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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好快的速度!
整个会场都静了下来,没办法,邬魁的大名听说过的人太多了,这个人可不好惹,凶残阴狠的很,又是黑帮的老大,很少有人敢惹他,即便是有身份的人,也给他一份面子,这是哪位儿牛人?敢直接跟邬魁杠上!
邬魁两只手都被何清熠制着,手腕的筋脉被他捏的生疼,整个手臂都在发麻,邬魁满脸狠厉,咬着牙道:“阁下是谁?”
何清熠的回答很简洁,“她男人!”
邬魁一愣!
周围的人嘴角一抽!
晨曦脸一红,低咳了两声,摸了摸鼻子。
许光耀一双桃花眼闪亮亮的盯着何清熠,主子你帅呆了!
邬魁冷笑道:“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敢跟我叫板,你嫌命长了吗?”
邬魁又抽了抽手,还是抽不动,心中愤恨的同时也升起了一股谨慎,他自己的身手他自己很清楚,这么多年,他还从未遇到这样一个高手,自己竟然在他手下一招都过不了,直接就被制住了。不过那又怎样?他是黑帮首领,不是武林高手,这些年也不是没碰到比他厉害的人,到最后不还是都死在他手里?
何清熠一点儿惧怕也没有,他浑身的气息冰冷强势,周围的气温似乎都下降了不少,那一身强者的威压,让人有主动膜拜的冲动,高大的身姿,冷俊的脸庞,身上有一股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优雅与尊贵,同时,还有一股狠厉,这样的狠厉跟邬魁身上的不同,邬魁满脸横肉,脸上还有一道刀疤,因为他的凶名而产生的狠厉让众人害怕。
但何清熠不一样,他身上是一股真正属于强者的气势,让人膜拜,让人臣服,一边让人由衷的佩服与崇拜,一边让人发自内心的胆颤与惧怕。
邬魁这样的人,大家在他面前不敢说什么,但在他背后,却是可以把他骂的狗血淋头,但何清熠,大家在他面前不敢说什么,在他背后,也在心中畏惧,依旧不敢说什么。
只见何清熠一张被墨镜遮住了大半的俊脸冰冷无情的看着邬魁,声音也是冰冷强势的,“我当然知道你是谁,刚刚你旁边那位不是已经说了吗?你叫乌龟,不过我管你叫乌龟还是叫王八,敢在我面前调戏我的女人,你才是嫌命长了!”
何清熠说着,双手一推,直接把邬魁推的后退好几步才站稳。
靠!太帅了!
周围不少人都有心中狠狠的出了一口气的感觉,妈的,平时我们不敢惹你,这下踢到铁板了吧!哈哈哈哈哈!
看着周围人看师兄那近乎膜拜的眼神,晨曦的嘴角狠狠的抽了抽,尤其是看到不少女性生物都对她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晨曦摸了摸鼻子,我可爱滴师兄,虽然你现在的样子真滴很帅,连我都被你迷倒了,但素,你真的是在给我拉仇恨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么多人嫉妒她说明她眼光好啊!自家男人如此优秀,怎么都是一件好事,这么优秀的男人是她的!
晨曦瞬间就嘚瑟起来,下巴一扬,神情高傲,对着周围那一帮子女性生物狠狠的瞪了回去。可惜她带着墨镜,大家没怎么看清她的表情。
别人看不懂,何清熠能看懂,见晨曦那骄傲的小模样,一股作为男人的满足感瞬间升起,当即对着邬魁的表情变的更加强势冷俊。
许光耀一直注意着这两人,看这情形,再次仰天长叹,温柔乡,英雄冢,英雄冢啊啊啊啊啊!
