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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章(第1页)

霍英奇站起来说道:「大将军,属下想跟着去。」

「嗯,好!」铁慕青点点头,这霍英奇是个好苗子,稍加培养,和钱大强都可以独当一面。

霍英奇 下去之后,铁慕青召集将将军们商议,到底该是谁出征。

「大将军,还是末将去吧!」刘老将军请战,「对吐蕃老陈比较熟悉,一定不会辜负大将军的。」

刘老将军统管军营的军务,虽然也有一定的军事才能,但是因为年事已高,最好不要出征。毕竟战场上,瞬息万变,铁慕青不能看着以为可敬的长辈不得善终。其实铁慕青也有私心,因为不想做一些繁琐的事情,哪有到战场上上阵杀敌,来的痛快。

「刘老将军,您是皇上和楚将军最为看重的人,所以本将军决定让你在边关镇守,在后方为我们提供充足的粮草,我带着士兵们上前线。」铁慕青沉声说道,「现在是大战在即,已经没有大宇朝长公主,而只是大宇朝简简单单的一个士兵宇文贤。同样是为国家而战,不分高低贵贱,你我都一样。我宇文贤能自从投身军旅,来到野狼甸,把生死已经看得很轻。」

到了前线,不上战场,那不是对不起她兴冲冲来此一遭嘛。

「可是......」刘老将军很是为难,楚将军临走之时,可是口口声声交代要保护长公主的安全。前线风云变幻,有着很多不定性的危险,当然这些都不是他能掌握。万一长公主有个三长两短,谁能抵挡地住显宗皇帝的盛怒啊。

铁慕青笑笑,说道:「生老病死,自有天定。没有什么可是了,就按原计划进行,明日我带五万大军离开,野狼甸留下三万。军报已经上报有一段时间,想必父皇已经知道了,想好了对策。楚君杰估计在不久之后就到,让他从京都带兵过来,想必有一定难度,我估摸着应该是从匈奴那边调几万士兵。一来离得近,二来那些都是经过战火洗礼的士兵,战斗力很强,比新招募的士兵强多了。」

刘老将军点点头,无可奈何,该劝阻的,他已经尽力劝阻了。

「大营就交给您了,刘老将军!」铁慕青郑重说道,「前方的五万将士能否顺利取得成功,还需要您的照抚。这次大战之后,所有人都会根据功劳加官进爵,赏罚分明,希望大家众志成城,一定可以取得战争胜利,大宇朝万胜!」

「大宇朝万胜!」

「大宇朝万胜!」

所有人都被这号召力很强的声音震撼,仿佛明天就能取得胜利,大家各个升官,光宗耀祖。回去之后,这些将领纷纷回去做战争动员,每一个人听到心里都是非常振奋,尤其是那些奖励措施,听得大家热血沸腾。战死了不要紧,父母有人赡养,妻小有人照料,哪还有什么后顾之忧啊,勇往直前,上阵杀敌。一旦立了军功,就可以得到几十亩的土地,都可以成为小地主了。

☆丶第两百九十七章增援

第二天一早,铁慕青大军开拨,整装待发。昨天换上因为心情振奋,很多人没有睡着,不过这不影响今天行军的进程。大宇朝不乏骁勇善战的士兵,尤其是从山东,河南,陇西等地方招募过来的人,民风彪悍,稍微加以点拨练习,就是一名强悍的士兵。以前之所以没有强的战斗力,是因为没有好的将领。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没有好的将领临场指挥,就算再厉害的队伍,得不到好的利用,无形中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

铁慕青一身红色戎装,披上贤宗皇帝换上的黄金铠甲,飒爽英姿,很是潇洒。铁慕青觉得这身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有点扎眼,这要是到了战场上,那就是一个活靶子。好在她里面又穿了师傅给的天蚕丝衣服,可以刀枪不入。甚至在脖子上面都盖住了,脸上带着半截黄金面具。一来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二来是不希望更多的人看清楚铁慕青的面容。再怎么说,铁慕青都是个女子,为了以后的清誉着想,都不能随便抛头露面。既然铁慕青抛头露面了,那就把影响降到最低,带着面具,别人就不能把大宇朝长公主的全貌看清了。

赶路是非常枯燥的过程,铁慕青让人起头唱歌。这首歌,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唱,《秦风.无衣》是《诗经》中最为着名的爱国主义诗篇,它是产生于秦地(今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部)人民抗击西戎入侵者的军中战歌。在这种反侵略的战争中,秦国人民表现出英勇无畏的尚武精神,也创造了这首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慷慨战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嘹亮德尔歌声,传出去很远,引起狠很多吐蕃的百姓驻足观看。他们从没有看到这这么整齐赶路的军队,没有听到过这么整齐的歌声,还有那冲上凌霄的可贵精神。士兵们越唱越有精神,赶路的速度也提高了很多。

铁慕青也跟着唱,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不过四周的近卫军把铁慕青围得水泄不通。就算一只苍蝇进来,那也是不容易的。

经过五天的急行军,终于赶到了石门关。吐蕃夏达部落的人只剩下两千多人,而大宇朝之前过来的两千多人,现在也损失五百多。这五百人的牺牲,换来了大部队的到来。这两千人圆满完成了人物,如果要是裕禄其等人攻破石门关,那不就是牺牲五百人就能夺过城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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