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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云翻转手中的一枚圆镜。
俗气的粉红色塑料底座,背后是更加艳俗的大红色牡丹图案,只有玻璃镜面照得人纤毫毕现,倒有几分值得称赞。
镜中人是她,又不是她。
细云抚上眉尖,半阖着眼睛,消化自己“活”过来的事实——
一九七七年春,华国,杨树湾村,叶细云。
很好,这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完全陌生的身体。
得到重活一次的机会,必定是老天垂怜。
细云捡起那把同样是桃粉色的梳子,慢条斯理梳着披散在肩膀还带着水汽的长发,慢慢整理思绪。
她翻遍原身的记忆,大部分都是和“简知青”有关的,其他都模模糊糊。真是个糊涂人,而且是死不瞑目的糊涂人。
同自己一样呢。
细云内心没什么波澜,嘴角甚至还含着一丝笑,天真又残忍。
她被侯夫人下令除去外衣,当众杖毙,也算是不得好死吧。不过,有锦阳侯府三百一十二条人命作为陪葬,也算不得亏本。
定国公世子带着抄家的官兵来晚一步,世子抱着她血肉模糊的尸身哭得跟死了亲爹似的,叫细云好笑。
有什么好哭的。
细云含情的杏核眼微微挑起,泄出一丝戾气。
定国公府,定国公府......
细云压下翻涌的情绪,前尘往事想再多也无益,不如多花些心思考虑现在该怎么办。
门外传来说话声,中年男人的声音中气十足,又不失威严:“我家细云和聂勋的婚事就这样定下了,社员同志们,三天后我叶振兴嫁女,大家都来热闹热闹。”
细云听得真真的,顿时明白了身处的时间点——
落水后被人救起。
而这,正是原身人生中最重要的分水领。
原身是个傻姑娘,傻乎乎的用跳河来证明自己对简知青的爱,幸好被路过的聂勋所救。因为时间是在中午,村民们干完地里的活正好回家,聂勋救人的过程让村民们看了个正着。流言可畏,叶父不得不把原身许给聂勋。
原身,寻死觅活不同意。
而原身所有的悲剧,就是从这次不同意开始的。
瞧,把原身激动的,细云差点控制不住这具身体。
“好了好了,我保证,会好好照顾你家人的。”细云轻声细语的跟原身做出保证,才慢慢掌控住身体。啧,活着时是个傻姑娘,死后还是一样的好骗。
不过,知道时间点就好办了,细云勾起嘴角,决定选择和原身截然不同的路。
自己和原身性格上肯定有差异,自己能模仿一时,但不能模仿一世,因此留在叶家是不明智的。把自己嫁出去,是脱离叶家最快最有效的方法。
聂勋,就是现成的人选。
万一以后她露出本性被叶家人质疑,便可以用溺水、嫁人之类作为借口。虽然对自己演技有信心,但任凭谁也不愿意当一辈子别人吧。
反正细云是不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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