环游世界的日常文,会养孩子,因为很有意思(主要是看过新剧场版,我实在太爱乌塔了,也爱asl)4男主无爱情线,有自己的船员(也就是说会有原创角色)5有的人会救,有的人不会救。6格雷会改变很多东西,他不只是会救人,他喜欢搞事也不甘于人下。原著剧情会改动很多很多,未来他甚至会和四皇都打一架,打赢了当唯一的海上皇帝。艾斯也可能会直接上黑炎的船,不会上白胡子的船,也不认白胡子当老爹。格雷是个很正统的,要干一番大事业的穿越者,而不是随波逐流,踩着剧情的节点把人救下来就行的工具人。他不在乎会不会让剧情脱离掌控,也不介意去抢别人的人。7暂时没想好,要是写到碰雷点,会补充。文案创建时间20221211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柚目有兮魔蝎小说...
成为大千世界天道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秦御的回答是无力,是绝望的!麾下有着十万大罗金仙,金仙,太乙金仙数十亿,数之不尽的生灵。更是有着一次又一次打破桎梏,比之大罗金仙极限九重天,更要强悍千百倍的大罗金仙十二重天无敌存在。这种配置,在大千世界中当属无敌,本应当能镇压一切不服,横推一切。可让天绝望的,正是这些强悍到收束过去未来,跳出时空长河的大罗金仙。叛徒,全是叛徒!演员,全是演员!所有强者都背弃了生育供养他们的世界!长青仙界再也看不到一丝希望。只能等待被榨干所有养分,而后绝望的寂灭于混沌海。可就在秦御准备摆烂之际。祂身为穿越者的外挂到账了。意识深处有着一座造化之门。能根据祂自身强弱,渗透过来相当于万倍本源能量的造化之气。祂没有用来拯救尽是背叛,白眼狼的长青仙界。而是重开小号,打造出了一方混沌海中独一无二的世界!携无敌之势强势回归,将所有背叛埋葬…(本书有借鉴一定洪荒元素,但不是洪荒,请不要以洪荒为标准。)...
关于修船厂通古今,娇养的王爷登基了苏苏经营着父母遗留下的修船厂,却负债累累,入不敷出,正打算出售。谁知,修船厂来了一名自称王爷的不速之客,城池被困,战船被毁,要求修船,并给了十锭马蹄金。苏苏让王爷提走一艘改装成隐藏近防炮的小渔船,而那艘破烂的古船留了下来。经鉴定,古船和马蹄金皆为稀有之物,价值远超千万,从那以后,苏苏的生意就不只是修船厂了,一路赚钱,独美,什么真千金假千金,我日入斗金。古代王爷,一盏茶的功夫,敌国百艘船都被我们炸毁了。王爷,这是我们祖传的字画,请笑纳。王爷,这奶茶可真好喝。王爷,宫中娘娘们可喜欢面膜了。现代这是修船厂?这分明是博物馆!见过豪气的,没见过戴着古物当普通首饰的。多年以后,王爷八抬大轿聘礼足足,你帮我平定天下,这天下自有你一份,可愿做这王朝之主,与我护万千子民?苏苏莞尔一笑,看你表现,看我心情。...
一朝重生成了矿主,父母透水事故死亡,留下一座年产6万吨的小煤矿,且看主角如何利用系统获得巨额财富,开矿带领乡亲们起上致富之路魔蝎小说...
平凡学生楚炎,异世觉醒逆天武魂且看他如何一路逆袭邂逅仙姿美女,碾压九界天才。天才高手,在我面前,都是用来踩的。打爆一切不服者!狂虐各路高手!踏九宵破苍穹逆乾坤!祭炼神鼎丹方,踏武道巅峰!执掌万界,开创无上神通,成就一代传奇,傲视古今。这一世,我要不留遗憾!九天十地!唯我独尊!为所欲为!...
地下世界,自四王时代起,群雄割据,十二神将,十大杀手,威震四海。四大王者销声匿迹,地下世界再度烽烟四起。恰在此时,一个神秘青年,重返家乡,当起了一个小小保镖。书名和内容没多少关系,这是一个有都市,有玄幻,有言情,还有棉花糖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