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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搭理他,我也懒得搭理。
跟着魏凌志走上满是半米多高茅草的小土丘,他蹲到西北角,蹲下揪起了地上的一张破旧的草席子,地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洞口。
“这是……”
“刚夸你有天赋,没想到这么快就打了自己的脸。”
魏凌志叹着气摇了摇头。
“啥意思?说话含含糊糊的。”
“昨晚我不是告诉过你,三条腿的金蛤蟆原本生活在一些坟坑里有水的古墓中,只是因为这场大雨才跑到黄河里几只。”
“当然记得……”我话没说完,才明白他的意思,“难道这下面是古墓?”
“之前为了寻找合适的棺材,我几个月内钻了几十个古坟,当时在这座墓穴的坟坑里发现过金蛤蟆的小蝌蚪,算算时间的话,现在应该成蛙了。”
说着弯腰钻了下去。
程瞎子没有犹豫,也弯腰下了洞。
“你们俩呢?”
王曼昱苦笑着摇了摇头:“我……我还是在上面等着吧!”
表弟似乎很犹豫,稍微纠结了一下,苦笑着摇摇头:“我是很想赚钱,不过赚钱的前提是得有命花。”我知道表弟从小怕鬼,像坟啊棺材之类的东西,也都怕得要命。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这么想就对了!”
说完,我也钻进了洞内。
这还是个“三室一厅”的坟坑,肯定是古代某大户人家的,坟坑里积水没过膝盖,俩人各拿着蜡烛正在弯腰找三条腿的金蛤蟆。
魏凌志递给我一根蜡烛,轻声道:“这里虽是坟墓,但死人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人心!”
经历了这些事情后,我觉得他这话好有道理。
趟在坟坑下的黑水里,空气中弥漫的腐朽的难闻气味,看着水面漂浮在棺材板及其它无法辨认的东西,我倒是不觉得害怕,但实在感到恶心。
坟墓里光线暗,积水又浑浊,再说蛤蟆在水里十分灵活,几个人找了十几分钟,才从一块棺材板后面捉到一只,又找了接近二十分钟,程瞎子和魏凌志直接趴到了黑水里,变成了泥人,总算才抓到另一只。
钻出坟坑,看到水桶里三条腿的金蛤蟆,王曼昱惊得张开了嘴,表弟更是瞪大了眼。
我们在废厂门口分开了,魏凌志带着金蛤蟆去治大军哥的邪病,我们几个开车先回了王曼昱的房子。
一路上表弟拐弯抹角,话题总围着我们刚才在坟坑捉金蛤蟆的事,我听得出这小子已经后悔了,心中肯定早就盘算“一只五万,两只十万”的财迷账。
回到城里,我又取了三万五千元给表弟,让他赶紧回家好好上学。
我则必须先回趟渡厂,算起来这都好几周了,我还没有在渡厂好好上过一天班,虽然有薛春山给扛着,可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王曼昱也得赶紧处理一下自家公司的事,她想召开一次股东会,然后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
前几天连续下大雨,渡厂的同事们忙得不可开交,从昨天开始才稍微清闲点。
回厂子前,我现在附近超市里买了十几条南京煊赫门烟,五箱牛栏山二锅头,开着王曼昱的车,直接把东西搬到了厂长办公室。
“薛哥,这段时候我个人事多,老请假,买了点东西给同事们分分吧,剩下的就放你办公室,留着来人抽吧!”
看到这么多东西,薛春山眼都直了。
“好!好!兄弟有事忙去行,这么大的厂子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不少,你有事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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