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026章略卖(第1页)

往后的几日,也还算平静,学府里的课都不算多,加上教书法的夫子病了,请了好些时候的假,学府没有找到替补,便让各自回了家。

闲来无事,沈云初就缠着李叔带她出门,李叔很忙,沈家虽是武将世家,但也做些生意,做的最多的就是钱庄,其他的也有。

李叔基本每日都要过去不同的铺子里查账,核对出入金额,偶尔母亲有空的时候,就会同他一起去。

当然偶尔也会带着沈云初出府逛逛,等李叔查完帐,再一起回来。

想同他一起,就得赶早,对于这件事情,沈云初还是很积极的,她鲜少能自己起来,通常都是琳琅来催个两三遍,才磨磨唧唧的从床上爬起来。

但今日一早,天色朦胧亮的时候,沈云初就破天荒的起身了,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她的身边,缺一个人,一个时刻为她效命,且只听命与她的人,她将来要做的事情都算不上绝对安全的,要做成那些事,她首先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危。

马车离开沈家的时候,天色刚刚亮开,四周还朦着一层薄雾,带着清晨潮湿的露水和泥土的芳香。

东市的街道,这个时辰,人并不多,连摆摊的小商贩都还寥寥无几,只有几个来的稍早的,摆弄着自己摊位上的瓜果蔬菜。

当马车停在一处钱庄外,琳琅扶着沈云初从马车内下来,替她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披肩,有些担忧又有些埋怨:“小姐啊,你想出来逛街也并不是非得这个时辰啊,这会儿露水正重,寒气未退,您身子骨本来就……”

“好啦。”沈云初不愿意听她的絮叨,只冲她一笑:“没关系的,买东西嘛,不来早点怎么能挑到好的呢?”

琳琅无奈的抿了抿唇,不再絮叨什么。

同李叔约好了时间,沈云初便带着琳琅朝着东市街头的方向过去。

一路上都没什么人,只有陆陆续续的几个挑着东西的商贩赶去摆摊,两人拐进一条巷子里。

这里,是整个皇城最大的人市,顾名思义,就是略卖人口的地方,许多穷人家养不起的孩子就会带到这里来,供有钱人家挑选,以此来交换银两度日。

许是来的早,并没有多少人,站在巷子口,连能够供人挑选的人口都是一眼就能看全的,他们的脚上、脖子上或者手上,被拴着铁链,像牲口一样被拴在门口的柱子上,供人挑选,却没有半分要挣扎逃跑的意思。

目光跳跃间,沈云初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同样被拴在角落里,衣衫破烂,蓬头垢面,脏的几乎已经看不出原来样子的少年。

如果不是记得他那双如同野兽一般的眸子,沈云初差点没有认出来。

上一世,他是白屹川身边最忠诚的暗卫,身手甚至比白玉珩身边的庞勇还要厉害,每每交锋,都需要白玉珩亲自上手。

记得她曾听庞勇说过,这个人是白屹川从人市里买回来的,他忠诚什么地步呢,就算知道白屹川的计划里,他是注定要被抛弃和牺牲的,他也愿意完全顺从,替他完成任何任务。

连白玉珩都曾经这样评价他:虽然是敌人,但值得尊敬和敬佩。

如今,她就是需要这样的人。

所以,她今天来的格外的早,她怕晚一点,就会被白屹川捷足先登了。

思索间,她眼底闪过一丝满意的笑,站在巷口,迈步正要进去巷子里,手臂却被琳琅一把拽住。

“小姐!”她压着声音,“咱们去那种地方做什么啊?怪吓人的。”

沈云初笑笑,“走嘛,等我办完事,咱们就走便是。”

全市榴莲被陌少跪涨价了  重生九零之肥妻当自强  逍遥赘婿王爷  狂神刑天  再凶我就哭给你看  绝世唐门:吾为冰焰星神  衣香沾雨露  我真不是绝世大佬  豪门败家子  制霸热搜榜  前妻有喜了  高手下山:开局直接无敌  科举!书生不约  宇智波的人生模拟器  倒追智将隔重山  我在污染收容所当所长  我在异界摆摊成神  捕仙  暮春歌  年下弟弟追妻火葬场了  

热门小说推荐
炮灰女配跑路了

炮灰女配跑路了

你见过这么离谱的穿越吗?仅仅是喝水呛到了自己的几秒钟就穿越到了小说里。这还不算,她居然穿越成了玛丽苏爽文中的炮灰女配。不仅资源被夺,还被诬陷,死相凄惨,而女主却拿着她的功法发扬光大。她可不干,拜师的那天就跑路了,还抱上了一个金大腿,原文中堪比bug的存在,也加入了唯一一个全员正常人的宗门。大师兄为母报仇,灭人满门,...

手握超市穿年代,糙汉福妻美又飒

手握超市穿年代,糙汉福妻美又飒

一心为事业的陈淼被人害死,带着自己的粮仓和姐妹的市穿越到了平行空间的年代。穿越即洞房,好在那个糙汉第二天离开,给了她适应的时间。有空间,有粮食,有用品,利用这些能力做一个三观端正的人应该做的事情。没想到空间居然因为她的贡献而升级。那就是她做的都对,这样更加的有底气。收拾小鬼子二狗子,给队伍准备物资。做了她上辈子一直想要做但是做不到的。胜利糙汉回归,福妻糙汉相爱斗法,谁能更胜一筹?...

大唐嫡长孙!

大唐嫡长孙!

关于大唐嫡长孙!贞观十八年,穿越成废太子李承乾之子的李厥,偷偷从黔州跑回梦寐以求的长安。然而,正当李厥在繁华的朱雀大街上闲逛之时,突然迎面撞上一个老头。从这之后,这个老头就整天缠着他,不是教他骑马,就是教他射箭。没事还老给他画饼,说等他死了将家业传给李厥...

朕靠宠妻续命

朕靠宠妻续命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

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

关于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相逢意气为君饮他是令警校组五人敬仰钦佩的病弱老师,以此消瘦身躯撑起指路明灯。这话说的,咳,我可还活着呢。此恨绵绵无绝期那一天,身浸黑暗的正义之手于淤泥深处触碰到了不可思议的无暇并蒂之花。苏格兰离开组织。就拜托你了,波本先生。希君生羽翼,一化北溟鱼战力爆棚却又怂又怕死的天才少年很想把自我介绍语里的是个侦探改成是个废物,奈何家教过严,背负厚望的他必须成为侦探。我就是个连名字都普普通通的刚成年的兔崽子啊啊啊啊啊这种重任我担当不起啦呜成仁取义,黎明将临血与仇恨划破黑夜,爱与正义铸就黎明。一切都结束了。–没错上面相爱相杀的全都是他的马甲。柯学同人,男主但马甲有男有女,可以各自当成独立角色欣赏,且全部无CP。本文又名。最后叠个甲正文存在某些设定变更的可能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