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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章(第4页)

但不久以后,当他看见小女友挽着另一个男生的手有说有笑地走在校园里,他就了悟了。

那个男生,高大,阳光,帅气。手里转着篮球,恣意奔跑,比他健康。

人活在当代,身边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诱惑,每天可面对太多选择,因此有的路尚未踏上,便预料到结果,有些事尚未坚持,便知道要放弃。

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能。

是自我保护。

可惜他在初与小女友谈恋爱的时候,没考虑到这些。

他很孤单,小时候父母先后离世,他在孤儿院住了一阵,后来被老院长收养,寄人篱下的日子过了五年。

初三那年,老院长去世

,他搬回父母的房子,用父母留下的钱养活自己。

他有朋友,可是都不太亲近,大约是因为他较严重的心脏病,没人会与他走得太近。

所以程昶在初与小女友恋爱时,是把她当成生命力很重要的人的,他甚至开始为彼此的未来打算,如何养好自己的身体,如何找一份高薪的工作,亦或自己创业,赚了钱,然后向她求婚,给她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

吃一堑,长一智,后来他上了大学,参加工作,再遇到喜欢他,他亦有点感觉的姑娘,他都会事先说明,自己有先天心脏病,比较严重的那种。

大学那几个还会试着与他交往两三个月,工作后再遇到的,听说他有心脏病,都是沉默,隔天一条短信过来,意思很直白,“我觉得我承受不了这样的未来”。

期间也有一个坚持得久的,却在他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装了起搏器以后,提了分手。

程昶也不是不能理解。

人的心要靠机器才能维持跳动,或许在常人眼里,已不能算是个完整的人了。

诚如事到如今,他再回想少年时,最初那个小女友究竟长什么样,他已不记得了。

只记得她很擅画画,临分手时,她送给他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画满了他各种各样的模样,看书时,写字时,微笑时,走在弄堂里回头看她时,笔触间略去他眉宇的恹恹病态,洒上阳光,出奇的好看。

好看得让程昶相信,她

当年是真的太喜欢他。

可惜那个素描本,在一次他搬家后遗失了,一如他不记得她的模样一般,并不怎么可惜。

程昶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便如奔走在这尘世中的芸芸众生,最终在心上裹了一层坚硬的壳,且他的壳格外厚,仿佛杜绝了情念,以至于后来遇到再多形色万千的女子,他也没动过心。

实在太难动心了。

程昶工作几年后,参加过不少同学同事的婚礼,有的在欧洲的小礼堂里,有的在富丽堂皇的酒店,有的则是乡下的流水席。

无论哪一种,到末了,都要新人宣誓,百年好合,永结同心,无论贫穷,富贵,疾病,相守白头,永不离弃。

这是一双人走进彼此生命的仪式。

程昶见证了太多,虽然歆羡,并不多感慨。

因他觉得,他这一辈子终归是一个人来,一个人去,一个人享受欢愉与收获,一个人承担疼痛与疾病,没有人会走进他的生命。

————

是夜,程昶听着琮亲王妃絮叨起林家小姐的好处,一时想起前尘往事。

他倒是不排斥那位林家小姐,人美贤惠性格好,把距离保持妥当,可以先试着处处看。

左右他这辈子摊上一副康健身子骨,娶妻还是无妨的。

就是不知道那个林氏小姐喜不喜欢狗,他想来想去,觉得自己还是要养只宠物狗。

起码一只。

等回了房里,程昶才想起一桩要事——他忘了和琮亲王提自

己在水榭遇袭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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