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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骑士拿出地图,指着一处道:“这里是天水潭瀑布,有温泉,有妹子,风景优美,景致宜人,罗德安将军和他的队友极有可能在此处停留几天。”
塔克队长一拍手,目光炯炯道:“艾德拉,我马上修书一封,你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天水潭瀑布,去请罗德安将军,其他人随我去凑钱。”
第三只手飞了回来,在林德面前兴高采烈道:“这群骑士真上道,美女诱惑,金钱贿赂,做恶魔的信徒正合适,哇,我越来越喜欢这个世界了。”
林德面色阴沉道:“我记得你说过,恶魔从来不放过报仇的机会。”
“对对,我说过。”第三只手兴致很高:“你打算怎么报复他们?”
林德冷声道:“釜底抽薪,加散布谣言。”
没过多久,艾德拉匆忙出了营地,快马加鞭,沿着大路疾奔。
离着宿营地不远,是一处地精村落,这是个体实力弱小,却怕硬欺软的种族,当艾德拉路过地精村落之时,胯下的角马忽然马失前蹄,将他整个甩了出去。
艾德拉的功夫也算不错,慌忙中就地一滚,刚站起身来,忽听脑后有风声传来。
蒙面的林德用木棒敲晕了艾德拉,抢走了他的钱袋,又将一张纸条放入他的怀中,迅速消失在附近的森林内。
地精村落参差不齐的墙头上,猥亵的地精们探出头来,他们呼啦啦的在艾德拉身边围成一圈,又呼啦啦的散开。到了夜晚,艾德拉被凉风吹醒,浑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角马早就不见了,他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回到营地内,琢磨了半晌,向着荒山走去。
地精们的嘴从来不严,最喜欢四处张扬,林德放入艾德拉怀中的纸条被搜出来,于是,罗德安将军身上有宝贝的消息,立刻在海加尔山脉的各种族间流传。
林德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微不足道的蝴蝶效应,有一天在他的身上刮起了大风暴。
林德跟着野狼佣兵团继续前进,这时候已经是深冬,天气严寒,滴水成冰,狂风夹杂着雪沫,吹在人脸上,如刀割一般。
夜晚,佣兵团和商队在一处背风处宿营,点起了熊熊的篝火,大胡子佣兵名叫佐恩,热情的请林德吃一种被戏称为“油炸大虾”的东西。
“油炸大虾”是硬邦邦,如皮革一般的黄色块状物,是一种炼金合成物,在锅内煮熟后迅速膨胀,味道有那么一点点海鲜味,是穷苦冒险者们的最爱。
大道上忽然响起急骤的马蹄声,浓烟滚滚中,一骑疾驰而来。那骑士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全身被嶙峋的黑色重甲包裹,胯下一匹黑色骏马,额头间长着一只邪眼,比常见的角马要高大得多,同样披着厚重的铠甲。
那骑士孤身一人,却有着千军万马的气势,浓重的血腥气息四处弥漫,高谈阔论的冒险者们顿时安静下来,变成了窃窃私语。
“是神策帝国的血腥骑士。”大胡子佣兵佐恩小声道。
人如其名,这男子身上的血腥气息够浓烈,连马匹和拉车的驮牛都受到影响,大气不敢喘,血腥骑士在远处生了一堆篝火,身形逐渐与夜色融合。
林德暗暗估计这名血腥骑士的实力,小声问道:“血腥骑士和暗月骑士谁更厉害一些。”
猥亵的盗贼洛特里撇撇嘴,低声道:“血腥骑士在咱们光辉联盟仅次于神殿骑士,还算拿得出手,不过与刚铎帝国的老牌骑士劲旅相比,可就差得多了。”
“传承,最主要是传承。”佐恩强调道:“暗月骑士的历史能追溯到第三次位面战争,针对不同体质、血脉,开发出特定的修炼方式,早已经趋于完善。后辈照搬前辈的经验即可,能少走许多弯路,至于血腥骑士。”佐恩将声音压到最低:“是残酷淘汰的结果,一百个骑士,最终只能诞生一个血腥骑士。”
林德听得有些毛骨悚然。不由得望向血腥骑士,他机敏的察觉道,这血腥骑士的身上,带着杀戮和残忍的气息,对生命的蔑视,似乎随时可能暴起,杀光附近所有活着的生物。
“好浓重的恶魔味道。”第三只手低语道。
“血腥骑士难道是恶魔?”林德脱口问道。
大胡子佐恩看了林德一眼,低声道:“和恶魔也差不多了,除了修炼之外,还有几个途径可以提升人体的基础属性。比如说神殿骑士得到神灵的永恒祝福,不过神眷可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强者提升实力,比较普遍是用魔血强化的方式。”
“魔血?”林德顿时有些诧异:“是恶魔的血么?”
“可不是么,就是恶魔的血液。”大胡子佐恩挽起袖子,露出右臂,在他的手臂上刻着复杂的魔纹,洋洋得意道:“这是低级魔血绘制成的巨力法阵,你对比下我的左臂和右臂。”
林德发现,佐恩的右臂比左臂粗了整整一圈,肌肉黝黑狰狞,带着粗犷的棱角。
“这就是魔血强化的结果。”佐恩带着骄傲的语气道:“我付出了五年冒险所得,换来了一小瓶低级魔血,并请魔法师进行强化,使得我右臂的力量提升了一倍有余。”
林德略带迷惑,问道:“那个,我想问,魔血不会与身体排斥么?”
大胡子佐恩将林德当成从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耐心的解释道:“排斥的问题,是由魔法师解决的,不过融合魔血后,人的性情会变得越发暴虐,嗜血好杀。我只融合了一小瓶低级魔血,进行局部强化,还看不出来。那血腥骑士可是全身用魔血强化,大部分人都会疯掉,化身成恶魔,只有少部分意志坚定者能忍受下来,但也随时会发疯。”
盗贼洛特里在一边补充道:“血腥骑士的服役年限,平均只有五年,日日忍受恶魔血液的煎熬,逃脱不掉发疯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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