今天是翡翠公盘开幕的第一天,何清熠的身份又特殊,不宜惹来过多的关注,所以即便他能把邬魁收拾的更惨,但他也没有动手,东南亚到底是邬魁的地盘,他们虽然不怕邬魁会报复,但被这样的人盯上,终究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所以只把他的手下打伤震慑住,邬魁本人虽然手臂被何清熠弄伤了,但表面上看不出来,也算是没有伤他太多面子,只要一切转入暗地里,那就好办的多。
晨曦开口了,“我的朋友脾气不太好,古莫斯先生还是带着你的朋友离开吧!我跟你不熟,不用介绍你的朋友给我认识。”
这话是对古莫斯说的,直接把他们这么不给面子的行为放到了古莫斯的头上,晨曦是从内地来的,这一点儿古莫斯知道,邬魁也知道,这口气像是不认识邬魁,直接把他当成了古莫斯的朋友,邬魁对晨曦言语不尊重,他们出手教训也是不给古莫斯面子,跟邬魁,也就是东南亚黑帮首领没关系,顺便也是给了邬魁一个台阶下,也让古莫斯难看一把,毕竟,是这家伙不安好心,故意带邬魁来见她的。
古莫斯还没来得及反应,晨曦便又开口了,“古莫斯先生,我说的是事实,我是香港景家的朋友,跟景老爷子的孙子景辰是至交好友,我不过只是在景老爷子的生日宴上见过你一次,跟你真谈不上熟,你就不用介绍你的朋友给我认识了,你的朋友,我没兴趣认识。”
周围人这些都把目光放到了古莫斯身上,香港和整个东南亚经济圈的经济往来很是频繁,这里的人,没有不知道景氏集团的,所有人都知道古莫斯和景家是死敌,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是景家的朋友,怪不得古莫斯一看到人家就把邬魁带过来了呢!原来就是不想让这小姑娘好过的,啧啧啧!跟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还只是景家的朋友过不去,还要把人家交到邬魁手里,这心思……
不少人看古莫斯的眼神都带着一丝不屑和鄙夷。
古莫斯脸色黑了黑,他刚刚却是有些忽略了何清熠这个人,本以为就算有点儿来头,但也不会有多大的背景的,这里是东南亚,是他和邬魁的地盘,不管做什么,大家都会给他们一份面子,这个男人应该不敢怎么样才对。
但现在再看何清熠,下身穿着笔直的西装长裤,上身是一件黑色衬衫,手臂上衣袖挽着,露出精壮的手臂,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左手腕上带的那只手表,百达翡丽限量版,这是真正的限量版,价值一百多万美金,东方晨曦来自华夏内地,这人很有可能也是华夏内地的,这样的一只手表,差不多要一千两百万人民币,而且还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他也有一只,是他费了很大的功夫,拖了很多人际关系,提前三年定制才拿到手的,这男人竟然也有一块,真的看走眼了?
他古莫斯的名气在东南亚也不小,东方晨曦可是知道的,即便他们不认识邬魁只以为邬魁是他的朋友,若不是本身就有背景,仅凭东方晨曦是景辰的朋友或是救了诸葛月华这些,东方晨曦应该不敢这么的有恃无恐,他最近有大事要做,还是不要招惹无谓的是非比较好。
古莫斯笑道:“东方小姐误会了吧!我不过是听说东方小姐医术卓绝,跟我这朋友说了一下,他听了跟我一样的好奇,东方小姐小小年纪就能有这般的本事,我们好奇之下就想来认识一下,你这位朋友,脾气确实有些大了。”
晨曦没有说话,看向了人群中的一人。
周围的人有些唏嘘,乖乖,惹了邬魁和古莫斯,竟然一点儿事都没有!
邬魁可不愿意白白受这份屈辱,这里可是他的地盘,在自己家门口被人给打脸了要是还不还回去,那将来也就不用混了。
邬魁甩开身边扶着他的属下,看着晨曦的眼神越发的阴狠,带着*裸的杀气,这丫头坏了他那么多好事,到了他的地盘竟然还敢跟他撒野,不想活了?哼!
“怎么?惹了老子,几句话就能当成什么都没发生了?我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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