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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自从得知了陆台还有这么一个小村庄后,祝霄几乎每日都会在这儿走走,这里不仅仅有着村民们对生活的热情,还有那个姑娘,那个老是穿着干净的,洗得泛白的,被缝补过很多次的旧衣服的姑娘,她虽然身上总是有一股廉价草药味,但她的眼睛就像一颗留住了早晨第一缕阳光的露珠一样,带着晨曦的甜味,那股甜味从她的眼睛里散发出去,渐渐的弥漫了她的周围,似乎连带着她身边的人,也被染上了晨曦的甜味,所以后面的一天,看到她的人都好像能够泡在暖阳之中。

可身为她的弟弟的陆苗可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他的姐姐陆葵是个十足的笨蛋。

自陆苗记事一来,一直都是他姐姐陆葵照顾着他和爷爷陆玄,原本他们家是幸福的一家5口,陆苗的父亲是陆台实力最强的修道人,母亲是全陆台最漂亮的采茶女,但这一切,都在6年前成为了一场梦...现在,陆苗需要把这一箩筐的草药送回家,别看这满满的一箩筐草药只要10文钱,但只要碾碎了,再敷在身上,就有着神奇的治愈外伤的效果,小到几厘米的伤口,大到骨折,只要勤换药,这草药都能治好,只是时间成本不一。

虽然陆葵每天至少能卖出三箩筐的草药,至少三十文钱,虽然只有一顿能吃饱,但这也已经足够他们家里三人能够活着了,但长期的营养不良,再加上6年前的旧伤导致的不能自愈的顽疾,所以陆玄大部分时间都卧病在床,而且每天都必须得喝药保命,因此陆苗的爷爷陆玄的药钱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那种药只有在陆台的药店才能买到,一包药100文钱,熬煮出来的药液只够陆玄喝6天,如此一来,陆家姐弟俩没少挨过肚子。

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陆苗走向了岔路,刚开始时,姐姐陆葵每次都问陆苗这钱是从哪来的,陆苗知道姐姐是个正直的人,绝不会干偷钱这事,也不允许陆苗偷钱,如果让她发现了,肯定少不了挨打,于是陆苗最开始时说是捡来的,但姐姐陆葵却催促着陆苗回到捡钱的地方,说失主丢钱了一定很着急,所以后来陆苗索性说是帮县里人跑腿送东西给的报酬,这才打消了陆葵的疑心,直到有一天,陆葵像往日一样割好了草药就背到县里卖,但她亲眼目睹了弟弟偷钱的一切,生气的她当场抓到了陆苗,还了钱让他道歉,可陆苗死活不肯,气得陆葵当场打了他一耳光,那年陆苗才6岁,自那以后,陆苗在家里再也没搭理过陆葵了,在外虽然经常跑到离家远的陆台南边,但也还是在干着偷鸡摸狗的事儿,只是偷到的钱,再也没往家里拿,也没给陆葵露出马脚,让陆葵以为弟弟走上了正轨。

直到今天,天微微亮的时候,陆苗就出门溜一圈,打算看看有没有喝醉了的酒鬼睡在路边,以此偷走酒鬼的钱袋,可他还没找着醉酒的酒鬼,就看见了昏迷在地上的章超,虽然有点害怕,但陆苗还是鼓起了勇气走向前去,仔细端详面前的章超,见章超虽然全身血迹,衣服破烂不堪,但从衣服摸上去的手感上来说,确实是不俗的布料,可当陆苗正欲下手时,姐姐陆葵出现在他身后,质问他在干嘛,而惊慌失措的陆苗只好连忙站起身,谎称遇到了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想要救他,而心善单纯的陆葵自然是相信了弟弟的谎话,于是有了现在这一幕....

“真是倒霉!”陆苗边往家跑,边想着,

“要不是姐姐,我才不会帮那个大叔割草药!”陆苗虽然心里在抱怨着,但他推开家门后,就开心地说道:“姐姐,我割了好多草药回来了!”听到弟弟的声音,陆葵停下了正在给章超换药的动作,眼睛笑咪着道:“好,这样的话,今天的药就算是够了。”见姐姐陆葵接过箩筐就继续给章超换药,于是陆苗就趴在了床沿,歪过头看着正在换药的陆葵,

“姐姐,你今天一共才割了4箩筐草药,加上我刚才割的一箩筐,都给这大叔用了两箩筐的草药了,这样值得吗?”陆葵手不停歇地回答他:“值得!只要能救下一条人命,都值得!”于是陆苗有转过头,看着章超的脸,继续问道:“要是...他是个坏人呢?”听到这儿,陆葵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想了几秒,随即又笑着回答道,

“只要他还有良心,我们救了他,他醒来后不再当坏人,做坏事,并在以后当个好人,那就值得!”陆苗只是张张嘴,他很想想说,

“要是他和杀爹娘的人一样坏呢?”当他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口,良久,陆苗突然想到了什么,之后突然开口,

“对了,姐姐,我刚才又看到祝霄了,他问起了你,但我没理他。”陆葵一愣,然后叮嘱着陆苗,

“你可千万别给他说我们在救人。”

“为什么?”

“我怕他是坏人,祝公子会杀了他...”终于在傍晚时分,陆葵才给章超换完药,而殷长歌那边,却是足足在陆台的南边找了一下午,

“哎,我就说嘛,二叔你的点子没用的,这不,连条小鱼都没看到,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让章超给跑了。”陈平生在一旁抱怨着,而陈十三始终黑着他的圆脸,

“那老板,肯定是看错了方向,可惜了我的银子啊!!”殷长歌只好苦笑道:“大家都饿了吧,现在先找个地方吃饭吧,明天再来看看。”

“那好吧,明天再找一次吧。”陈十三只好同意殷长歌的建议,最后决定先去县里找个饭馆吃饱了饭,再找个小酒馆,小酌几杯,然后再回天行客美美地睡上一觉。

但酒足饭饱之后,其余几人当然不愿意和陈十三一同去喝酒,于是陈十三只好一人前去,而其余四人决定逛逛陆台的夜市,因此陈十三嘱咐殷长歌四人别离酒馆太远。

陆台虽然也是个县城,但这里的夜生活也及其丰富,屋檐上挂满了灯笼,街上人满为患。

而殷长歌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夜市,对夜市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哈哈,等到了大城市,哥就带你去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夜市!”陈平生显然对陆台的小夜市充满了不屑,但还是被殷长歌好奇的模样逗乐了,而此时的于长红也想起了落城的往昔,

“呵呵,陈少侠说得没错,等到了大城市,那里的夜市才丰富呢!”

“真的吗?于婆婆。”

“当然是真的了,在我们落城的夜市,那灯光,就像白天一样,好不热闹!就连好多老人,都会出门在夜市走走。”于是,去大城市的夜市看看,成为殷长歌的下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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