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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1页)

对方虽是以平等之礼相待,刘永年却是有分寸的人,知道自己现在什么身份地位,忙向前跨出一步,俯身虚抬了周锦钰的胳膊一把,讶道:“都道周大人惊才风逸,今日一见小少爷,方知道何为矫矫不群仙露明珠,周兄当真是好福气。”

周二郎自然知道对方有恭维客气的意思在里面,但听到对方对儿子如此盛赞,仍忍不住微弯了唇角,谦虚道,“刘兄太过抬爱,小儿不过中人以上,何以担此谬赞。”

“诶——,周兄此言差矣,刘某的脾气你知道,向来实话实说,有一说一。”

周二郎呵呵一笑,牵了儿子的手,一指前边儿门楼,道:“我观刘兄可也是要前去这鸟市一逛?”

刘永年:“正是。”

“那还真是巧了,走吧,一块儿去看看。”周二郎说着话往前走。

刘永年跟在周二郎后面,走在前面不好,走在太后面也不好,保持半个身位的距离,既显得恭敬,又方便对方随时问话。

刘永年是懂为官之道的。

东市的鸟市是全安京城最大的鸟市,全京城的爱鸟人士都喜欢到这儿来淘好货,这里鸽子画眉百灵鸟,八哥儿鹞鹰黄雀儿,种类繁多。

进入到鸟市,好家伙,人还真多,入目的是各式各样的鸟笼子,或挂于树下,或提在手中,各类鸟鸣声此起彼伏。

周锦钰好奇地左顾右盼。

刘永年一瞅对面父子俩来鸟市这反应,就知道对方不是真正的盘鸟之人,不懂这里面的道道,他笑着开口:“大人想要选一只什么样的鸟儿?刘某对此一道略通皮毛或能帮大人做个参考。”

周二郎:“刘兄可有推荐?”

刘永年一笑,“花市里鸟的种类繁多各有优缺点,大人若是选择鸣叫类的养,当选四大鸣鸟之首——百灵鸟,此鸟聪明,能歌善舞,可模仿各类飞鸟虫兽的叫声。”

“可学乳燕呢喃,可学喜鹊报喜,可学鹰啸蝉鸣,亦可学犬吠猫叫等,其扇翅起舞时,仿若蝴蝶振翅元宝开,极为赏心悦目。”

“大人将其挂于廊前屋下,听其鸣赏其舞,不失为一件人间乐事。”

周锦钰大眼睛忽闪着,被刘永年这么一说,他又有点儿对这百灵鸟心动了,难以想象一只鸟儿学猫叫会是个什么可爱呆萌样子。

就听周二郎道:“刘兄如此一说,这百灵鸟着实不错,不知刘兄对可口吐人言的鸟儿可有研究?”

“大人,若说这可口吐人言的鸟儿,在下比较推崇鹩哥儿,聪明,与人亲近,懂察言观色,亦喜欢模仿人的语言动作,逗弄起来常叫人忍俊不禁,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长相憨了些,观赏性不如鹦鹉类。”

语毕,刘永年呵呵一笑,道:“百闻不如一见,凡事还要讲个眼缘,不若在下陪同大人和小公子一起前面瞧瞧?”

“甚好,刘兄请。”

“大人请,随在下这边来。”

说着话,刘永年在一灰袍中年男子面前停下脚步,拎起笼子端详片刻,道:“好鸟!不过精神状态不太好,这是一只病鸟儿。”

灰袍男子点点头,“兄台既是行家,在下亦不隐瞒,此百灵鸟通眉玉嘴、虎头狮身,扇翅抱台十八贯口,乃本人平生所见最好,没有之一,但凡是真正爱鸟之人得此极品,绝无出售可能。”

微微叹了口气,“银钱上在下不在乎,来此是想为它谋一条生路,看是否有同好者能将它养活。”

“十八贯口?!”刘永年惊讶了,“十三花口已经是极为难得,竟然会十八套?”

“正是。”

刘永年摇头叹息,“伤亡率最高的起尖,此鸟年龄又尚幼,不好治。”

“爹,我就要它。”

一直安安静静站在父亲身侧的周锦钰突然开口。

灰袍男子循声低头,见是一锦衣华服的小孩儿,心中不喜。

小孩子养鸟儿那就是拿来玩儿的,哪懂爱护之道,这只百灵若真交到他手上,活不过七天。

只不过对方父子一看就是权贵之人,不是自己可以得罪,灰袍人一拱手道:“小少爷抬爱此鸟,是它的福气,只不过这是一只病鸟儿,怕是少爷买回去还没玩儿几下就死掉了,岂不扫兴?不若少爷去看看那边的鹦鹉,个顶儿个的漂亮,小少爷带出去也有面子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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