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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第1页)

沈在野再没接话,伸手推过来一张纸及笔墨,“写几个字我看看。”

楚晴犹豫片刻,提笔写下“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八个字。

沈在野凝神看了,指着反字,“这个写得不好,间架不稳收笔无力……不过能够写成这样,你下了不少功夫吧?”

楚晴不知道这话里可有别意,飞快地睃了他一眼才答:“这些年每天练一百个大字,未曾间断过。”

“难怪,”沈在野淡淡地道,“这几个字拿出去,别人恐怕都会以为是我写的……只是,国家大事岂是儿戏?你能改我这份奏折,还能改以后的不成?”说罢翻开右手,右手中指赫然断去半截,上面包了厚厚一层细棉布。

显然再握笔是不能了,就算学会用这半截手指握笔,写出来的字也不是先前那种字体。

楚晴愕然,惊呼一声,“先生!”

沈在野续道:“你只知周大爷与成王交好便犯下这欺君大罪,成王满脑子市侩经济岂懂治国之道?身为一代君主可不是赚几两银子就能当的,需得通今古,知四海,熟读经书,精通兵法。你想过没有,假如我朝在成王手中败落,你就是罪魁祸首。”

“我想过,”楚晴轻声回答。

“我没先生想那么长远周到,我只知道六年前废太子曾邀我一道赏花灯,是周大爷解得围,五年前太子又让我去他住所取配方,又是周大爷帮我躲了这祸。可是我家三姐姐跟七妹妹却替我去了,结果到现在,七妹妹仍嫁不出去……那个时候我的年纪跟沈琴差不多,先生可想过,倘若太子请了沈琴去赏花呢?先生还会希望他当国君,然后变本加厉地欺侮更多女孩子?”

“或许先生觉得家事不如国事重要,可我不行,如果我的孩子被欺负,我是定然要跟他拼命的,想必与我一般想法的人不再少数,试问被百姓唾弃的国君又怎可能称作仁君?”

“再者,我是女子不曾读过圣贤书也未曾写过时文,可天下饱读诗书的大有人在,精通兵法的也不是没有,只要能知人善用,为什么非得自己事事都精通?而且成王也并非不通文墨之人,银子多也不是坏事,至少家里有粮不用发愁吃穿。”

“这事是我的错,我愧对先生,可是假如能够重新来过,我仍然会这样做。”楚晴仰头直视着沈在野双眸,又说一句,“我愧对先生,可我觉得没有做错。”

沈在野沉默了许久,好容易开口道:“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主张,此事就此揭过,不必再提。你回去吧,以后好自为之,切勿再做这般瞒天过海之事。”

楚晴点头,起身慢慢往外走,走到门口停下步子,“我替先生找个人吧,不是续弦,是想能有个给先生补衣煮汤的人……或者,或者以后我跟大爷奉养先生。”

“傻话!”沈在野浅浅一笑,“等我走不动了再说,”挥挥衣袖,“去吧。”

楚晴拉开门,正对上周成瑾焦急又关切的眼眸,适才压下的泪水忍不住又要往外涌。

周成瑾瞧见她红了眼圈,忙问:“怎么了,他可斥责你了,还是身子不舒服?”

楚晴摇摇头,主动握了他的手,“都不是,就是心里难受,我想回家了。”

周成瑾小心翼翼地扶住她,“咱们这就回去。”

寻欢在巷口东张西望,见到他们立刻赶了马车过来。

楚晴甫一上车就扑到了周成瑾怀里,双手环着他的腰,脸贴在他胸口,低低道:“先生断了手指,他的衣袖被墨染了好几处都没人洗,发须比上次也白了许多……以前在府里,二姐姐的衣裳料子比我好,首饰比我多,我都不馋,就是每次看到二伯父摸她的头,给她带糖人就觉得眼馋得不行……先生曾有个女儿叫沈琴比我小两岁,先生对沈琴几乎是有求必应,我常常想,若是我有哪样的爹爹疼爱,便是早早死了也甘愿。先生为讨沈琴欢心画了许多画,沈琴去世后,先生把沈琴的遗物尽数给了我……”

所以,她手头才会有那么多沈在野的字画。

周成瑾摸着她的头柔声道:“等过几年时局定了,如果沈大人愿意,咱们把他接进府里住,他学问好,说不定能给咱们带出个状元郎来。”

楚晴破涕为笑,先前心里的沉郁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无法言语地感动。听着耳畔强壮有力的心跳声,楚晴越发紧地偎住了周成瑾。

有了两桩喜事打头,今年的国公府喜事一件接着一件。

刚进二月门,明远侯府来报喜,楚暖也生了个小子。楚家跟魏家本就是亲戚,如今加上明怀远的事情,明氏对魏家更是亲热,厚厚地打赏了来报信的婆子,问道:“二奶奶身体如何,生产可顺利,孩子多重?之前听说好像是三月底的产期,难道是我忙糊涂记茬了?”

婆子忙道:“本来是三月底的日子,二奶奶不当心踩在冰上摔了一跤,不过母子都平安,都平安。”

明氏当即冷了脸,“怎么个平安法?是二奶奶身边没有伺候的人,还是有人不希望孩子出生,我家五姑奶奶都怀胎八个月了,平白无故地会踩冰?打量着我们楚家都是傻子呢。”

“不是这个意思,”春寒料峭的天气婆子竟然热出一脑门汗,忙取帕子擦了擦,复又道:“说起来,都是意外……”

☆、第169章

“前天是大奶奶生辰,夫人赏脸在正房院摆了家宴。也是蹊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回来时候院子门口不知谁给泼了一盆水,黑灯瞎火的看不清,一脚踩上了。”

明氏冷笑,“身边伺候的都是死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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