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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9章 Gui罪过(第1页)

若干年前,布姆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混混,但他又真正做过些什么坏事呢?他伤害的,只有自己。那些本应该珍藏一生的至交,与那些分道扬镳的孤儿同伴;那些无以为继的梦想,与那些恍惚而过的时光;那些求之不得的亲情,与那些一事无成的岁月;那些永远无法体会的友谊,与那些总是隔膜牵绊的蛇舌...生是见识,并非活着。人的内心都有无法解开的结,读万卷书的人和一字不识的人是一样的。讲对错的人和不讲对错的人是一样的,苟活的人和奋进的人是一样的。纵有认识边界的不同,但是痛苦作为一种深藏于人类原罪中的恶果是不可摆脱的。没有谁的痛苦比别人的更高贵,也没有人能逃离它。生命是一条毯子,苦难之线和幸福之线在上面紧密交织,抽出其中一根,就会破坏了整条毯子,整个生命。对于罪过,仇视一切的动机是为看清真相;而对于抹杀生命,则是为了肃清一切麻烦。但以一般人的理解,那些人又何罪有之?可布姆始终要将亲情置于首位,或者说别的所有东西他都不在乎。沉醉在仇恨里比沉醉在爱恋里还容易持久,因为爱需要维护,恨却容易找到营养。恶的目的不在于让他人痛苦,而在于让自己快乐,比如复仇的快感或者更加强烈的神经兴奋那一类的快乐。心情太坏无法思考,心情太好也无法思考,要想思考点儿什么,心情非得恰如其分,坏得很平静。这世界没有对错、没有好坏、只有立场。我们只需要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然后无情的辱骂对方就可以了。因为我们所咒骂的那些品德败坏的人,其实不过是他们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我们的利益。自卑像一颗参天大树,扎根于我们整个青春年华,很多时候的激烈冲突都试着去拔掉这个罪魁祸首,可那毕竟是一颗十几年的大树啊,岂是谁想拔就能拔掉的吗?愚蠢的人会为过去的错误而烦恼,并长时间地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但是于是无补,除了带来坏心情之外,毫无意义可言。布姆那半透明的躯体开始变得愈发浑浊,背后的伤口没有再长出新的黑色独翼,而是缓缓渗出大股腥臭至极的粘稠浓水。“这不就是我的人生么,可为什么我现在会觉得有些无聊?”“好人么?如果我没有变成现在的这幅模样,那应该早就死掉了吧。”“只有活着才能去改变什么,死人就算被后世歌咏,在我看来也是个笑话。”“我还能闻到海风的咸腥,还能瞧见浪花正翻涌,还能期待苏醒后被同伴拯救,这才是我最该珍视的东西,并且以此为荣。”“我很了解自己,如果这此再无任何意外的话,那寒鸦城便是我的埋骨地,说不得还要再搭上同伴们的性命。”“可现实如此,我又能怎门办?睁开眼睛就进阶为巅峰强者?然后再以一己之力斩杀所有帕瓦联邦铁骑?这种桥段估计只会存在于小说中吧。”布姆打量着脚下一望无垠的乱石海,随即向北方飘去。他又何曾不觉得亏欠同伴,又何曾不想马上带着格洛莉娅冲去囚牢、远离寒鸦城。可事实上,布姆只能继续着那些毫无希望的修炼,只能在间歇性昏死之际幻象一派美好的未来,只能不断安慰自己说:我虽然能做到极致,可结果却似乎没有任何改变。再大的好事,有了动机都变成不纯粹的卑贱自私的事。失败的时候我们就会想起这事是为了谁,为了什么事,以此来推卸责任,减轻自己的罪恶。成功的时候就觉得不关谁的事,为自己大唱颂歌,认定一切都是自己的功劳。布姆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好人,甚至如果按照奥古大陆的律令标准去衡量,若非接二连三被幸运女神眷顾,早就被人挫骨扬灰了。他十分清楚偷窃行为并非正途,可每每想到那些贵族尖酸刻薄的嘴脸,布姆就会乐得凭借那些金币多活一段时日。他明知道以自己的心智能胜任许多工作,但只要一想到自己会被谁呼来喝去,便又退回到了暗巷里。布姆敬畏生命,憎恨死亡。他觉得一个人无论如何都不该轻言放弃,哪怕最终冻死在黑雨夜,牙齿也该因啃食木板而先绷断。布姆向往平静,讨厌喧闹。他觉得奥古王城就是个发情的野兽,一边对靠近者龇牙咧嘴,一边却又摩挲着脸颊,给所有东西打上记号。布姆安于绝望,畏惧修女们的目光。布姆也是个人,自然也会他的软肋,虽然修道院没有接纳他,可那里却是他成长的地方。那是布姆七岁的某天,他如常般在乱葬岗内寻觅衣物,最好是一双不漏风的靴子。可令他意外的是,某个尸体怀里竟掖着一本战士修炼笔记。心跳开始轰鸣,布姆颤抖着双手将那本笔记小心收好,随即整整三天窝在某片密林中研究。“首先,若想成为一名斗气职业者,体内要存在斗气,哪怕一点点都行。”“其次,就算达到了最低标准,还至少需要一柄武器,而非树枝。”“最后,最低等级的下品魔晶也要一枚金币,否则根本无法修炼到更厉害的水平。”布姆望着那在火焰中快速消逝的战士修炼笔记,目光里难得闪动出一丝复杂之色。他从未放弃过改变命运,然而回报他的要么是被城卫官殴打至头破血流,要么是被当众取笑,沦为众人唾弃的过街老鼠。布姆从未相信过众神,只因众神并没有带给他任何好处;布姆从未觉得自己的生活有多么糟糕,只因自己还活着,四肢健全、头脑清醒;布姆从未真心感激过那些施舍铜币的贵族,只因那不过是对方彰显自己气度的手段,不过是妆点对方形象的途径。抢夺孩童糖果的行为令人所不耻,可那些谩骂者却并不知道,小家伙几分钟前才赢牙疼而哭嚎吵闹。被夺走肉肠的妇人惊声尖叫,引得追求者将布姆打得鼻青脸肿,但对方却并不知道,那根肉肠已然被放了整整三天,若非因大剂量的香料,绝对味道堪比垃圾桶中的呕吐物。将重复领取的布施粥喂食野猫野狗,而非赠予那将要被饿死的老汉。只因对方根本就不是什么无家可归的外乡人,只因对方是布姆在贫民区的邻居,只因对方昨晚还向自己吹嘘又喝到了一口麦酒。布姆很清楚自己的许多行为“大错特错”,但他却不会向众神祷告。在他想来,如果这种举动被称之为“罪恶”,那就索性做个“恶徒”。阳光美丽且温热,但在阴冷的角落里,才能发现能多生物,并且那些生物远要比任何同类更来得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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