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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在海德堡大学读过书又教过书,但当时他主攻的是法律和经济,研究社会学是后来的事。
他的著作很多,但我最早读到的是一个英国学者编的节选本,中译由三联书店出版。版本很小,也很薄,但学术分量很重。这样的小册子在八十年代初的中国出了一大批,大家争着阅读、探讨,算是对半个多世纪脱节的匆忙补课,一下子把思想学术文化园地全盘推动起来了。那年月现在回想起来还兴奋不已,感慨万端。韦伯那本书的书名和节选者的名字现在都想不起来了,但很多观念却历久不忘。
例如,与我们这次系统地考察欧洲有关,韦伯对西方文明特征的论述在八十年代的中国产生过不小的影响。
记得韦伯认真比较了古代埃及、巴比伦、印度和中国之后,认为西方文明是一系列来自于希腊、罗马,成熟于市场经济的精神和方法,像理性观念、公民观念、专业观念,像社会结构意识、自由劳动意识、海上贸易意识,像系统方法、实验方法、数学方法……,组合在一起才是西方文明,不能抓住一点,以偏概全。他知识渊博,广泛引征,很有说服力地一再证明,许多历史现象也在东方发生过,但由于精神走向不同,基本观念差异,运作方法有别,便与西方文明南辕北辙,而西方文明也就在这一系列的不同和差异中建立起自己的本性。
我曾经怀疑过,一个远在海德堡的学者,能对东方社会有多少了解呢?尤其是对重门叠户、深不可测的中国,会不会有太多的武断?但后来这种怀疑渐渐解除了,因为我读到了他专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些篇章,其资料之细、选择之精、运用之妙,实在让人惊讶。须知在他的年代,中国的历史档案和社会资料还不可能大量地供西方学者选择。
大家都会记得他分析中国社会未能进入资本主义的诸多原因,例如:没有官职保障的财富无法成为社会荣誉的基础,没有法律地位的企业难以成为城市的主角,没有经济代价的国家义务取消了自由劳动市场,没有宪章契约的同业行会怎敢进入自由的竞争,等等。他还精细地发现,在古代中国,皇权虽重,家族的实际权力却超过国家的行政权力;工艺虽精,人们对人际关系的兴趣却超过对产品制造的兴趣。而且这一切,最后都成为一种最有惰性的全民性精神气质,即便有局部改良也很难有整体突破。
这些分析在今天看来也许已经显得普通,但我在初读之时确实受到震动,觉得我们太少在世界视野中来审视中国社会和中华文明了,而且在学术气度和研究方法上,我们也过于狭窄、琐碎、刻板、重复。从某种意义上,是马克斯·韦伯,告诉我现代社会学是什么。
今天我在他的学校里长久流连,看着那些古老的校舍还是难以置信。早已远去的教授,你居住在欧洲腹地,也没有去过中国,怎么会如数家珍地说出中国的城隍爷是只对地方负责的实用主义神祗,中国的“法”即便以说文解字的方法看也起于河道管理和水源分配之类很内行的民族文化隐情?记得有一次读到他头头是道讲述我家乡浙江的事情时忍不住笑了,他居然获得资料判断温州的金匠行会很长时间内由宁波人组成!
这次考察欧洲,印证了他对欧洲的很多分析。例如,在他那本享誉世界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明确指出欧洲资本主义的种种特征其实早就存在,而直接导致现代资本主义产生的,则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的出现,那就是新教(基督教)及其伦理道德、行为准则。他说,以前的天主教靠的是神秘主义的拯救、赎罪、忏悔理论,通过祈祷让人们相信可以在天堂得救,因此与商业经济长期对立;而改革后的新教则认为灵魂的得救主要不是依靠教会和仪式,而是有赖于内心的纯净和工作的勤勉。这种积极入世的态度,有力地支持了商人以资本流通、会计核算而获得利润的正派行为,推动了工商企业的发展。这就证明,新教伦理也就是一种资本主义精神。韦伯的这些论述,是对欧洲宗教改革的最高评价,也是对西方文明的准确揭示。我们在欧洲旅行,两眼离不开无处不在的教堂尖顶,两耳躲不掉时时鸣响的教堂钟声,他的论述,对我们是极好的引领。
韦伯写了这些著作后还曾有过一段从政的经历,尤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魏玛共和国,几乎成了政治理论的主心骨。晚年是在慕尼黑大学度过的,其实也不能说“晚”,去世时才五十六岁。
我遗憾的是,在他之后,直到今天,欧洲对于自身文明的剖析,对于别种文明的了解,都还没有从整体上超过他,而他却已被遗忘。
我认为,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自我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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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韦伯去世两年后,一位二十二岁的青年学生在海德堡大学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他就是弗洛姆(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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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m),后来成为法兰克福学派的大将和元老。海德堡大学在介绍自己培养出的人才时没有提到他,但你一提,他们还是为之而骄傲。
“怎么,连他,你们中国人也知道?”他们不无惊讶。
我说,在中国,即便是对哲学毫无兴趣的某些青年群落,也有很多人读过他的《爱的艺术》。
我说这话时想起十余年前到中国南方旅行,在广州夜市的每个书摊上都见到这本书,那些刚刚从农村到广州打工的淳朴女孩子,半懂不懂地翻阅着,然后红着脸把它买回。
我知道她们误会了弗洛姆,但又高兴她们在休息时间能够去啃几句弗洛姆。
弗洛姆的学术出发点是精神分析学,但最后让他知名于世间的是以爱为中心的人生哲学。他所说的爱不同于广州青年女工们的期待,而是一种弥散型、循环型的大爱。按他的说法,你爱一个人,也就是通过他爱了所有的人,包括爱你自己。他的憧憬是所有的人互爱,爱世界、爱生活,使爱充溢人间。
我喜欢他天真的善良,但从学术水平来看,这是一种理想化的描述,缺少逻辑深度,显得比较空泛。他在理论上比较显出功力的部分是对人类困境的分析,这在他的思想结构中具有前提性的意义,因为他认为爱是人类从困境中解脱出来的惟一生路。
他说,人类的困境产生于人的自然归向与理性归向之间的矛盾。凡是健康的人,心中永远有一种发自天籁的冲动,耳边永远有一种回归自然的呼唤,但一旦皈依了理性,便无法真正回归自然了,回归只是一种向往,或是一种设计。这样一来,理性也就很难讨人喜欢,时时成为一种压抑天性的痛苦力量。总之,人类既苦于自然又苦于理性,恍惚其间孤立无援,甚至引起一系列病态人格,与健康告别。惟一能化解这种困境的只有一个字:爱。
弗洛姆认为,爱是什么的问题可暂时搁置一下,人们需要警觉的是没有爱将会如何。这种反证法正是他立论的聪明之处,而且由于每个人都体验过缺少爱的孤独,看到过离开爱以后的病态,这种反证法对广大读者有切身的说服力。我想,《爱的艺术》畅销,部分原因是书名,部分原因是这种反证。
一位高层哲学家的书成了畅销书,这对中国学术界来说还不很习惯。其实,要把一个简单明了的问题说得深奥难解很容易,而反过来,要把一个深奥难解的问题说得简单明了就很不容易,需要支付高昂的时间代价和学术代价。近几百年来欧洲文化为了从经院释放到民间做了多种试验和努力,与此相反,本来侧重于人间情理的中国文化却有一部分走了相反的方向,由顺畅退缩到拗口,由通达退缩到生涩,由响亮退缩到嗫嚅,由开阔退缩到狭窄,我想这正如弗洛姆所说,陷入了一种“病态人格”。
文化最需要谋求的是健康,健康的最终原因是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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