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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见到外婆,不要让外婆抱哦,外婆老了,抱不动你了。---手机端阅读请登陆”
余清媚坐在后座,抱着女儿,低声嘱咐着,这些年,一直想让自己母亲过来a市一起住,但她都拒绝着,说自己习惯了乡下的生活,不适应大城市的生活。
隔一个月,一家四口就会来乡下陪老人家一个星期,值得她高兴的是,于向耀每次都比她还积极。
“我知道了,妈妈,我不会让外婆抱我的呢,你看我都这么大了,等我长得像哥哥一样的时候,我都可以抱外婆了。”
于伊菁笑着说道,看着车窗外的田地,眼睛都不眨一下。
“妈妈,我们什么时候住在这里啊,我们也去像那些叔叔一样,去种田好不好?”
这个时候,刚才是播种的季节,一路都是春芒的景象,旁边的稻田里,都在插秧什么的,很忙碌,对于这项活,余清媚的记忆也停留在高中的时候,那时候,她跟母亲一起下田,还清楚的记得,她在田里上来的时候,腰踝处一条蚂蝗粘在那里,她吓得哇哇大叫,差点哭了,宋秋香心疼她,之后,那一亩地都是她亲自种好。
说起蚂蝗,余清媚小时候听余英才说过,有一个男人就是那个东西从脚上的伤口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然后他全身的血液都被它吸完,最后,蚂蝗从他头顶给冲了出来,当然,那个男人结果是死了。
自从听过这个故事之后,她对那种东西就怕。
“小菁,你想去啊?”
于伊菁点了点头。
“哥哥,你想去吗?”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于逸霖视线终于从掌中游戏上收回,睨了眼窗外,那忙碌的景像,看着大家裤子挽在膝盖的位置,双腿在泥水里,小眉峰蹙了一下。
“不想去。”
“爸爸,你想去吗?”
于伊菁转头,问着自己于向耀,向来,爸爸对她说的事,都会点头。
“一会让你外婆联系一家亲戚家,我们一家四口去插秧。”
“耶!”
于伊菁举着小手挥舞着。
因为一家子的到来,家里一下子变得特别的热闹,隔壁的邻居都来窜门,都知道余清媚嫁得好,老公家里特别的有钱,还有两个孩子,而宋秋香这乡下的房子,装修的比以前更漂亮了,家里的旧家居都换了一遍,特别是,曾经那张断过腿的床。
“妈,我们想去田里干活,前面堂嫂家的那个田我看到还空着,一会我们一家四口去把秧给插了。”
吃完饭,余清媚开了口,旁边的于伊菁脸上的笑容特别的大,一副激动的模样,除了,于逸霖表情有些不太好。
“呵呵,是要体验生活吗?”
宋秋香笑着说,点头,去了房间拿了双水鞋给她。
“一会你穿上这个,就不会有那东西吸在你脚上了。”
“外婆,什么东西?”
“当然是,好东西咯。”
余清媚阻止女儿继续问,她一会倒想看看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儿腿上有了那东西,会是什么反映。
说来也奇怪,她自己的个性不是那种活沷好动的性子,而于向耀更是如此,这个女儿却好像性子长偏了,小嘴特别会说,特别甜,家里的爷爷奶奶看到她,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断过。
于向耀换了套运动装,脚上换了双人字拖鞋,往那一站的时候,余清媚忍不住笑出了声。
“怎么,很难看?”
于向耀蹙眉,他自我感觉挺不错的,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甚至,还穿着这样的鞋子要下田。
“不难看,就是感觉,很有风味。”
余清媚抿唇笑得很好看,脸比以前圆了很多,特别的有韵味,身上换了件t恤,搭配了一条七分牛仔裤,脚上穿着母亲刚给的水鞋。
两个孩子都没有换衣服,一家四口往田里走去。
路上,总有些村里的人打招呼,停步站在那看着这四口。
东西都准备在那里,除了余清媚,其它三人,基本是属于没有见过这类活怎么干的,她下了田,松开手里的秧,说教着。
“这个,分两颗在手里,三个手指挰着直接插在泥里就好,隔十厘米一颗,一直排下来,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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