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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序松了口气,坦然:“这说明,我并没有那么想要他,也不是非他不可。”
周煜林好奇,第一次跟他谈起这个问题:“那你又为什么喜欢了他十几年?你喜欢他什么?是什么让你坚持了这么多年?”
陆序:“这是个漫长的话题。”
他索性从旁边拉过来一个椅子,反身坐下,两只胳膊搭在椅子的靠背上,这才开始说:“我小时候长得又瘦又小,还一副女相,其他人都欺负我。”
“只有靳修臣站在我这边,会帮我。那时他打架贼狠,我跟在他身后,再没受过那些窝囊气,也再没挨过欺负。”
周煜林是个很好的倾听者:“然后呢。”
陆序:“成年后,他开始创业,虽然跟着他挺辛苦,但他从来没苛待过我,自己都吃不起饭了,也从不少发我的那份儿工资,这些年我看着他,一步步往上走,我就跟在他身后喝口汤。”
“到现在,我年纪轻轻,已经是个年薪几十万的高管了,手里还握着他划给我的子公司股份,每年都有额外分红。”
周煜林听完后眼神茫然:“所以呢?这就是你喜欢他的理由?”
陆序竖起食指,左右摆了摆:“我听我慢慢说。”
“像我这种,父母都是农民,如果不出意外,就算是我奋斗到死,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在大城市里,买上一套房。”
“可现在,我手里起码三套房,还都是市中心最好地段的房子。我自己租便宜房子住,手里的好房子,全都租给别人,每年靠房租又是一笔巨大的收入。”
周煜林满脑子云里雾里的,但听着陆序东拉西扯,确实把他从那种悲伤状态,稍稍拖了出来,所以他仍然耐心听着。
陆序:“我算了下哈,照我目前的存款,我再给他打工五六年,就可以退休了,挣的钱足够我下半辈子挥霍。等我死的那天,墓地都能买上最好的。”
“他就是彻底改变我人生的贵人。我这辈子跟着他,算是躺赢。所以我喜欢他,没你想得那么复杂,就可能是因为我慕强吧。”
周煜林:“……”
好小众,但又好具有说服力的理由。
慕强大概也算智性恋的一种,谁说这就不是喜欢呢。周煜林无法反驳。
陆序:“那你呢?你又为什么喜欢他?”
周煜林怔了下,缓缓望向窗外,三月的阳光把他俊美的侧脸,勾勒得温柔又难过。
人都会爱上在向死的绝望中,拯救自己出黑暗深渊的人。
他只是个俗气的普通人,也不能例外。
这十年,看似是他对靳修臣这个书中反派的救赎,其实最早的开始,是靳修臣先救赎了他。
十年前周煜林觉醒后,他本来并不打算,按照书中给出的路线,去走剧情救赎靳修臣。
一是他觉得荒谬,不怎么相信这种事,二是靳修臣跟他没多大关系。
唯一让他在意的,是书里写着,在高二的那年,他的父母会离婚。
为了避免这个结果的出现,少年的周煜林改变了关于自己的剧情。
经过测试后,他发现书里的剧情具有真实性,于是在父母离婚的那个关键剧情点上,他故意没回家。
以为这样,父母就不会因为他,吵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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