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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1章 Sabbath安息(第1页)

黑色羽翼缓缓抖动,身处梦境之内的布姆也最终穿越了卡律布狄斯旋涡,途经千流岛,朝着世界的极北方向飘去。曾几何时,“飞翔”是布姆只会在梦里才敢想象的事情。这也是他平时经常询问克莉丝汀关于大魔导师的能力的原因,只因他很想带着六花那个小丫头冲上云霄。既然人与人总是擦肩,那么思念还有什么值得挂念?我们会用怀念的姿态去回忆对方的侧脸,是怀念不是思念。伊始的夏天,蝉鸣的折叠崴蕤的夏天,不愿承认我们是平行线。尾声的夏天提早进入冬眠,把忧伤与嗳昧过滤一遍,毕竟对方曾掠过我们的夏天,即便仅仅是惊鸿一现。布姆曾经思考过,如果世界上存在着那么一个时代,能让自己对其的想念漫长到足以使他在无眠的夜晚彻夜写一封纪念的信,然后再在天亮之后郑重地寄出,那这该是多么好的事情。他并非不喜欢这个世界,而是讨厌今时今日的一切事物,无论人或一草一木。即便没有成为空间系魔法师,布姆也愿出生在古魔法时代,因为那时的一切都单纯且简单,强者单纯的强大,弱者也会安于现状,而不是上蹿下跳着力求改变命运轨迹。有很多人,我们原以为可以忘记,其实没有。对方一直在我们心底的某个角落,直到我们的生命尽头,在尽头我们会怀念每一个角落里的黑暗之中的光。只因对方组成我们的记忆与感情,但是对方已然不能拥抱我们,只能在最后明白,路途是一个念念不忘的失去的过程。生命的纪念品,从来就不是那些送给我们的昂贵宝石或高高在上的爵位,甚至也并非什么甜言蜜语或熟悉的拥抱。生命最珍贵的纪念品,是同伴们留在我们身上的,如同河川留给地形的,那些刻骨铭心的改变。有人说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从生物学上他死了;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在世界里他死了,不再会有他的位置;第三次则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真正的死了。布姆改变了很多,要知道曾经他可不会每天脸上带着微笑,可不会与别人谈论什么远古时代的遗迹,更不会有闲心坐在篝火旁发呆。这些都是外力所致,其中一大半是因为六花那种天真开朗的性格,而其余的则为同伴们的言行举动。布姆从六花身上学会了何为“随遇而安”,因此才会变得不再纠结;布姆从克莉丝汀身上学会了何为“坦然面对”,因此才会变得不再忐忑;布姆从珀耳修斯身上学会了何为“固若磐石”,因此才会变得不再犹豫;布姆从哈斯塔身上学会了何为“知恩图报”,因此才会变得不再猜忌。至于格洛莉娅,布姆虽然与对方相处时间不长,但却也大概摸清楚了那个小丫头的脾气秉性。别看格洛莉娅平时总是一副刁蛮任性的样子,可小丫头却会偷偷将六花的兽皮毯子拉好,会瞧瞧代替哈斯塔守夜。人们常常去怀念那些过去的事情,不是因为它有多美好,只是因为它再也回不来了。布姆之所以想到了这些事情,只因他现在无法确认未来,或者说是无法再兑现承诺,生死全凭帕瓦联邦决定。“若是在古魔法时代,估计我与格洛莉娅绝没可能活到今天吧。”“可要真是那样的话,克莉丝汀他们也早就杀进寒鸦城了,也不会顾虑那么多事情。”布姆犹自说道,随即又苦笑着摇了摇头。时代的变动,不过是旧的谎言被揭穿,新的谎言立刻补位。布姆虽说是个才活了二十几年的毛头小子,可心里年龄却已然半百。他不喜欢麦酒的味道,而是更习惯饮茶,相较于那些天马行空的流行歌剧,他更钟情于古籍内所记录的往事。曾经的他不过就是个普通人,因此十分畏惧职业者的强大能力。现在的他身为空间系魔导师,却还是小心谨慎,毫无轻视任何人的意思。远远的脱离自己的时代,仿佛从时代的海岸被推回到过往世界观的洋流里,这是极有好处的。因为从洋流深处眺望海岸,我们也许就能第一次看到海岸的全貌。待再度靠近海岸时,我们也就强于那些从未离开过海岸的人,只因我们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海岸。时代的马车轰轰而逝,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但也会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憔悴,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生活在一个不属于我的时代里,所以我是悲伤的。当下的时代,平静的心灵才是真正的奢侈品。曾经的时光让我们恍然若失,那个放荡不羁、兵荒马乱的时代化作流水,化作清风,在不经意间从我的指尖飘过,不留一丝痕迹。在那个刺眼的夏季,我们怀着憧憬踏上旅程,三年后同样的季节,我们拉扯着被灼伤的瞳孔离开了另一个地方,再不回来。同伴们繁杂的脚步声匆匆走过,留下位置迎接下一批新人。时间如流水,青春似海棠,即使我们把它装扮的再如何妖艳美丽,却还是无法触碰。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奔向我们的绚烂的青春,奔向我们的央央四季。永远不要将自己的无耻归咎于时代,就算所有人都吃屎,我们也可以选择不吃,否则我们早晚会因为自己吃过的屎而后悔。布姆缅怀的是曾经的,曾经的那个单纯世界,而非怨天尤人、哭天喊地的抱怨。他可以接受所有悲苦,可以接受身边人全部死亡,但却无法接受这种被囚禁的生活,只因那是对生命的践踏,是自大的最极端表现。他也曾经斩杀过许多人,可却没有任何一个在死前感觉到太多痛苦。这是布姆身为强者的仁慈,即便对方最终还是要死去。在古魔法时代,空间系法阵被认为是众神的印记。从职业者的角度来看,那是凌驾于斗气及灵能之上的终极法术。布姆以二十几岁的年龄修得,可见他的潜力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拙劣。布姆想到了那张改变他生命轨迹的羊皮卷,随即嘴角竟然浮现出一抹微笑。只不过现在他更多的并非是向羊皮卷索求,而是充满了对空间系魔法师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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