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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村(第1页)

在市里没人拘着他,程巷一不在家他就跑出去玩,舅舅手底下有不少卡拉OK和供人玩乐的场子,柳逢春最开始好奇极了,后面去玩了几次,感觉不过如此,也就不去了。

在家里蹲着也不好玩,挺没意思的,程巷一怕他突然之间不学习,又没事干憋的无聊,就问他要不要去隔壁市玩,或者提前去看看想去的学校。

柳逢春摇头:“下个月再去玩,这个月想回大湾村看看,把村里东西有用的都带过来,陪小爷说说话,以后就不过去了。”

反正那边也没什么惦记的了,爷爷小爷有儿有女,生活几十年都在那个村子,死了也是埋在老伴儿旁边,有人陪着唠嗑儿。

就算儿女人品不行,上坟是必须的。到清明不给去世长辈上坟,是要被全村人戳脊梁骨,被人看不起。

他跟着小爷十几年,村里人都知道他跟爷爷小爷亲近,可真要他们选,打心眼里还是觉着养孙儿不如儿子。

柳逢春深知这个道理,受过教育思想开明许多,并不会觉着离开一个地方去重新生活有多困难。

适合他生长的地方才是最好的,他会带着小爷对他的期盼,好好生活。

程巷一想起那个初次见到爱人的泥土屋,那时认真看书的清瘦少年现如今已经长高几公分,像一颗茁壮生长努力伸展枝桠的小树。

他眼里流露出笑意:“那行,等我忙完了这阵子,咱俩一块儿去大湾村,到时候你跟爷爷和小爷介绍我,说说咱俩的事儿。”

柳逢春踮起脚趴在他背后,修长的胳膊环住他的脖子:“记得多夸夸我。”

程巷一半蹲下身子,抓住他的膝盖窝把人背起来,在后背上颠了颠,柳逢春手腿并用,牢固箍在他身上,程巷一感觉身后的动作,扬起唇角笑背着人出门。

“行,这几天跟我一起去饭店,在饭店边上盖的旅馆也快完成了。”

刚开始买下饭店那会,程巷一也没想过这片地区会发展的这么好,每天人流量都大,这边新建了个火车站,来往换乘的人下来买东西,就会往附近来。

这家饭店装修的也好,味道也棒,价格公道,来吃的人非常多,每天人都爆满,偶然间他看到有人在火车站门口打地铺,就想着建一个小旅馆在饭店旁边。

给大家一个休息的地方,吃了饭就能去休息,方便快捷,要是能建成,又是一个赚钱的好地方。

柳逢春在他背上趴了会儿,扭着身子要下来,虽然他看着清瘦,身上的肉都是实打实的。

以前他就爱摸程巷一的轮廓漂亮的腹肌,脑子一昏还要啃上几口,看着身上匀称的肉,柳逢春下定决心练出腹肌。

多吃多练,也终于让他拥有了六块薄薄的肌肉,没有程巷一的夸张,生在小哥儿身上却是极好看的。

等他站在地上,整理好卷上去的短袖衣摆,掀起眼皮看到程巷一直勾勾盯着他那截腰。

柳逢春坏笑扬起唇角,手指轻掀开下摆给他看一眼就跑。

市里的事情程巷一请孟续来看着,他打算跟着柳逢春回村里待几天。

吃住都在县里,家里一年没人住,怕是住不了了,收拾一番住上两天也不值。柳逢春在街上买了纸钱,口袋里叠着给小爷写的信,坐在车上看越来越熟悉的地方。

树木风景往后退去,路边是连到天边的庄稼地,绿色的庄稼沐浴在阳光下,墨绿墨绿的,看的眼睛舒服很多。

村口的大柳树下依旧围了很多人,他们村去世之人统一埋在一块离村子不远的老树林里,要去老树林需要经过村子。

柳逢春没下车,车窗都关紧了,坐在副驾上啃桃子。

“顺着这条路往前开,第二个拐弯的地方停下,咱们走过去。”

程巷一看了下路况,加深油门跑过去。

小汽车吸引了乡亲的注意,好奇的多看几眼,也没人怀疑这车子里坐着的人是自己村子的。

顶多以为小汽车去别的地方,路过他们村子,让他们有幸看一眼。

有记性好的抓着头皮思考,越看越觉着这辆车跟去年停在村口的车像,就是刚刚来的太快,没看清楚。

他有自信,要是再让他看几分钟,绝对能分别出是不是去年的那辆。

这时候有人看到薛今喜的妈妈,就想到去年给薛今喜说亲那挡子事,免不了拿出来念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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