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停,换一首。”
转身看了一眼,发现张老师正在摇头,看来是不满意。
这整根的粉笔它不好使,李天天自己也发现了这字写的别扭。
“山高路远坑深,大军纵横驰奔。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彭大将军。”
伟人的这首诗就是有气势,听着都能让人热血沸腾。李天天写着写着这手就飘了起来。
之前他临过回宫格字贴,字练得不怎么样,多少也比不练强,总体来说比一般的初中生写的好一点,看着多少有点颜筋、柳骨的味道。
“同学们,你们说李天天的字写得好不好呀?”
“好~”
‘坏了!’李天天一听张老师夸自己就暗道“坏菜了。”
这文化人就是智商高,不知不觉的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关键是自己还傻傻的往下跳。
唉~这真是智商有问题。
拿起黑板擦在桌子上敲了二下,张老师继续问:“李天天,你这作业是怎么回事呀?”
“作业、作业是我自己写的啊!”
“我没说不是你自己写的,你这算是不打自招?”
“不是、老师真是我自己写的。”
现在这种时侯打死了都不能认,不然就不是自己一个人的问题,丁丽丽也得跟着完蛋。
花钱雇人写作业,这是要出大事呀!
“自己写的就好,证明给我看看。”
这时侯死了也得上了,李天天呀着牙说:“老师,我得用钢笔写。”
张老师拍了拍手上的粉尘,慢声慢语的说:“可以,是你写的就行。”
“回来,就在前面写。”张老师一看他要走,忙着叫住了他,“谁给他让一下座位,就让他在前面写。”
这前面的同学没人敢让座,这得是多大的仇啊!
坐在第二排的学委在张老师的示意下站了起了,‘没办法、老师逼我的,我真不愿意。’
从学委的一个作业本上撕下来一张纸,把地理书打开,李天天拿起桌子上的笔就写了起来。
一定要慢点、不能激动,这字不能写得太大。
二分钟左右,张老师敲了敲桌子说到:“停下,可以了,拿来让我看看。”
其实,在李天天始写的时侯,坐在旁边的几个同学就伸着脖子在看着,张老师只是自持份才坚持到现在叫停。
这字你写的再好它也是模仿的,怎么可能一模一样。
李天天的字,从外表看有个八九分形似,可是从笔峰以及运笔的方法、停顿还是能看出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
拿着这张纸看了一会,张老师叹了口气说道:“你小子就是个妖孽,这事就这么的了吧!不过几天之后学校有个硬笔书法比赛,你把刚才的这二道诗写好交上来。”
“唉~知道了老师。”
……
下一节,英课。
诛神司 一品女官 我瞳孔能变形 未来如不来 迷夜的柳叶刀 这个外挂过于中二 寒门天骄 雷霆具现师 带着仓库到明末 西游之大道宝瓶 本龙王好害怕 快穿之攻略男主 快穿之大佬飒爆了 灵劫天尊 乱世潜龙 我在火影开宝具 仙界第一卧底 凌霄之上 我在古代卖夜壶 许许如生
关于文娱让你成文豪,你直接飙车?请问您如何评价林白?林白,那是一个懂男人的男人,更是一个懂女人的男人。天不生林白,开车万古如长夜。林白啊,你可以说他是臭流氓,但你也可以说他是白月光。林白?我恨死他了,没有他,我的语文最少能多考50分这世界如果没有林白,那你将永远看不到文学的魅力。请不要直呼其名,难道你不知道林白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吗。那就是个臭不要脸的XXX,我最讨厌的人。林白,一个矛盾到不能再矛盾的人。爱他的人将他捧上神坛,恨他的人不得踩入地狱。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通古今种田基建囤货架空别考究女强外企社畜安晚深夜加班惨遭车祸,她一边骂老板一边拿起手机。边在正在看的老祖宗视频下面打字若是我那迷人的老祖宗能够长生不老,没有死在那饥荒里,他就能统一全球!叮!您已加了萧景尧为好友,现在可以开始聊天了安晚以为是骗子,结果发现竟然真的是老祖宗萧景尧。此刻,萧景尧正经历那长达三年的旱灾,饿殍遍野易子而食,还有那野心勃勃的相国谋权篡位要他性命。顶着暴君遭天谴的污蔑,萧景尧祭天求雨,却求来了一碗美味泡面。安晚收到古代暴君泡面回礼古董微信红包,您已到账几个亿。为了不再997,安晚拼了!她储备巨额物资,喂养帝王和他的子民。没水?现代大型水库搬过来。缺粮?精米面粮油堆成山。衣衫褴褛?时装布料随你挑,百姓模特时装秀。阴谋诡计的篡位相国?先搞个现代兵法36计让他尝鲜。武器破损?在古代建个兵工厂生产高端武器。老祖宗度过荒年,统一全球,顺便统一语言,让老外全都学中文。安晚也坐拥亿万资产,收购公司,发配无良老板当保安007。正当安晚盘算养个小奶狗,萧景尧以江山为聘安晚,做朕的皇后,年年岁岁道晚安。...
闻雀穿到了修仙界,拥有了一个神仙师门师尊仙风道骨,人人敬仰师兄天生剑骨,以身铸剑师姐风华绝代,以乐证道师弟冰清玉洁,医人无数师妹名门千金,皇族后裔而她是那个上不挨天下不沾地废物小老三,在家修炼都能被雷劈。当然,她被雷劈醒之后才发现,自家的神仙师门居然个个是冤种,人人都不得善终。这冤种师门,迟早要完。魔蝎小说...
关于囤货百亿穿书后,异世种田养夫郎萧戾在末世与围剿自己的异能者同归于尽,死后穿越至历史上不曾出现过的大周朝,成为一个被亲爹亲娘分家断亲的克亲少年郎。少年郎与他同名同姓,也叫萧戾,年十八。萧戾穿来的时候,正好是原身未婚妻一家与其退婚不久,原身为挽回未婚妻进山打猎筹钱,不料一失足而摔死,便宜了萧戾。萧戾睁开眼的时候,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哥儿正在替他处理伤口,还趁机挟恩图报,要萧戾娶他。陆鸢我救了你,你把我娶回去,等我从陆家离开后,你如果真的不愿意和我过日子,你可以把我休了。萧戾思索片刻,颔首可以。萧戾拥有原身的记忆,知道对方就是原身前未婚妻的表弟,一个同样身世凄惨的小可怜。如果是在末世,萧戾绝对不可能答应他,但这里是相对安全的古代,少年确实救了自己不说,而且正好可以替他与原主的不同找到合理解释。...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关于天命剑仙我有一剑,无敌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